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娜”时性情(辛唐米娜女人书)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3章 嘴唇美丽而我的眼睛平静

寻宓的家庭放在哪里都是幸福的样本。

她几乎拥有中产阶级女性所向往的一切——丰足的物质、体贴爱护她的先生、近四十岁的女人还能在街头满载而归异性的注意、同事的尊重,还有工作,她所从事的便是她热爱的。

先生卓瑜与她不约而同地遵守一条纪律:让每个男人(女人)知道她(他)是多么爱他(她),他们是所有人理想中最完美的妻子(丈夫)。

他们喜欢看异性们羡慕得眼睛都要滴血的表情。

朋友聚会中,每人都要即兴表演节目。寻宓弹琴,一双眼睛始终波光流转在卓瑜身上,两人目光交织得那样紧,任何人都插不进去。卓瑜朗诵诗歌,随口而来,赞美的是他与爱妻的婚姻:

“微风中不渗一滴汗地点燃香烟

听到卡门的斗牛士

在博尔赫斯的花园里踯躅

(很遗憾你不喜欢,但我依然爱你)

光影声色戏梦人生

我们从凌晨开始午夜

薄荷、龙舌兰、富含维生素的蔬菜、

耳环们、三文治系列、略带疯狂的电视、

深受喜爱的床及以其为代表的更换后的卧室

……

如果你还愿意听我说

那恐怕得花去你的一生——你愿意?

……

那我们来想起一场大雨

把头顶冒出的雾气看做灵魂

被淋湿

相拥直至融合

终于同在一处屋檐之下

不妨如那个男子手指窗外对那个女子说:外面一片漆黑

女子说:那又如何

男子坐到她身边说:而我们在这里

穿过的不只是骨头

抚摸的始终是你”

诗好不好众人不用作评,仅凭这份经年不衰的恩爱,便使别的男男女女黯然失色。寻宓骄傲地笑,她笑的样子仿佛被上帝的嘴唇打上烙印。

请,请不要因为我上一节的描写你们便相信了寻宓的幸福。幸福从来不易得,不易握,不易长久,不易琢磨。

寻宓在嫁给卓瑜的前夜,母亲红着一双眼表情忧郁:“这样的男人,只怕你一生都需要与外敌斗争。”

寻宓笑,一脸的甜蜜,嘴里满不在乎:“与人斗其乐无穷。”

母亲的话其实不算准确,婚前的卓瑜虽然优秀却还不至于引来强蜂劲蝶。这是个好男人难寻的时代,女人的好胜与男人的优秀成正比,他卓瑜越是品优德好爱家疼妻,越是让年轻女人渴望撬墙脚。婚前寻宓不消出手,竞争者们论手段论相貌论德行综合来看都不是她的对手,可是婚后,一切便大不同,卓瑜右手无名指的铂金指环将他这块钻切割得光彩夺目,吓走了弱者,引来了强手。

容我自我介绍——方绸,女,二十五岁。除此之外,我的外形学识气质修养等描述都可用一句话概括:我曾插足过他们的婚姻。

卓瑜真是好男人。不张扬财势,天天驾着一辆本田往返家与公司;不拈花惹草,到任何场合都会电告寻宓……我与他在上海认识,因为某个项目。他处理公事时雷厉风行,谈合同时寸土不让,我等都误以为他是冷汉,从脸冷到心肠。会议时,他手机响,向大家抱歉独自到休息室接电话,我正好去拿文件,路经他,听他一把温柔嗓子细心安慰:“乖了,老婆,很快就谈完,再有两天就回去。”

那一幕便是定格,循环出现在任何我想起卓瑜的时候。

我从没有想过破坏他的婚姻,我只希望拥有这个男人,哪怕一晚,哪怕一个时辰。

在卓瑜怀里时,我问他,我可是他婚后出轨的第一人,他笑而不答,只是说:“乖了,你知道我不会离婚。”

我知道他不会离婚,我也从没想过要与寻宓争。

我是太完美的第三者:无求,无怨,听话,安分。

与他在上海偷情,寻宓与他电话聊天常常是一两个小时,那时,我便拎本杂志到卫生间里看书,坐在冰冷的浴池沿上,看着镜子里自己平静的脸,等他挂上电话后来将我唤起;做爱时他在我眼上蒙上绸带,他答应过寻宓不给别的女人看裸体;众人一起吃饭时,安静聆听别人夸赞他对妻子的深情,与大家一起感叹这是极品男人;散席后他开车回宾馆,我打车四处转悠,等待他召唤我的手机铃声;送他礼物时得将购物票据一起送他,要不然寻宓追问起来会麻烦……

他问我:“方绸,你怎么会这么听话?”

这问题实在傻,我听话,只因爱他。

不过,他从来不肯让“爱”字出现在我与他的关系之中,他说,我们不要爱,这个字太复杂,我们只是喜欢,只是需要。像某夜醒来想喝可乐,只是那一刻的需要,得到了便喜欢且欢喜,以后的生活,该饮水还是饮水,该饮茶还是饮茶。

别问我是谁引诱的谁,你们只需知道我们点燃了,且有火花。

寻宓与我一起回忆着卓瑜,想到他的好,我们一起微笑,想到他的恶,我们一起皱眉,我们太有共鸣,至少都知道他做爱很棒。

有一夜,正逢国庆,他与我在上海某五星级酒店的房间约会。从落地窗向下看,缤纷的灯光如星。烟花齐放,在我们身下,在我们眼前,伸手便能抓住的灿烂。他解下我颈上的方巾,蒙住我眼,一片柔软的黑压了过来。

你们可尝试在黑暗中走路?不可预料的前途,每一步走来都惊险刺激。

你们可尝试在高空闭眼吹风?风拍打身体一下一下,腿不听使唤,想下坠,想瘫倒,想尖叫,想纵身栽下。

你们可尝试在嘈杂的环境里大声说话?声音被淹没,自己都不能分辨音调,分辨内容,痛快淋漓不担心隔墙有耳。

我是被他点燃的烟花,一路尖叫着冲上黑茫茫的高空,飞起来了,却想回手抓他,于是下坠。他是快乐的孩子,不知疲倦地捏住我,用下一个高,取代上一次坠。

你们,你们可曾坐过海盗船?甩得那样高,推悬在半空中,承受着迭起的刺激,那样险,那样快活,那样难忘,那样难过。就在最高处摔下我吧,让我死掉,在销魂的高来不及褪色时,让我一了百了。

我将一只手放开紧抓的栏杆,扯掉眼上的方巾,我流泪了,不是为美丽的景,而是因为我回眼,这样久以来第一次看到全裸的他,亢奋中的他。烟花忽然沉寂一下,我听到我说:“我爱你。”

我们在下一轮烟花啸叫之前崩溃了。

我们瘫软在地毯上,我说:“我爱你。”

他说:“你知道我爱她。”

寻宓不肯讲他们的性,她回忆的全是情。她说:“那时,他那么在乎我呀。”

我知。

我知寻宓与他一起去花店买花,他选玫瑰,她选百合。她送着玫瑰皱起鼻子:“艳得不三不四,长得恶形恶像。”于是玫瑰便被他扔下了,蜷在角落里,不三不四,恶形恶像;我知寻宓与他的诗,“穿过的不只是骨头,抚摸的永远是你”……我知,这些我全知。

但是那又如何呢?

现在,我们坐在一起,两个祥林嫂般的女人,用留声机的功能回放着那个男人的性与情。

“你为何会放弃他?”我问寻宓,寻宓也问我。

“他有外遇了。”我们都这样回答。

不是个个女人都是我,能安然做星,陪衬月与阳。第四者现了形,于是,妻子泣不成声,连指责都无力气。于是,情人泪都流不出,他闷声不语,心知玩到死局,连辩解都懒得再花力气。

寻宓说,想到他对她的好掺了假,她便如在碗中看到苍蝇,已食的都想吐,更别说再咽下一口。

我说:“你好歹听过他说爱你,拥有他为你写的诗。”

我说:“这场感情,我才是最失败的,窝囊专一地躲在一边帮他维护形象,谁知道还有第四人笑我呆傻。”

我说:“不管怎么说,我们能成为朋友还得感谢那个她!”

她说:“我想起小时候常听的故事——一只大萝卜扎扎实实地长在泥土里,大象看见了,用鼻子去拔,拔不动,小狗握住大象的尾巴一起拔,还是拔不动,于是小猫也来了,咬住小狗的尾巴……它们排成一串,用力地拔呀拔呀,萝卜还是纹丝不动。小老鼠从洞里钻出来,它咬住小猫的尾巴,刚一用力,萝卜从泥土里出来了。”

寻宓年近四十岁的脸上扭曲出皱纹,她将指端的烟掐灭,挥手给了我一耳光。左眼是恨,右眼是怜。

她的嘴唇美丽,而我的眼睛平静。

生活本来就是这样,猫恨老鼠,妻子恨情妇。

我们都忘记去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