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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犯罪是一种长期存在的社会现象,其间所涉及的因素不仅多而且复杂,诸种犯罪之间以及同种犯罪之间,因人、因事、因时而异,自然有轻重之分。我国在很长一段历史中倾向于重刑主义,重视对严重犯罪的惩治,因而严重犯罪及其刑罚适用等问题也长期受到关注。20世纪70年代以来,欧洲国家在刑事政策上出现了非犯罪化、轻刑化、非监禁化的发展趋向,并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产生了很大影响。近几十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与文化的发展,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法益保护的观念上发生着转变,对于罪错行为的容忍程度也有明显的变化。现实生活中很多越轨行为被重新认识和评价,关于道德与法律的边界、犯罪的定义、刑事政策的目标、刑事惩罚的合理限度等问题,都引发了新的思考。对刑罚的态度也由过去一味地推崇转变为提出一些质疑和反思,例如,对于死刑的正当性及其威慑力的讨论,对“严打”和重刑主义观念的反思,关于现行刑罚结构的合理性及其改革的讨论,等等,成为近些年刑法学研究的热点问题。而其中,轻罪问题受到关注并逐渐引起讨论,是近20年间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