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经济特区的中国范式:制度性与演进性
中国的经济特区是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转变过程中的制度试验区域,其根本的独特性在于,中国的经济特区在发展过程中拥有先于内地实施市场经济体制的优势;其存在的依据在于,制度转换所产生的制度替代效应,这是深圳等中国经济特区获得发展的根本原因。
(一)中国经济特区的制度性
40多年前,资本不足、市场制约和经济制度落后是三个阻碍中国经济起飞的因素。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对资本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产生强大的阻碍。因此中国改革需要首先打破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藩篱。
经济特区利用开放策略同时解决了资本要素稀缺和有效经济制度供给不足两个问题,使中国从长期落后的困境中走了出来。中国经济特区开放发展的范式使经济腾飞的基本逻辑有以下两点。
1.创造经济起飞的重要前提:制度条件
著名的库兹涅茨将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定义为生产经济产品的能力获得长期提升和制度、思想意识的调整。库兹涅茨的定义有三层含义:国民生产总值增长、技术作为经济增长源泉的形成、具备制度(包括政治与法律制度、经济体制、经济结构等)和思想意识条件。中国经济起飞的内涵不完全如此,其根本内容在于制度变革和经济规模的增长,中国经济特区的发展就是佐证,而中国经济特区的实践则是基于对“中国的根本问题是制度问题,体制和制度上不合理的条条框框阻碍了中国进步”这一本质深刻而准确的判断。这里所说的“制度上不合理的条条框框”是指计划经济制度,制度的改变不仅是指改革计划经济制度中的不合理部分,而且是建立一种新的经济制度,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
经济特区建立之初,在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深圳等地实行对外开放政策,这些地方成为“窗口”后,信息的内外交流是先于物质交流的,这里的信息包括两种:一种是关于改革的信息流向境外,尤其是率先流向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地区,改革的消息被海外资本,特别是被华人资本观望、吸收、加工、评估风险后,他们对投资中国的收益预期逐渐形成,成为后来资本进入经济特区的巨大推力。
同时从境外(尤其是从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地区)有另一种重要的信息流向经济特区,这就是市场经济知识、市场经济理念、财富水平与财富分配观念等。经济特区的优势就在于在率先开放过程中,优先获得较为完整的制度改革信息。新鲜的制度改革信息,逐渐成为经济特区发展的关键动力。
大量接收海外关于经济制度改革的信息,使经济特区的发展具备了“库兹涅茨条件”。
然而,观念、知识并不是制度,至多是制度建立的必要条件,来自海外的市场经济制度信息经过改革演变为具有市场经济性质的“游戏规则”。显然,在经济特区,市场经济制度的创建过程是一个将海外市场经济制度信息、知识、理论“内部化”的过程。这就是新古典主义发展经济学家提出的“刺激—反应”机制建立的过程。通过建立“刺激—反应”机制,在利益的驱使和成本约束下,人们在不同的选择间进行抉择,最终获得最大利益,市场价格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导向作用也逐步形成。
中国经济特区的改革过程是在市场经济制度与原有计划经济体制的冲突与矛盾中进行的。通过自上而下的力量将市场经济制度信息“内部化”为新的经济制度,经济特区成为中国新经济制度建设的“拓荒者”。
2.开放创造市场经济制度运行的基本条件:市场企业
市场经济制度具有财富效率的本质原因是市场经济制度的竞争属性,所以竞争才是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而企业是市场竞争的主体。经济特区开放发展的范式解决了企业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缺乏竞争的问题,比如,深圳经济特区成立的第一年,营业的外商协议投资数量增长了91%,协议投资金额增长了218%,而实际利用的外商投资额度则增长了242%。企业数量大幅增加,由517家增长到16136家。另外,在全部16136企业中,大型企业仅71个,99%以上的企业为中小规模企业,其竞争性可见一斑。不同性质的企业开始大量出现,成为市场竞争中的真正主体,竞争机制由此建立。
对于以制度试验为重要使命的经济特区而言,企业性质与企业数量是决定制度试验成败的关键因素,也是经济制度试验是否取得成效的重要检验标准。开放路径所带来的市场主体变化,是经济特区成为中国经济制度现代化先行者的一个重要体现。
(二)中国经济特区的演进性
与世界上其他经济特区的形成所不同,中国经济特区具有动态演化特征。这个动态演化特征可以表述为:中国经济特区在时间维度上的动态演化是由以制度试验为导向到以区域发展为导向再到以发展问题为导向的过程;在期望功能的设定上则形成了“全局性—战略区域性—特定局部性”的变化;从本质内涵上则形成了“制度试验—综合实践—路径探索”的转变。总体而言,中国经济特区的历史实践是围绕目标体制、发展路径、制度变迁方式而展开的。
从制度型特区到路径型特区,中国经济特区由不同时期的经济特区、开发开放新区、自由贸易区等构成,根据不同的设立逻辑、功能与内涵,中国经济特区的演化过程,分为以下三个时期。
1.以深圳为代表的第一代经济特区
在20世纪80年代同时建立的四个经济特区——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这些经济特区在空间特征上具有共同性,即每一个经济特区都有明确的合作对象,例如,香港旁边的深圳、毗邻澳门的珠海、台湾对岸的厦门,虽然汕头在地理空间上的合作对象较为模糊,但从实践来看,汕头的合作对象是具有广大潮汕移民的海外地区。
不难看出,第一代经济特区具有严格一致的地理区位选择逻辑,这样精准的地理区位选择是第一代经济特区顺利发展,并创造出历史奇迹的关键性条件,也是创立特区的决策者们智慧的体现。
在地理区位选择思路方面的一致性虽是第一代经济特区建设的重要特征,但并非其本质特征。在改革者们充分认识到中国社会的问题与矛盾,以及对引起这些问题与矛盾的根本原因有了清楚把握后,建立新的经济制度便成为中国发展的战略抉择。怎样开展体制变革,即遵循什么样的制度变革路径是下一个关键的改革技术难题。改革决策者们选择了“试验—推广—创新”的改革路径。第一代经济特区的建立就是这一条路径上的具体战略安排,“特事特办、新事新办、立场不变、方法全新”是国家最高领导层对发展特区的要求以及总体思路,其中“特”和“新”是对制度探索形象而生动的表述。显然,第一代经济特区的首要任务与使命是进行制度试验与体制机制的探索。今天经济特区概念的外延已经包括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港区、先行示范区等,这些经济特区为全国发展改革提供经验和示范,因此,在新的发展时代,经济特区依旧在全国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中国经济特区在发展中形成了“全局性—战略区域性—特定局部性”的变化。第一代经济特区的另一重要特征是全局性。这里的全局性是指第一代经济特区的建立与发展是为整个中国的经济制度建设服务的,即具有空间上的全局性意义。此外,其试验的内容不仅局限于某一个单一领域,而且具有综合性与复杂性。
2.以浦东开发新区为代表的第二代经济特区
第二代经济特区包括天津滨海新区,与浦东开发新区具有相似的特征,二者在设立的逻辑依据、基本功能、空间选择策略上与第一代经济特区存在明显的差别。
20世纪90年代后设立的第二代经济特区,与第一代经济特区设立时的时代背景不同,最大的不同在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制度取舍已不再是争议的焦点。此外,经过十多年的制度试验探索,第一代经济特区开始有了向外输出的经验,开始扮演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供给者角色,虽然市场经济制度的基本框架刚刚建立,但我国对市场经济制度的探索仍然十分必要,而制度试验显然不是第二代经济特区的首要使命,至少不是唯一的使命,区域发展在第二代经济特区的功能、任务中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通过发展培育举足轻重的全国战略增长极,又通过增长极的扩散效应带动区域发展,形成新的空间发展结构是第二代经济特区的本质要义。不难看出,建设全国性战略增长区域是第二代特区建立的基本依据,其地理区位的选择逻辑依然是一致的,上海浦东新区是这样,天津滨海新区也是如此。相同的创建逻辑和一致的地理区位选择逻辑,使第二代经济特区与第一代经济特区之间实现了由制度功能到发展功能的演变。
3.以喀什为代表的第三代中国经济特区
第三代中国经济特区建立于2000年以后,包括喀什等特殊经济开发区和较早建立的武汉自贸区、“长沙—株洲—湘潭”试验区,以及成渝城乡统筹综合试验区等。第三代经济特区的地理区位选择与前两代相比具有多样性特征,已经不再按照严格一致的地理区位作为选择依据,无论最西端的喀什特殊经济区与东部的舟山群岛新区之间,还是武汉、成都、长沙等地之间,其地理区位的特征大相径庭,与深圳等第一代特区比较,第三代经济特区显然已不再具有明确的合作对象指向性,问题导向是第三代经济特区建立的重要依据。比如,以城乡协同发展为主题的成渝城乡统筹综合试验区,以资源环境协同发展为主题的武汉自贸区、“长沙—株洲—湘潭”试验区,以经济、社会、文化、政治协同发展为主题的新疆喀什特殊经济开发区等。
第三代经济特区是为了解决具体问题而设立的,其根本任务是寻找解决具体问题的答案,比如解决资源环境、农村、农业、农民问题等,包括探寻具有全局性意义的特定问题和具有局部性意义的特定问题的解决路径。
不难看出,针对性与特定性是第三代经济特区所具有的普遍特征,喀什特殊经济开发区就是这种针对性和特定性的典型代表,特殊的制度安排,推进喀什这样一个具有特定文化、特定地理区位的地区的经济起飞与发展,发挥其在全新疆经济发展中的带动作用。
以上分析得出,虽然经济特区的建立与发展在中国仅有40年的历史,但已经出现了阶段明显的发展演化过程,在空间区域选择上,中国经济特区由以制度试验为导向发展为以区域发展为导向再发展到以发展问题为导向;在期望功能的设定上形成了“全局性—战略区域性—特定局部性”变化;从本质内涵上,则经历了“制度试验—综合实践—路径探索”的深化演变。中国经济特区出现了一个动态的演化过程,虽然40年前创立的深圳、珠海等第一代经济特区仍然存在,并仍然在诸多领域发挥着第一代经济特区的作用,即被继续赋予改革先锋的使命。但是新兴的第三代经济特区相对于早期经济特区而言,已经发生了“与时俱进”的变化。如果不认识到新兴经济特区的动态演变,忽略新兴经济特区的时代特征,那么极有可能会出现特区发展策略制定失当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