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
我们知道,生产力是现实生产中的人和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用以影响和改造自然界、获得物质资料的一种力量;它包括三个基本要素,即生产资料、生产工具和劳动者本身。生产工具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客观尺度,是人类影响和改造自然力量的物质标志。不同的自然物,纳入生产过程成为劳动对象,标志着人类征服自然的程度,表明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劳动者是生产力起主导作用的因素,是生产工具的创造者和操纵者。没有劳动者的劳动,生产工具和劳动对象都是一堆死物,不能成为现实的生产力。在人们的生产过程中,彼此都要发生关系,这就是生产关系。所以,在分析民主改革前的西藏经济之前,非常有必要先分析西藏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状况。
民主改革前,西藏是封建农奴制社会,具有明显的僧侣领主庄园制管理形态特征。1959年4月15日,毛泽东同志在第十六次最高国务院会议上发表讲话时指出:“我看,西藏的农奴制度,就像我们春秋战国时代那个庄园制度,说奴隶不是奴隶,说自由农民不是自由农民,是介乎这两者之间的一种农奴制度。贵族坐在农奴制度的火山上是不稳固的,每天都觉得要地震,何不舍掉算了,不要那个农奴制度了,不要那个庄园制度了,那一点儿土地不要了,送给农民。”“旧制度不好,对西藏人民不利,一不人兴,二不财旺。”列宁同志也指出:“农奴制的特点是:世世代代的停滞,劳动者的闭塞无知,劳动生产率很低。”[7]在旧西藏的社会里,农奴主阶级和农奴阶级构成西藏社会中的两大对立阶级。“三大领主”即地方政府、贵族和寺庙,藏语称为“训干曲松”;“训”意为地方政府,“干”或“干亚巴”,意为贵族或世家,“曲”,意为寺庙或寺院。西藏的农奴主阶级,占西藏总人口的5%,基本占有西藏的全部土地,包括耕地、牧场、森林、山脉、河流及绝大部分牲畜、农具、房屋和其他生产资料。具体地说,西藏约有300万克[8]实耕土地(一克土地约合1.5市亩),其中:地方政府占31%,贵族占30%,寺庙占30%。西藏贵族有200户左右,大贵族有20多户,他们每户有几十处庄园,上万克甚至几万克的土地。占总人口90%以上的农奴阶级,一般是由“差巴”(即支差的人)和“堆穷”(即小户)两部分人构成。他们隶属于各自的领主,没有土地,也没有人身自由。另外,还有5%的奴隶,称为“朗生”(即家奴)。这些人完全丧失了生产资料和人身自由,终生从事各种沉重的劳动,是受剥削和压迫最深重的奴隶。
“三大领主”为了维护封建农奴制度统治和本阶级的根本利益,豢养了3000多名藏军,用来镇压广大农奴阶级的反抗,并以“三等九级”的“法律形式”予以保护。僧俗贵族阶级除了用暴力机器残酷镇压农奴阶级以外,最险恶的还是充分利用宗教手段,大肆贩卖“天命”“神权”等骗人毒素,在思想上麻痹劳动群众的斗志,用“杀人不见血的软刀子”,达到他们用皮鞭、镣铐、屠刀所达不到的目的。
藏传佛教宣扬:每个人都有灵魂,当肉体死亡时,灵魂就离开肉体,进入另一个世界,即“阴间”。“阴间”的阎王爷,根据个人生前的善恶表现,决定这个人下一世的富贵贫贱,简称叫作“六道轮回”“因果报应”。认为一个人的富贵贫贱,是由他的“前世”行为决定的;“前世”干了善事,今世就享受富贵;“前世”干了恶事,今世就沦于贫贱。要解脱痛苦轮回,就要“行善”“积德”,以求“来世”幸福;这样人死后的灵魂才可以升天成佛,到达西天“极乐世界”,至少可以“投胎转世”到富贵人家享受荣华富贵。要想“来世幸福”或进入“天堂”,就必须“忍辱无诤”,无论受到什么样的苦难,都要忍受,听天由命,不得反抗,心中绝不生怀异端。否则,人死后不但不能升入“天堂”,反而要下“地狱”,遭受更大更重的苦难,甚至永世不得翻身。因此,“今日再苦也是暂时的,来世幸福则是永远的”。
列宁同志深刻地指出:“对于工作一生而贫困一生的人,宗教教导他们在人间要顺从和忍耐,劝他们把希望寄托在天国的恩赐上。对于依靠他人劳动而过活的人,宗教教导他们要在人间行善,廉价地为他们的整个剥削生活辩护,廉价地售给他们享受天国幸福的门票。”[9]马克思一针见血地揭露说:“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的苦难的抗议。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感情,正像它是没有精神的制度的精神一样。宗教是人民的鸦片。”[10]列宁同志还说:“宗教是麻醉人民的鸦片——马克思的这句名言,是马克思主义在宗教问题上的全部世界观的基石。”[11]宗教在藏区的影响,是广泛的、深刻的、直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