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黑红很难真的红
而且,令林暮更加惊讶的是,光是第一重境界,就足以支撑他做到十万粉以上,甚至直逼百万粉的水平!上限极高!
一般的功法,到达一定的粉丝数之后,就很难再大幅度涨粉了,因为其推送范围也就那样了,已经饱和了,自然再难有提升。
越好的功法,推送上限就越高,而林暮现在习得的《羌无故实录》,毫无疑问,在整个修仙界来说都是最顶级的功法!
林暮当即找了个无人的废弃茅草屋,开始修习起这《羌无故实录》来。
林暮已不是第一次,修习过程无比顺利,他很快再次与仙网构建了联系。
与此同时,他也接触到了仙网的起源,那起源又勾动了他脑内对于这个世界的基础认知。
林暮便顺势,再次回顾了一遍这是一个怎样的世界。
此世,原本只是再正常不过的修仙世界,最流行杀人夺宝,挖人老坟,拉帮结派之事。
悠久的历史中,也不乏一些能镇压世间一切敌,独断万古,还有天不生他万古如长夜的能人,那些人此后也都理所当然的得道成仙了。
但在某天,诸天仙神,忽然在某日,因不知何种缘由,竟是全数陨灭了!
谁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当回过神来,诸仙已然陨灭,漫天繁星亦被绞入虚无螺旋之中,此后夜空仅剩一片漆黑。
唯一可知的,便是诸仙死后,其爆发出的无穷尽的仙灵之力,充盈世间,惠及所有人,让每个人都成就至圣体,体内拥有无限再生的灵力。
而且,子子孙孙无穷代皆为至圣体。
紧接着,人们又发现,他们无论如何修炼,也汲取不了世间丝毫灵力了。
因为,成为至圣体的他们,虽然体内灵力无限再生,但却有了一个上限,一旦抵达这个上限,灵力就绝对不会再增加。
虽然因为先天和后天的原因,每个人的上限有所差别,但终究不会有太大的差别。
古老的修仙体系瞬间溃灭,也因为每个人的差距都不大,过去高高在上,纵横无忌,视凡人如蝼蚁,可为取乐而尽情侮辱并杀之的修仙者就此消失了。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人们对于仙道的追求就消失了。
每个人都在思考,在新时代,要如何才能得道成仙?
就在这时,或许是因为每个人体内都有灵力的影响,每个人的意识开始相连,并逐渐发展成了现在的仙网。
紧接着,有一位大能在仙网上冲浪时,发现自己的功法与仙网产生了某种奇妙的联系,他试着调整了一下,改造出了专属于仙网的修仙功法。
随后,他便能在仙网上主动的发布自己生活中记录的一些琐碎小事,很快便引来的其他人的关注,并收获了他人真心的喜爱。
就在这时,他发现,因为有人喜欢自己发布的内容,居然让他能够跨越一切限制,直接使用那个人的灵力,相当于变相提升了灵力上限!
这个发现当即震惊了全世界,每个人都投入到对仙网的研究之中,新的修仙体系就此诞生并快速发展起来。
只要能在网上发布别人喜欢的内容,就能获得其灵力的掌控权,喜爱的人数越多,能掌控的灵力就越多,使用方式也越复杂。
人们以另一种方式,再次追求起了成仙之道。
由此,全新的修仙时代来临了。
不过,在仙网上,并不是什么内容都能发布的。
不知是因为集体潜意识还是什么的东西,总之,在某天,仙网上出现了一个名为无形大手的存在。
只要发布的内容过激,就会引来无形大手将其内容删除,屡删不改或影响严重者,将会被直接封禁账号,原先积累的一切努力全部白费,相当于修仙之道直接崩断。
但这还不是最恐怖的,若是有人不信邪非要挑战无形大手的底线,那惩罚就不仅止于仙网上了。
情节严重者将会在现实中被无形大手彻底灭杀!
且无形大手强如真仙!哪怕百万粉,甚至千万粉的顶级强者,拼尽全力也无法战胜,最终无一例外!全都死了!
此后,人人自危,再也不敢挑战无形大手的威严,过激内容也就此在仙网上消失了。
而这些,便是构成这个世界的基础。
回忆结束,林暮体内的灵力也走完了最后一个大周天。
由此,他根据《羌无故实录》,在自己体内,构建出了一套全新的逻辑自洽且无限循环的灵力系统。
“《羌无故实录》第一重境界——如虫附膻,已习得。”
“不过……在那之前,我得先确认一下我全新的人设才行。”
在这个时代,踏上修仙之道最开始也是相当重要的一步,就是确认自己的人设。
毕竟,在仙网上,每天都有海量的信息诞生,想要在这些海量信息中脱颖而出,让别人快速的记住并关注,就毫无疑问需要一个快速好记且立即给人留下印象的人设了。
很多修仙者,也都败在没有立起一个好的人设这一步,终生碌碌无为。
但同时也要注意,人设最好也不要偏离自己本性太多,不然日后人设崩塌的话,可是会发生很多难以想象的恐怖之事。
就比如林暮之前以陵墓的身份立起的人设是一副世外高人的形象,所以粉丝们才对他情绪失控的表现十分愤慨,因为他人设崩塌了。
自己终究还是太年轻了,贴合不了那样的人设,所以这次林暮决定吸取教训。
由此,林暮开始认真的思考起,如今最适合自己的,也能快速给人留下好印象的人设,究竟是什么?
他所修行的功法,需要去蹭热度才行,而最好的蹭热度方法,毫无疑问就是与其他高粉丝量的仙网主联动,又或者……碰瓷他们。
不过这就让林暮有些苦恼了,因为这样做虽然能引来大量关注,但粉丝就很难涨了。
关注数和粉丝数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东西,就比如他上一个号有十万粉丝,而关注人数在百万以上。
只有某人内心深处特别喜欢一个仙网主的内容或者仙网主本人时,才算成为了这个仙网主的粉丝。
毕竟是要将自己体内的灵力交给别人用,那肯定不是一般的喜欢就能做到的。
通常情况下,一个人最多只能给一到三个仙网主提供灵力,再多就无法承受了。
所以没有全都喜欢,全都推这个说法,只有现在最喜欢的前三名。
而林暮要是盲目去蹭流量的话,的确能引起大量关注,可谁都不会成为他的粉丝。
想象一下,在看一部作品时,自己喜欢的主角刚要表现,突然冒出一个小逼崽子抢走了他的风头,任谁看了都会不舒服的。
黑红很难真的红。
所以,林暮也不得不认真的思考这一点,“如果我要去碰瓷的话,那就必须得有一样远远高过其他人的特质才行……”
在林暮的认知中,抢风头这种行为,一般只有一类人去做,非但不会被讨厌,反而很受人欢迎,那就是实力远高于主角的大佬。
大佬登场,就算把主角暴打,臭骂一顿,只说些装逼的话,也没人觉得厌烦,甚至会很觉得很帅。
而这,便是最适合林暮的吸粉手段。
“论战斗能力,我肯定是最菜的,但是,有一样东西,我远比其他人要高……嗯,决定了,我的第一个人设,就是高智商。”
“至于之后的人设,还是之后再说吧。还是先行动起来,找到自己的第一个粉丝再说。”
当然,林暮也不是打算像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转,他姑且有一个目标,那就是回到他之前所在的地方,那名为赫城的小城里去。
那个女人肯定还在那里,要算账的话,肯定得到当事人面前才行。
而且,多亏了她,林暮如今不可能再跟其他人共用一个账号了。
就是因为和别人共用一个账号,所以林暮才会被夺走一切,要是仅属于他自己的账号,就算塌房,也不至于像现在这般一无所有。
……
“……嗯?”
原本打算在马车上小眯一会儿的林暮,从短暂的睡梦中醒了过来。他当即看见,有人似乎在争吵着什么。
“……有流量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