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6章 对我来说,写作有两种形式
我们继续讨论一些围绕写作的话题。首先,我想先跟您讨论一下您已经完成的作品。根据您迄今为止完成的作品的样貌,为了研究之便,您是否同意我把您的作品分成三个“区域”?这三个“区域”界限分明:小说(其中很大一部分是自传性的)、“自传性叙述”(我在此加引号,表明这些分类都不是很确切)和日记。目前为止,您已经用日记出版了四本书。您在写作的过程中从一个区域切换到另一个区域时,是否会感到一种变换,还是说这些不同的类别是同时进行的?
我感觉我写的东西像围着同一个坑不断地往下挖。不过我承认我有不同的写作方式。首先是虚构,这种形式不言自明。《空衣柜》《他们所说的或空无一物》和《被冻住的女人》是我最初出版的三本书,这三本书封面上都标着“小说”二字。然后是另一种形式,这种形式是随着《位置》出现的,可以被称为“自传性叙述”。因为我极力避免虚构事件,除非是记忆错误,我写的事情连细节都是真的。文本中的“我”跟书封面上的名字终于合为一体了。简而言之,我的叙述是准确的,其中一切的细节都经得起核实,不论是警方出面的调查还是传记作者的调查都可以。而且,传记作者经常跟警方调查到一块儿去!然而,我对“自传性叙述”这个术语并不满意,因为它没有充分说明问题。这个词显然指出了最基础的一面,即与小说相比,自传性叙述的写作姿态和阅读姿态截然不同,但是这个词并没有传达出文本的目的,也没有说清楚文本是如何写出来的。更严重的问题在于这个词矮化了这种写作形式,人们可能觉得自传性叙述不过是“作者在谈论自己”。然而,《位置》《一个女人》《羞耻》和《事件》的一部分内容其实并不是自传,反而是社会自传(auto-socio-biographique)。《简单的激情》和《占据》是用非个人的方式分析个人的激情。总的来说,我在第二个阶段写出的文本都带有“探索”性质。在这些文本中,与其说是讨论“自我”或是“找到”“自我”,不如说是迷失自我。让自我迷失在更广阔的现实中,迷失在一种文化、一种境遇和一种痛苦中……与我最开始写的那些小说相比,我感觉我有了一种阔大的自由,自然地,这也是一种强烈的自由。在我拒绝虚构的同时,边界消失了。在形式方面,一切的可能性都对我敞开了。
在我的写作中,我倾向于把日记与其他类别分开。首先,因为日记是我最初的写作形式,没有具体的文学企图,完全是为了写下隐秘的想法,日记只服务于生活。我从16岁起开始写日记,那是一个心痛欲绝的晚上,当时我还没有想到我会把我的一生投入写作中。我记得我最开始写日记的时候还想着要努力“好好写”,很快我就转向了即兴。我不会划掉已经写下的内容,也不在乎形式,也没给自己立下多久就要写一次的规矩。总之,我是为我自己而写,是为了释放隐秘的情感,完全没想过把日记本给任何人看。当我开始写要发表的作品以后,我在私人日记中延续了从前写日记的态度。我即兴地写,不在乎审美角度的评价,不给别人看(我的日记本一直都藏得很好!)。我觉得我一直是这样的态度,也就是说,我不会过多地“预设”读者。
我总是把我正在写的书和我的私人日记分得很开。在我正在写的书里,一切都要营造、要决定,要服务于文本的目的,这一切是在写作的过程中逐渐完成的。在私人日记中,是时间决定了结构,生活中当下发生的事是素材。因此私人日记有更多的限制,不那么自由。我并不觉得自己是在“搭建”一种现实,我只是留下存在的痕迹,把一些东西放在那儿。私人日记没有具体的用途,也没有截稿日期,单纯就是在那儿而已。不过我还是得把真正的私人日记和有具体计划的日记区分开,有具体计划的日记指的是《室外日记》和《外面的生活》这两本书。在这两本书里,我主动选择了不做内省,不讲个人性质的小故事,行文中很少出现“我”。在这两本书中,未完成的结构、碎片和时间线作为框架影响了日记的形式,而这些都服务于我的选择和意图。我想做的是某种类似摄影的东西,记录日常现实,城市的、集体的日常现实。
现在稍稍总结一下:写作于我而言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同时进行的多个文本(也包括《室外日记》和《外面的生活》),另一种是我在一旁写的日记,我像从前的人那样写日记,而且写多种形式的日记。(在私人日记之外,我从1982年开始写“写作日志”,记录我在写作过程中遇到的疑惑和问题,我写得很草,用很多省略和缩写。)在我心里,这两种写作模式是相反的,一种是“公共的”,另一种是“私人的”;一种是文学,另一种是生活;一种是完整的作品,另一种是未完成的状态。是主动和被动的区别。阿奈伊丝·宁(Anaïs Nin)曾在她的日记中写道:“我想享受,不想加工。”这样来看,我在私人日记中大概是在享受,而我在其他文本中是在加工。比起享受,我更需要去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