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节 信息共享在信息化时代的重要性
一 信息化时代的信息共享
从内容层面讲,信息化就是信息共享。一方面,信息化的根本目的就是实现信息共享;另一方面,信息共享又是信息化的前提条件。信息化是在高度信息共享完成以后自然出现的一种状态。也正是人们对信息的需求不断增加,促进了现代通信、网络、数据库技术的发展,信息化的进程也在源源不断的信息共享中不断完善。也就是说,正是在信息共享充分完成的时候,信息化才得以形成。换句话说,信息共享是信息化的前提条件。
每天都有海量的信息在人与人之间不断地传播,信息传播者往往因共同的兴趣爱好或为完成某项特定任务而联系在同一个信息系统中。但是信息拥有者往往使用完信息不加存储,而到下次使用或有他人需要使用时,再花费时间与金钱去重新获取信息,这与信息化的最初目标背道而驰。因此,可以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将信息标准化、规范化,并且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对信息进行严格限制,使之具有更强的共享性。信息共享的效率依赖于信息系统技术和信息传输技术,必须严格在信息安全和保密的条件下实现,不同国家对信息共享的程度不相同,因此需要把握本国的信息开放程度,选择适当的法律法规对信息共享的程度进行控制。
在形成数据库之前,信息的各种行为要素都是独立的,需要人为归纳与总结。一个精确的结论往往需要大量的数据加以支撑,这为数据的分析和整理增加了难度。在数据库建立以后,大量的信息收集来自用户之间的信息共享。在信息于用户与用户、用户与数据库之间交互的过程中,数据库将这些信息以文件的形式存储起来,为下一次使用减少搜寻信息的时间与成本。如果信息在小范围内足够完善,那么就可以理解为在该范围内形成了信息化,如果需要在更大范围内形成这种信息化,则需要深入的信息共享。
一个数据库包含信息的范围越大,信息的开放程度越大,信息共享就越深入。信息化建设实质上是一个信息共享不断深入的过程,信息化建设需要大量的信息共享,再结合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以及多媒体技术。信息共享与现代计算机技术的结合,使全社会不断向信息化的方向靠拢。
二 信息共享的负面效应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往往希望保护自身信息不被泄露,并且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规避隐私被侵犯的风险。比如,在登录网站时,如果需要输入身份证号码或者手机号码,人们往往会存在抵触心理。但是,即便现在人们对自身信息泄露已经有所防范,个人信息还是会在不经意间流出。比如,一些需要付费的网站会采取只要用户实名登录就可以免费体验的方式,大多数用户往往会因为这些诱惑而选择放弃信息的保密性。网站得到这些信息以后,再将这些信息转卖给一些需要这些信息的机构或个人,比如教育机构、培训机构。所以,如果曾经在一些学习网站上上传过相关信息,就会经常接到培训机构的电话,询问是否需要报名相关课程等。诸如此类的个人隐私信息也会遭到利用。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下,信息化的进程不断驱使我们将信息共享的开放程度提升,因此我们的信息共享范围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加大,只要遵守法律规章制度,在不违反社会道德的情况下,信息共享就应该最大化。也就是说,只要可以公开的信息都应该做到共享。从前,往往是灾难发生之后人们才得知,因为信息的传播存在滞后性。而现在,通过灾难探测技术提前获取灾难的可能性,并通过信息平台共享,人们就可以第一时间了解并做好防灾准备,这是信息共享给人们带来的好处。
在实现信息化之前,信息共享需经过多级传递,这往往会导致信息的失真、失准,只有信息共享所经历的流程越少,信息仓储整合信息的一致性越高,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度才越高。
三 信息共享实例
社会中信息共享的例子时时处处可见。例如,婴幼儿的培养是大多数家庭很重视的,对子女的培养从胎教就已开始,而互联网正好为当代家长提供了各个培养环节的信息渠道。再如小学生算数学习,为了拓展孩子的知识面,家长会通过互联网了解算数算法,并在网上共享自己的经验。
运用信息技术将同一领域信息进行共享,就形成该领域的局部信息化(见图2)。当存储的信息量足够大,且其数量足够多时,全域网络信息化就开始形成,局部信息化转变为全域信息化(见图3)。

图2 局部信息化过程中的信息共享

图3 全域信息化过程中的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