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曲非烟
小青作为朱煜的贴身丫鬟,比朱煜大五岁,是钱采芙经过千挑万选选出来的。
模样十分俊俏,可能在气质上无法和那些大家闺秀相比,但是在长相上,朱煜见过的女子,比她漂亮的,还真没几个。
小青在朱煜七岁的时候就跟着他,当时的小青也只有十二岁,虽然只是一个半大的孩子,但却将朱煜照顾的十分周道,年幼的朱煜也十分依赖小青。
即便是朱煜穿到这具身体之后,虽然对于让这个才上小学六年级的丫鬟来照顾自己心里感到十分别扭,但是因为身体本能的依赖,最终也只是暗骂了一句腐败的旧社会,便草草了结,并且对于小青的伺候甘之如饴。
只不过朱煜的内功心法是太极心法。
这门心法是张三丰以纯阳无极功为基础所创造的,专门配合太极拳所创造出来的内功心法。
威力虽然没有纯阳无极功大,却是可以让太极拳发挥十二分的威力。
而这门心法也同样继承了纯阳无极功的特点,在没有大成之前,修炼者必须保持童子之身。
若是提前破身,那功法修炼起来则会慢上数倍不止,修炼速度还不如普通的武当心法。
当时,陈行道传授太极心法的时候,朱煜就在吐槽,张三丰不会因为自己百年童子鸡,心生怨念,也想要让门下弟子试试单身的味道吧。
否则武当最顶尖的两门功法,怎么都需要童子之身才能大成。
要知道,不是所有人能像朱煜这样,不过短短十年时间将太极心法练至大成的。
武当当代掌门冲虚道长现在已经五十多了,还没有将纯阳无极功练至大成,想要圆满,估计还得要个一二十年,甚至百年之后都不一定能成。
这也是当时陈行道知道朱煜太极功法大成之后,如此激动的原因。
“可是。。。”
面对钱采芙的调侃,朱煜故作犹豫,虽然他每次面对小青那妖娆的身段,无法抵抗,但是在自己亲人面前,还是要保持自己清纯的形象。
“没有可是,我早已去钱家你师父那里打探清楚,你的武功在去年的时候已经大成,现在和女子同房,你的武功不会有半点关系。”
钱采芙也丝毫不给朱煜机会,直接戳破了他之前的挡箭牌。
“这牛鼻子老道!”
“你呀,小青可是已经二十三了,你可不能因为她人老珠黄,就不要她了。
要是你敢负她,我就不认你这个儿子!
还有这个小姑娘,年纪正好,我看你们也是郎才女貌,索性这次就一并收了。”
钱采芙一把牵过朱煜身后的小女孩,然后轻声问道:
“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家住何方,家中可还有其他人?”
“我姓曲,名非烟,夫人可以叫我非非,我本是东莱曲氏之后,我父早亡,自幼与爷爷相依为伴,游历于江湖之中。”
“曲非烟???!!!”朱煜惊呼。
“非烟,倒是好名字,嗯?煜儿,你怎么了?”
“你爷爷是不是叫曲洋?”
朱煜抓住曲非烟的手,眼睛怔怔地看着她那明亮的眼睛,想要看看她到底有没有撒谎。
“小哥哥,你弄疼我了。”曲非烟眉头紧皱,似乎被朱煜的样子吓到了。
“哎呀,臭小子!你这毛手毛脚的,干嘛!都将非非的手抓红了!早知道你学武之后这么粗鲁,当初就不应该答应让你去。”
钱采芙用力一拍朱煜的手,然后将曲非烟那白里透红的小手放到自己手心,轻轻吹了几口气:
“非非,你没事吧。”
“我。。。我没事。”
曲非烟像是一只受惊的小白兔一般,眼睛里面闪过一道泪花,让钱采芙更加怜爱。
“非非,你说你来自东莱曲氏,可是那个活曲死麴的曲?”
曲非烟闻言,点了点头:
“先祖乃是太祖皇帝亲封的定远侯,因为后来犯事被杀,而我们一族也是由麴改成曲姓。”
“那陕西按察使曲锐,你可认识?”钱采芙突然想到什么,目光灼灼地看向曲非烟。
“是我的叔父,他是我爷爷最小的儿子,小时候我就是与叔父一起生活,后来叔父常年在外,爷爷与婶婶不对付,便带着我游历江湖了。”
“他竟然是你的叔父,哈哈哈哈。”
听完曲非烟的话,钱采芙眼神里面尽是柔和之色,看着面前的曲非烟越来越满意,好似在看自己的媳妇一般。
“母亲,我。。”朱煜想要说些什么,但却被钱采芙打断:
“对了,你当时说你要当煜儿的妻子,可是真话?”
“当然,我与小哥哥从小便约定好了,有此为证。”说到这里,曲非烟再次拿出了那块玉佩。
“原来这块玉佩在你这里,我说怎么找不到了。”
钱采芙仔细打量着曲非烟手中的玉佩,随后走到里屋,从一个书架上拿出一个雕刻精美的小紫檀盒,打开来,里面静静地躺着一块玉佩。
那玉佩不管是质地还是颜色,都与曲非烟手中那块一模一样。
那玉佩上面雕刻的是龙,曲非烟手中的是凤,两者合在一起,便是龙凤呈祥。
钱采芙拿出盒子中的玉佩,然后又拿过曲非烟手中的玉佩,两者合在一起,严丝合缝,显然这本就是一对。
“这块玉佩啊,是当时煜儿的父亲,偶然间得到的一块极品玉石,请来当时顶尖玉雕工匠罗大师雕刻。
此玉佩为阴阳双面玉佩,一龙一凤,两者合一,方为整体。
本就是煜儿和他未来妻子的信物,当时煜儿在西湖边落水,回来只是只剩下一块龙佩。
我和他父亲都以为是被水冲走了,认为单块玉佩寓意不详,便将其收了起来,当时煜儿年幼,忘记此事也属正常。
非非,你这玉佩?”
“这玉佩是小哥哥亲手给我的。
当时我才四岁,因为爷爷来此见友人,把我落下了。
整整一天一夜,我在街头游荡,没有吃没有喝。
我当时十分害怕,还好遇见了小哥哥,他带我吃糖葫芦,一直陪着我,直到我爷爷找到我为止。
在分开的时候,他还拿出这玉佩,说长大了要娶我做媳妇。
走之前,小哥哥还。。。还亲了一下我的脸,虽然只有四岁,但是当时我便认定小哥哥是我一生要嫁的人。”
说到这里,曲非烟的小脸瞬间绯红一片,即便这事发生在小时候,一想到自己和朱煜有肌肤之亲,还是不由得害羞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