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现代释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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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的生克关系】

五行学说不是静止地、孤立地将事物归属于五行系统,而是以五行之间的相生和相克联系来探索和阐释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相互协调平衡的整体性和统一性。

相生,是指这一事物对另一事物具有促进、助长和滋养的作用;相克,是指这一事物对另一事物的生长和功能具有抑制和制约的作用。五行相生、相克的关系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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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五行之间存在着相生、相克的联系,所以从五行中的任何“一行”而言,都存在着“生我”、“我生”和“克我”、“我克”四个方面的联系。

“生我”和“我生”,被比喻为“母”和“子”的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所以五行中的相生关系又可称作“母子”关系。如以木为例,由于水生木,故“生我”者为水;由于木生火,故“我生”者为火。这样水为木之“母”,火为木之“子”。

“克我”和“我克”,被称作“所不胜”和“所胜”,即“克我”者为“所不胜”,“我克”者为“所胜”,所以五行中的相克关系,又可称作“相胜”关系。

“生我”、“我生”虽是五行中的相生,但生中有克,如木的“生我”为水,木的“我生”为火;而水又能克火。“克我”和“我克”虽是五行中的相克,但克中有生,如木的“克我”为金,木的“我克”为土;而土又生金。五行学说就是以五行之间这种错综复杂的联系,来说明任何一个事物是受到整体的调节,防止其太过或不及,维持着相对的平衡。以此来阐释自然,则能说明自然气候的正常变化和自然界的生态平衡;以此来阐释人体,即是机体的生理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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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得金而伐,火得水而灭,土得木而达,金得火而缺,水得土而绝。万物尽然,不可胜竭。

——《素问·宝命全形》

木遇到金,就能折伐;火受到水,就能熄灭;土被木植,就能疏松;金遇到火,就能熔化;水遇到土,就能遏止。这种变化,万物都是一样,不胜枚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