更新时间:2025-03-28 18:40:30
封面
版权信息
做一个理想的法律人(代译丛序)
法学方法论应该成为什么样子?(中文版推荐序)
中文版前言
中文版致谢
第四版前言
第一版前言
致谢
第一部分 基础:法源
第一章 法学方法论:说理学说及正当化学说
第一节 法学方法论的目的
第二节 作为正当化学说的方法论
第三节 作为论辩学说的方法论
第四节 法学方法论对正义的实质性要求
第五节 第一章小结
第二章 法源
第一节 法与法源
第二节 德国法源的位阶
第三节 欧盟法影响下当今德国法的层级构造
第四节 国际法影响下当今德国法的层级构造
第五节 自然法
第六节 第二章小结
第三章 次级法源及法认知源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在基础性法源之外是否存在其他的法(认知)源?
第二节 法官法对于法发现的意义
第三节 行政规则、私人法规范及欧盟机构的建议
第四节 外国法判例对法发现的意义
第五节 法学学说
第六节 第三章小结
第二部分 解释
第四章 经典的解释方法:文义、体系与历史
第一节 解释与涵摄
第二节 文法解释
第三节 体系解释
第四节 历史解释
第五节 第四章小结
第五章 目的、逻辑与结果取向的解释
第一节 针对“法律目的”的解释(目的解释)
第二节 具体的逻辑论证模型
第三节 结果取向的解释
第四节 法的经济分析
第五节 第五章小结
第六章 目的解释的对立模型及法续造的基本形式
第一节 针对形式论据的目的解释模型
第二节 主、客观理论之争
第三节 法续造的基本形式
第四节 法律行为及合同的解释
第五节 第六章小结
第三部分 具体化及建构
第七章 立法、行政及司法对法的具体化
第一节 法的具体化
第二节 立法对法的具体化
第三节 行政或私人创设规范对法的具体化
第四节 法院对法的具体化:案例对比法
第五节 第七章小结
第八章 动态体系、案例类型,以及作为具体化方法的案例类型比较
第一节 动态体系
第二节 对一般条款的具体化:案例类型
第三节 不同案例类型归责标准的体系化
第四节 第八章小结
第九章 法教义学和一般的法原则
第一节 一般的法原则与法教义学
第二节 解决案件时对法原则的处理:法原则的论证和建构
第三节 民法中的法原则:私法自治的确立及具体化
第四节 自我决定权:各种法制度的正当化理由
第五节 欧盟层面的法原则
第六节 第九章小结
第十章 建构意义上的衡量
第一节 公法中的衡量
第二节 基本权利的衡量
第三节 欧盟法上基本权利和基本自由的衡量
第四节 民法中冲突原则的衡量
第五节 第十章小结
第四部分 宪法及欧盟法所致的优先性
第十一章 作为上位法的宪法
第一节 宪法的各种功能
第二节 违宪及宪法的论证模式
第三节 宪法导向的解释
第四节 合宪解释
第五节 合宪的法续造
第六节 第十一章小结
第十二章 欧盟法及国际法的优先性
第一节 适用优先性的条件:直接适用性
第二节 适用优先性与合欧盟法解释的义务
第三节 次级法:条例、指令、建议
第四节 其他执行欧盟法的手段
第五节 国际法
第六节 第十二章小结
第五部分 法的和平性与安定性:法学方法论的目标
第十三章 法续造的界限
第一节 法续造正当性的模糊界限
第二节 第一步:经典的论证模型
第三节 第二步:将目光投向法效果
第四节 第三步:作为上位法的宪法
第五节 第四步:上位的欧盟法及国内法
第六节 第五步:权限界限
第七节 在法续造的框架下对各种论证模型进行衡量
第八节 第十三章小结
第十四章 现代法学方法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