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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十年前,西湖边

走出钱府,朱煜慢悠悠地在杭州城逛着,这座千年的古城,此刻正散发着勃勃生机。

从穿越至今,朱煜一直在朱府和钱府之间奔波,不是学文便是习武,从未真正地感受过这座城市,这个世界的魅力。

“糖葫芦,卖糖葫芦嘞。”

“老板,给我来一串。”朱煜拦住这卖糖葫芦的摊贩。

这摊贩,从朱煜第一次入钱府开始,便在这条街上贩卖,从不缺席,感受这世界,便从这一串糖葫芦开始。

“烦劳公子,五文钱一串。”

“来一串。”朱煜从自己的荷包里面拿出五个铜钱,递给那小贩,然后从其草包上面,拿过一串糖葫芦。

朱煜看着晶莹剔透的糖葫芦不由得食指大动,刚咬下一口,便看到一个小女孩痴痴地看着他,或者说是他手上的糖葫芦。

“你想要吃?”朱煜被面前女孩那闪着亮光的大眼睛所吸引,不由得对其升起一丝好感。

那小女孩闻言,似有惊喜之色,用力地点了点头。

“老板,再来一串。”朱煜熟练地从怀里掏出五枚铜钱,然后从中挑选了一串大的,递给面前的小女孩。

“小哥哥,我要你手上的那串。”小姑娘唇齿微启,声音如铃铛一般好听。

“可是,这是我吃过的。”

“我就要那串。”说着,小姑娘伸手便来拿。

朱煜虽然疑惑,但也并未多想,直接将那串刚刚吃过的糖葫芦递给了小姑娘。

小姑娘直接一口咬下,眉头舒展,露出一脸满意的神色。

朱煜看着这奇怪的小姑娘,不由得打量了起来。

只见那小姑娘穿着一身嫩绿色纱衣,脚上一双金丝绣鞋,一看就像是大户人家的孩子,而一般性的权贵家的小姐,由于礼教森严,从不抛头露面,甚至有些深闺里的小姐,在出嫁之前就没有出过自己的闺房。

像面前这女孩的装扮,在这个世界基本上只有一种人,那便是江湖人士,而且还是武功高强的江湖人士。

有钱,又不拘小节。

自朱煜习武以来,除了陈行道和府中的护卫,以及偶尔去梅庄与江南四友切磋以外,从未遇到过其他的江湖中人,甚至上述这些人也都是已经隐退江湖。

没办法,虽然这是一个武侠世界,但是武林和官场暗地里可能有联系,但是在明面上却是泾渭分明,两者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

江湖之上,只有寥寥几个如少林武当对朝堂抱有敬畏之心,也只有他们清楚,想要发展壮大门派,抱紧朝堂大腿是必须的。

就如同自己的师父陈行道,对于自己当官的事,不但没有反对,反而十分支持,甚至愿意改变自己的作息来迁就自己读书的时间,这就是名门大派的格局。

只不过江湖是大家的江湖,少林武当虽然执武林之牛耳,但江湖之中最多的还是那些由各色人群组成的江湖。

这些人以下九流的人为主,很多都是活不下去的穷苦人,从事着腌臜的工作,整天抱怨社会,对于官场上的人十分仇视,什么狗官、朝廷走狗、鹰犬,都是对那些官员的称呼。

由下而上风气影响,导致有些名门正派的人,也不将朝堂放在眼里,甚至以惩处贪官为豪,可称之为大侠。

至于官场上的人,对于那些武林人士更是嗤之以鼻。

最多只是将他们当做自己的工具,在他们眼里,只要招一招手,给一些钱财,便可招揽到很多打手。

是以两者之间互相看不起对方,成为了两个世界的人。

可以说,朱煜身在江湖,却从未进入过江湖之中。

突兀间,遇见一个疑似江湖中人的小女孩,朱煜也想要与之结交一番,探听一下最近武林所发生的趣事。

只见那小女孩再次迷恋般地吃了一口手中的糖葫芦,嘴里还未吃完,又迫不及待地咬下一颗,好似从未吃过一般。

这一动作,不由得让朱煜怀疑,自己是不是想错了,毕竟江湖中人,走南闯北,什么没见过,别说区区一串糖葫芦了。

面前的小姑娘,少说也十四五岁了,难道是不愿受家里安排的婚姻,出逃的大小姐?

不过片刻,小女孩便解决掉了手中的糖葫芦,舔了舔两边的嘴角,一副意犹未尽的感觉。

看着朱煜疑惑的眼神,那小姑娘眨巴眨巴着眼睛,柔声问道:

“小哥哥,你真的不认识我了?”

小女孩黑白分明的眼眸,肉嘟嘟的脸庞做出一副委屈的神情,那我见犹怜的样子,让人看了不禁心生怜悯。

“这。。。”

这些年,他一直穿梭在杭州城朱府与钱府之间,平日里见到的不是丫鬟就是仆人,朱煜想了半天,还是记不起到底在哪里见过面前的女孩。

“看来,小哥哥是把我给忘了。”

那小女孩红扑扑的脸蛋,再加上忽闪忽闪的眼眸里面充满了泪水,便是朱煜都有一种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对不起面前这个女孩。

“这位姑娘,可能是因为朱某读书读昏了头,还请告知姓名,或者给个提示?”朱煜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十年前,西湖边。”那小女孩撇了撇嘴,拿出怀里的一块玉佩,递到朱煜面前。

看着这白璧无瑕的玉佩,正面雕刻着一只展翅翱翔的凤凰,栩栩如生,如同要飞出来一般,这样的雕刻技术,绝非一般工匠可以雕刻出来。

玉佩的反面,则是一片光滑,好似被利刃切割了一般。

这玉佩朱煜没有什么印象,但是小女孩的话,却让朱煜震惊不已。

十年前,西湖边,正是他落水穿越到这个世界的时候,难道面前的小女孩和前身有联系,为什么想不起来了呢?

但随即想到,十年前的自己不过八岁,面前的小女孩估计只有四五岁,即便有什么交情,忘记了也很正常。

“小姑娘,你看,十年前,我才八岁,你也就四五岁,过了这么长的时间,忘记了也很正常。是吧?”

“可是,可是,小哥哥你当时说过,要娶我当妻子的,有这玉佩为证。”小姑娘嘟囔着嘴,一粒豆大的泪珠滑落,滴在了胸前的隆起。

“。。。。。”

朱煜瞬间感到一个巨坑在自己面前,这前身到底是干了什么?让一个当时只有四五岁的小姑娘如此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