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规模体系演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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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文献回顾

国内外学者关于城市规模的研究,涉及的内容相当广泛,如城市规模与企业或住宅区位选择、城市规模与经济集聚、城市规模与资产价格波动、城市规模与产业多样性、城市规模与收入差距、社会公平、环境治理等,但这些不是本书关注的重点,本书会着重回顾城市本质、起源与衰落,城市规模衡量和空间分布,城市最优规模,城镇化进程与发展战略选择,劳动力流动、户籍限制与城市规模,城市规模的影响因素六个方面文献。

一、城市本质、起源与衰落

城市是什么?它是如何产生的?又经历了哪些过程?有什么功能?它起什么作用?为达到哪些目的?刘易斯·芒福德(1988)试图通过回答这一系列问题来探讨城市的本质。城市的表现形式是如此之多,以至于芒福德不得不感慨,“人类用了5000多年的时间,才对城市的本质和演变过程获得了一个局部的认识,也许要用更长的时间才能完全弄清楚它那些尚未被认识的潜在特征”。在中国古代,“城”主要用于保护民众安全;“市”是古代进行交易的固定场所,这在《谷梁传·隐公》、《墨子·七患》和《说文》等著作中均有提及。

城市是人类文明的典型产物(约翰·里德,2010),正如英文中“City”一词与“Civilization”的联系。关于城市的内涵界定,更加强调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功能。《不列颠百科全书》将城市解释为:“一个相对永久的、高度组织起来的人口集中的地方,比城镇和村庄的规模更大,也更为重要”。在维基百科中,城、市、都、城市或都市,是人口较为稠密、工业较为发达的地区,一般包括住宅区、工业区和商业区等功能分区,并且具备行政管辖功能。若一个城市已拓展到与其他城市接壤,此区域就会形成集合城市。

城市的兴起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芒福德(1988)说,“要详细考察城市的起源,必须追溯其发展历史,从已经充分了解的那些城市建筑和城市功能开始,一直回溯到其最早的形态,不论这些形态在时间、空间和文化上距业已发现的第一批人类文化丘有多么遥远”。

当前,关于城市起源主要有以下六种:防御说、社会分工说、私有制说、阶级说、集市说和宗教说。鉴于部分学说不能准确给出其提出者,本部分不做详尽介绍,仅列出柴尔德(1950)在《城市革命》中给出的城市起源标准:①有限区域内集中了较多的人口;②手工业专门化;③剩余产品由中央权力机关支配;④存在公共祭祀建筑;⑤社会等级差异明显;⑥采用文字;⑦科学研究发轫;⑧自然主义艺术出现;⑨存在对外贸易;⑩栖居方式不再依赖血缘关系而定。高松凡等(1995)将这10条标准缩减为三条:①是多职能的复合体;②是人口、手工业、贸易、财富、建筑、公共设施集中的场所;③人口密度高,主要从事非农业的职业。

城市作为一个有机的生命体,其衰落是城市运动变化过程中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何一民,2007)。城市的衰落会有多种表现形式,总的来说,人口从中心城市甚至整个城市区域不断减少,并伴随着相应的社会、经济和环境问题。在古代社会和近代社会,这种表现十分突出,如苏美尔的乌尔,新航路开辟之后的威尼斯,中国古代的长安、洛阳、东京汴梁(现在的开封)等。马克思曾经考察过威尼斯的衰落,他将交通线路的改变导致的贸易优势丧失作为威尼斯衰落的主要原因。城市的衰落可能持续很长时间,随着衰落城市的社会、经济和环境变化,文化的衰落甚至文明的衰落都成为可能。阿诺德·汤因比在其巨著《历史研究》(2010)中首次提出了文明衰落观,文明具有政治、经济、文化三个因素,其中文化是一个社会的精髓;文明都会经历起源、生长、衰落、解体和死亡五个过程。文明的生长并不是无止境的,只要应战抵不过挑战,文明就可能在其生长的任何一点上衰落下来。作为文明重要载体的城市,其衰落也可能导致文明的衰落。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Oswal Spengler)在《西方的没落》(2008)中也透露了这种思想。他认为文化是循环的,文明会在历经新生、繁荣之后,最终没落衰亡。

现代经济学对城市衰落的重新关注,缘于“荷兰病”(the Dutch Disease)的提出。1977年英国《经济学家》杂志匿名发表了一篇名为“荷兰病”的文章,引发了学术界对资源型产业繁荣导致产业结构变化问题的关注。一方面,资源型产业部门的繁荣带来“挤出效应”,导致其他部门的衰落(McKinnon, 1976;Gregory, 1976;Hoel, 1981;Ellman, 1981)。另一方面,“荷兰病”对不同国家的影响不同。如Flemming(1982),Roed-Larsen(2003),Auty(1993),Kronenberg(2004)分别对英国石油业、挪威石油业、8个石油输出国(尼日利亚、墨西哥、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和转型国家的资源诅咒进行了研究,发现对各国造成不同的影响:挪威比较成功地摆脱了“荷兰病”,而英国、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荷兰病”。Richard Auty(1993)提出了一个比“荷兰病”更具有经济学含义的名词——资源诅咒。Sachs和Warner(1995,1997,1999,2001)的4篇经典文献,极大地颠覆了传统经济学关于自然资源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看法,以至于Stevens(2003)提出,丰裕资源对一国经济增长的限制,甚至大于其有利条件。中国学者对于资源诅咒的关注比较晚。徐康宁和王剑(2006)将资源诅咒作为区域经济增长差异的重要原因。胡援成和肖德勇(2007)、邵帅和齐中英(2008)、刘长生等(2009)均发现我国在省级层面存在资源诅咒。郑长德(2006)、丁菊红和邓可斌(2007)则发现资源诅咒在统计上并不具有显著性。邵帅等(2013)研究发现,资源诅咒与经济增长有更为复杂的关系,认为二者存在“倒U形”曲线关系。杨莉莉等(2014)将空间计量方法用于研究中国省级层面资源诅咒问题,结果表明,资源诅咒与空间均衡在省级层面存在,并且各省之间存在条件收敛。具体到城市,邵帅(2010)通过考察28个煤炭城市发现,煤炭资源阻碍了这些城市的经济发展,资源诅咒效应明显。高洁等(2011)、杨志明(2013)也利用城市数据验证资源诅咒的普遍存在,但方颖等(2011)的研究不支持这个结论。关于“荷兰病”和资源诅咒的数理模型,可以参见Corden和Neary(1982)、Corden(1984)、Matsuyama(1992)、Sachs和Warner(1995)、Larsen(2006)。当然,还有一些学者并不认可资源诅咒现象存在,如Davis(1995)、SalaMartin(1997)、Alexeev和Conrad(2009)。

二、城市规模衡量和空间分布

城市规模和空间结构分布是城市经济学研究领域的两个主要问题。

城市规模主要是指城市的人口规模和地域规模,更广义的说法,还包含经济规模和消费潜力规模。各国因城市聚居人口不同,划分不同的城市标准。联合国将2万人作为小城市的人口下限,10万人作为大城市的最低标准,超过100万人就是特大城市。方创琳(2014)在回顾“一五”到“十一五”城镇化政策基础上,提出了中国城市规模划分标准,并成为《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通知》的雏形,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

城市规模的分布最早用帕累托分布来描述。奥尔巴克(Auerbach, 1913)、辛格(Singer, 1936)提出了这个假说,齐普夫(G. Zipf, 1949)证明了城市规模不仅可以用帕累托分布来描述,当幂指数为1时,表现为一种特殊的位序,这与实际城市规模分布是一致的。这种排序规模法被称为“位序法则”或“力量法则”(Power Law)或齐普夫定理。齐普夫定理一经提出,就饱受争议。Champernowne(1953)、Simon(1955)、Dobkins和Ioannides(1996)、Pumain和Moriconi-Ebrard(1997)、Gabaix(1999a, 1999b)、Gabaix和Ioannides(2004,2008)、Cordoba(2008)、Gangopadhyay和Basu(2009)、Perz-Campuzano(2015)等研究支持齐普夫定理或帕累托定律。不过,其他一些研究,如Jefferson(1939)、Berry(1961)、Richardson(1978)、Rosen和Resnick(1980)、Potter和Lyoyd-Evans(1998)及Soo(2005)等学者的研究却没有支持位序法则。关于城市规模分布的动态变化,Jefferson(1939)最早指出,在大多数情形下,随着城市发展,一个很大城市的存在,使一国不可能产生中等规模城市,相反,只能产生小得多的城市。在城镇化不同发展时期,不同规模城市发展速度不同,在集中性城镇化阶段,大中城市发展较快;到了扩散性城镇化阶段,小城市发展速度较快(Berry, 1961)。不过,中国大城市在规模增长上速度很快,并且按照人口规模等级顺序逐渐下降(周春山和叶昌东,2013)。后来的一些研究,关注政府政策对城市规模的影响,如Anderson和Ge(2005)、Madrazo和Kempen(2012)、Peng和Thibodeau(2013)、Zhou等(2013)等的研究。

Gibrat法则是指对数正态分布,是另一种描述城市规模分布的方法。它最初被Gibrat(1931)用来研究企业规模的动态分布问题。Eaton和Eckstein(1997)、Sutton(1997)、Eeckhout(2004,2009)、González等(2013)、Malevergne等(2011)、Jiang和Jia(2011)等研究均支持城市规模服从Gibrat法则。在小样本下,城市规模变化服从Gibrat分布并非总是成立的,特别是在上尾部分和下尾部分。在大样本下,Gibrat法则也受到DPLN分布的挑战,Reed(2002,2004)提出了DPLN分布,它结合了Zipf分布与Gibrat分布的特征;在中间部分,它契合Gibrat法则;在上尾部分和下尾部分满足Zipf分布。该分布可以用来描述颗粒、收入分配、城市规模、网页数量等的分布。Giesen等(2010)的研究表明,用DPLN分布拟合8个国家的城市人口分布状况,其中有7个国家的DPLN分布优于LN分布。并且,Giesen和Suedekum(2014)用DPLN分布研究了美国1万多个城市的建城时间与城市规模的关系,发现DPLN分布亦能较好地描述这个问题,并且建城越早的城市,人口规模越大。邓智团和樊豪斌(2016)利用中国城市样本数据验证了DPLN分布,亦支持该理论。

前面的文献表明Zipf分布与Gibrat分布可能存在某些联系,那么哪种分布更适合描述城市规模分布?许多研究表明,至少在理论上Zipf分布更适合。有关Zipf分布的形成机制,Simon(1955)最早进行了研究,他提出的J分布形式,更适合描述上尾密集的分布;在应用到城市规模时,要满足Zipf分布,需要城市形成的速度大于城市人口的增长速度,且当城市形成速度趋近于0时,Zipf分布的幂指数趋近于1。Krugman(1995)批评该模型缺乏经济含义,并运用新经济地理理论对Simon模型进行解释,试图论证为何Zipf分布的幂指数等于1。他认为,由于地理环境的差异造成初始城市规模差异,一旦假定运输成本服从随机游走,就会满足Simon模型的条件,城市规模服从Zipf分布。但是,他们模型的一大缺陷是,城市数量必须是增长的,而且城市规模体系满足Zipf法则需要经历很长时间。朱英明(2008)利用产品质量解体模型分析了中国城市规模演化规律,发现城市间规模等级结构的变化要慢于产品流动,也间接说明这个问题。Gabaix(1999a, 1999b)克服了这个缺陷,他假定城市数量是固定的,如果城市规模变化满足Gibtat法则,那么Zipf分布就会是一个自我实现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城市初始规模差异主要是由产业波动造成的。Rossi-Hansberg和Wright(2007)用Henderson(1974)的思想来解释Zipf分布,他们提出,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城市规模会服从Zipf分布:①社会生产不受物质资本影响,技术冲击会产生永久的经济波动;②生产退化为AK模型,技术冲击会造成永久产出波动。Eeckhout(2004)最大的贡献是利用地方外部性模型推导出Gibrat法则,至此,Zipf法则与Gibrat法则在理论上可以相互推导。此外,Blank和Solomon(2000)及Bengguigui和Blumenfeld-Lieberthal(2007)也建立了类似Simon模型的城市随机增长模型,其中,Bengguigui和Blumenfeld-Lieberthal(2007)的城市体系动态增长模型可以推导出各种城市规模分布情况。Rozenfeld等(2011)在综合前人城市随机增长模型的基础上,推导出城市人口与面积的齐普夫定理。不过,更多的研究是关于齐普夫定理的估计方法改进,蒙特卡罗实验成为验证这个定理的新方法,在大样本条件下,进行多次实验,会使估计结果逐步接近真实误差(Gabaix & Ioannides, 2004);在小样本条件下,将城市位序减去1/2会得到更加符合实际值的结果(Gabaix & Ibragimov, 2011)。其他的一些研究,如Bee等(2013)发现,尽管美国的城市规模服从对数正态分布,但是服从帕累托分布与选择的样本有很大关系。

本书研究的城市空间分布是指不同规模的城市在不同地区、国家甚至大陆上的地理空间分布,与城市经济学研究的城市内部空间结构分布略有差异。Berry(1961)、Denise Pumain和Frangois Moriconi-Ebrard(1997)、Deng等(2008)、Zhou等(2013)的研究涉及了不同国家和中国的城市空间分布问题,本书在此不再做详尽描述,会在第二章第四节和第五章做详尽介绍。

三、城市最优规模

最早的城市最优规模理论就是奥尔巴克(Auerbach, 1913)、辛格(Singer, 1936)提出的帕累托分布。1968年,Gupta和Hutton提出使用公共服务平均成本最小的方式来决定城市的最佳人口规模。不过,Evans(1972)认为最优城市规模就是企业生产成本最小时的人口规模。经济地理学从一个新的视角研究城市规模,基于杜能提出的土地竞租曲线来确定城市最优规模,Solow(1973)对此提出批评,认为参照城市边缘的地价确定地租,高估了城市中心地价;这样计算的城市最优规模是有偏误的。Henderson(1974)从理性经济人的视角出发,利用城市的规模收益率与土地产出率来确定城市规模。Arnott(1979)提出另一种城市最优规模决定方式,总社会福利或人均社会福利最大化时,城市的人口规模是最优的。Harvey(1981)则是通过社会平均成本曲线来确定城市最优规模,当社会平均收益等于社会平均成本时,城市规模达到最优。但是这些模型并未考虑城市的动态发展和空间因素,也招致许多批评。Fujita(1976)是首先从城市动态发展的角度研究城市规模的,尽管他利用索罗增长模型并未考虑经济的最优增长问题。Kanemot(1980)弥补了Fujita(1976)的不足,推导出稳态下的城市最优规模。Fujita等(1999)将空间动态化引入城市最优规模,利用城市实际工资方程探讨城市的最优规模变化,不过冰山成本在城市最优规模的变化中起着关键作用。Behrens等(2014)、Davis和Dingel(2012)、Eecekout等(2014)均是研究了基于人力资本要素的分类模型,将人力资本水平作为劳动力流动的重要因素,从而确定城市最优规模。

新经济地理学认为,集聚力与分散力是城市最优规模的决定因素(梁琦,2009)。集聚力包括高工资与收入、知识外部性、劳动力池、技能提升、市场潜力和消费经济性等;分散力是指大城市的交通拥堵、高房价或房租、高物价、环境污染等(梁琦,2013)。Segal(1976)较早地分析了集聚经济与城市规模之间相互促进的关系;Shukla和Stark(1985)从厂商的角度分析了集聚经济对城市规模的影响,Rahman(1990)根据胡佛(1936)提出地方化经济和城镇化经济(集聚经济的两种分类,现在也被称为地方专业化和城市专业化),通过同心圆的空间结构模型,验证了同时存在两种集聚形式时,城市规模会更大。Nakamura(1985)利用日本的数据得到与Rahman(1990)的观点一致的结论;Henderson(1986)和Glaser等(1992,1993)利用美国和巴西的数据却没有发现城市专业化对城市规模扩张的正向影响。不过从产业层面看,高科技产业的地方专业化对城市规模的扩张效应很低,传统产业的地方专业化对城市规模扩张的效应显著(Henderson et al.,1995)。相反,Batisse(2002)、Gao(2004)、李金滟和宋德勇(2008)及苏红键和赵坚(2011)利用中国县级的数据,却发现城市专业化不仅不能促进城市经济发展,还可能会限制城市规模的扩张。

González-Val(2011)首先对城市Zipf分布规模偏差问题进行研究,发现城市人均收入水平、就业在不同行业的分布以及教育水平差异对各城市的规模偏差做出有力解释。这些因素本质上可以看作经济集聚程度或者影响经济集聚的重要因素,教育水平甚至是分类模型和选择模型的核心因素(Behrens et al.,2014)。由于受教育年限的差异,劳动者人力资本水平存在差异,使得劳动者在大城市与小城市之间进行分离:人力资本较高的劳动者集中在大城市,人力资本较低的劳动者集中在小城市。此外,Soo(2005)的研究与城市规模Zipf分布偏差问题十分接近,他认为新经济地理因素无法很好地解释不同国家Zipf分布幂指数的差异,反而,政治因素能较好地解释这个问题。魏守华等(2015)基于Gibrat分布,从集聚经济角度解释了2011年中国287个地级市的理论最优规模和实际规模的偏差问题,发现当年规模偏大的城市有28个,规模合理的城市有77个,规模偏小的城市有182个。

四、城镇化进程与发展战略选择

城镇化(urbanization),是指人口向城市集聚、城市规模扩大以及由此引起一系列经济社会变化的过程,其实质是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空间结构的变化。中国的快速城镇化进程,直接影响了世界发展的格局(宁越敏,2014)。当前,人口和土地仍是中国城镇化的主要驱动因素(周春山和代丹丹,2015),并且城镇化速度快、规模大,半城镇化特征显著,城镇化的区域差异明显,大城市群成为国家的经济核心区(宁越敏,2012);这与顾朝林(2014)提出“城市发展将趋向于集群化和巨型化”的特征相一致。但是,这个过程中,也产生了许多问题:周一星(2016)指出,“快速城镇化中大规模的建设活动、人口结构调整、现代化生活需求的集聚变化等,导致了城镇面貌的趋同、文化同质或断裂的现象”;新区建设普遍超前,人口规模较小,造成基础设施严重浪费(方创琳和马海涛,2013);城市群的选择受到强烈的政府主导,过多地迁就了地方利益,脱离了发育的基本标准(方创琳,2014)。顾朝林(2013)认为,城市问题所有的根源在于农村问题,城市去中心化策略的失败加剧了这些问题的产生;同时,单位制也是导致中国城市生产效率低下、城市空间僵化的原因之一(柴彦威等,2013)。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社会网络化管理为解决城市内部矛盾提供了一种新形式(柴彦威和郭文伯,2015);城市网络突破了城市间传统的克里斯塔勒垂直关系,覃成林和桑曼乘(2015)利用100家APS企业微观数据,构建东部和中部地区168个城市间的关联矩阵,验证了城市网络对地区经济增长的正向关系,且城市网络优势在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表现出更强的经济增长效应。

同时,城镇化发展战略饱受争议,特别是从政府政策角度。不管是出于规模经济还是政治需要或其他方面的考量,城市规模发展战略主要有三类:小城市战略、中小城市战略和大城市战略。这三种发展战略中,中小城市战略的支持者最多,Southall(1979)、Rondinelli(1980)、Renaud(1981)、UNCHS(1985)、Hardoy和Satterthwaite(1986)、Gugler(1988)、Watts(1996)等学者及组织从快速城镇化、经济、社会和政治转变以及宜居性的角度进行研究,认为中小城市战略是合适的。当然,也有持不同意见的学者,如McGee(1994)认为发展中国家不平衡的经济发展战略,只会促进大城市的过快膨胀,产生“大者恒大”的效应;鼓励大城市的发展对一国的长期经济发展更加有利。胡兆量(1984)最早在国内提出了“大城市人口超前发展的规律”;Au和Henderson(2006)、柯善咨和赵曜(2014)的研究却发现中国的城市规模过小,远未达到经济稳态时的最优规模。中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费孝通先生在《小城镇,大问题》(1983)中提出了小城镇理论。他认为小城镇是发展农村经济、解决人口出路的一大问题,“离土不离乡”和“离乡不离井”是解决我国人口问题的两条具体途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劳动力流动规模不断扩大,从1990年的1983万人增加到2012年的2.79亿人。尽管在此期间,中国的中小城市得到快速发展,从129个增加到380个(1978—2010年),超过100万人口的大城市从29个增加到139个(1978—2010年)。实际上,并未大量出现以“离土不离乡”和“离乡不离井”为特征的小城镇。中国最大城市上海的人口规模从1104万增加到2302万(1978—2010年,2013年达到2415万人),这就形成所谓的“费孝通悖论”。秦尊文(2004)对这种“小城镇情结”进行了批评:(近50年的大城市发展政策限制)将不得已而为之的小城镇发展模式,视为中国城镇化的普遍规律是极其错误的,这也容易忽视大城市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在现有文献中,对城市规模的政府限制政策也饱受争议。霍华德(1898)在《明日的田园城市》中提到了城市人口过分集中的问题,认为必须实行逆城镇化政策,限制人口向城市迁移。皮沃瓦洛夫(1976)和麦克·道格拉斯(1991)也是该项政策的支持者。在中国,户籍制度作为限制城市规模的重要手段,在学术界备受批评。中国对大城市规模的政策限制有超过50年的历史,即使2014年公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也是重点发展中小城市(合理放开300万以下人口城市的户籍限制),严格限制500万以上城市的人口规模。这似乎再次印证了费孝通先生建议的小城镇论。

五、劳动力流动、户籍限制与城市规模

劳动力流动与城镇化的关系密切相关,从社会学看,劳动力流动是个体或群体行为,城镇化或城市规模是群体行动的结果。劳动力流动的经典理论始于W. Lewis(1954)的二元结构模型,拉尼斯-费景汉(1961)模型是在刘易斯模型的基础上加入了农业技术进步,强调工农业的平衡增长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哈里斯-托达罗模型(1969,1970)将预期因素引入了劳动力流动模型,其意义在于说明有必要缩小城乡就业机会不平等的差距,以免过度的人口迁移给城市的发展带来更多困难,任何影响城乡实际收入的政策都会影响劳动力迁移的过程,这个过程反过来又会改变各部门、各地区的经济活动和收入分配甚至人口增长方式(李桂平和李明生,2004)。

户籍限制是中国劳动力流动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1998年之后,中国深化住房商品化改革,使得购买城市住房成为落户城市的重要方式,赋予拥有城市住房特殊的含义,即劳动力从农村流向城市过程的结束。但是,2014年中国的户籍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相差17.2个百分点,户籍限制政策饱受争议。蔡昉等(2001,2003)、王小鲁(2002)、Cai(2003)、Hertel和Zhai(2006)、孙文凯等(2011)均发现,放松户籍限制,有助于推进中国的城镇化进程。Bosker等(2012)、Rupert和Wasmer(2012)、Xu(2014)均研究发现,放松户籍限制可能带来经济好处,但是会使中心-外围的城市体系更加明显,北京、上海、广州、重庆等大城市会不断强化自身在城市体系中的地位。陈钊等(2008)、刘晓峰等(2010)、Knight等(2011)提出“新二元结构”来形容当前中国的劳动力流动状况,认为户籍制度在“新二元结构”的形成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同时,户籍制度也是导致中国的城市体系不服从帕累托分布的重要原因(梁琦等,2013)。当然,影响劳动力流动的因素还包括年龄、性别、教育水平等个人特征、移民政策、经济规模等,本书不再做详尽综述,关于这些方面的综述性研究可以参见蔡昉等(2003)、赵忠(2004)、盛来运(2008)、周靖祥(2010)、陆铭(2011)等的研究。

六、城市规模的影响因素

在古代社会,影响城市规模的重要因素是粮食供给、水源、平原地形、是否为首都或贸易港口等(芒福德,1988)。工业革命以来,这些因素仍然影响城市规模的大小,但不再是决定城市规模大小的关键因素。产业结构特别是工业水平、交通条件成为工业革命早期影响城市规模大小和兴衰的重要因素,如伦敦、纽约、东京和上海的兴起。进入现代社会,地区生产总值、地区人口、贸易开放度是影响城市规模的较为重要的因素。许多研究成果均体现了这一点,如汪段泳和朱农(2007)、江静和刘志彪(2010)、王小鲁(2010)等。

经济地理学对城市规模的影响因素做出不同解释。除了市场需求之外,Marshall(1890)提出影响经济集聚的其他因素:分工、规模经济、外部性、技术外溢等。不过,规模经济、外部性和土地租金分别是决定城市规模的向心力和制约力(Richardson, 1973;Henderson, 1974)。Henderson(1996)进一步指出,城市规模取决于产业多样化引起的规模经济外部性,也就是通常所称的雅各布斯外部性(Jacobs, 1969)。新经济地理学产生后,Fujita和Krugman(1992)利用垄断竞争框架下的循环累积因果效应解释城市集聚的原因,解释城市规模的动态变化。产业集聚被认为是促进城市规模扩张的重要因素,如Ciccone等(1996)、Cingano和Schivardi(2004)、赵伟和张萃(2008)等。Duranton和Puga(2001)将产品生命周期引入集聚经济,发现规模越大的城市,越有利于企业进行模仿,使知识的传递速度更快,更加有利于创新。后来,劳动者的人力资本水平差异成为解释城市规模差异的一个重要理论。Henderson(1974)首次利用该理论解释城市规模的变化。他发现城市存在外部规模经济时,劳动者的收入依赖其人力资本水平,这就造成在给定厂商的选择区位后,劳动者为实现效用最大化,会选择留在城市或选择迁移,进而使得城市规模发生动态变化。Palivos和Wang(1996)通过将空间因素引入动态一般均衡模型,把人力资本作为经济集聚的主要原因,将交通成本看作阻碍城市无限扩张的重要原因。Fu(2007)进一步考察了人力资本在地区经济集聚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人力资本的存量水平、劳动力池效应、劳动力市场的雅各布斯外部性以及地方劳动力市场的厚度。这个思想被Behrens等(2014)、Davis和Dingel(2012)、Eecekout等(2014)发展成劳动力流动的分类模型(sorting model),用来解释城市规模扩张过程中“大者恒大”的现象。

规模报酬与交通成本对城市规模的影响,主要见Fujita和Thisse(2003)的研究。他们在单中心模型中引入生产规模报酬递减,将工资水平定义为通勤成本与地租或房租之和,发现当城市人口规模增大时,城市的均衡效用水平下降,进而会引发劳动力向外迁移。虽然区域资源环境的承载力决定了区域产业集聚的规模和程度(朱英明等,2011),但中国高速铁路的修筑给新经济地理学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证据,高速铁路能够提高沿线城市的经济集聚水平;如果铁路沿线城市的经济集聚水平差异扩大,那么经济集聚格局趋向非均衡;高速铁路重塑了中国的经济空间,在总体上对工资、就业和经济增长产生正向影响,对三大地区影响并不一致,在东部地区的大中城市影响也保持为正,但对中西部中小城市的影响为负(覃成林和钟照辉,2014;董艳梅和朱英明,2014a, 2014b)。

Arontt(1979a, 1979b, 1979c)是较早研究政府政策对城市规模影响的学者。他认为,城市规模取决于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数量、政府对市场的干预程度、政府对移民的控制程度以及对城市交通条件的改善等。关于国内政府政策对城市规模的限制,主要是户籍制度,在回顾城镇化进程与战略、劳动力流动、户籍限制与城市规模的文献中,已经做了详尽介绍,在此不再重复。此外,还有其他一些学者从城市功能与网络、政治权力、对外贸易、建城时间方面解释城市规模的变化,如Cappllo和Camgni(2000)认为应该使用城市功能和城市网络基础确定城市规模,城市规模主要基于社会、经济和自然环境三大因素。Henderson和Becker(2000)从政治经济学视角解释城市规模等级体系。Krugman(1991,1993)和Krugman等(1996)均认为,发展中国家靠近贸易边界的城市会逐渐壮大。安虎森和邹璇(2008)从城市实际工资的角度,研究了农产品贸易与城市规模的互动关系。Giesen和Suedekum(2014)研究了美国城镇的建城时间与城市规模的关系,发现建城时间越早,城市规模越大。

通过对以上六个方面的文献进行回顾,可以发现,关于城市规模的齐普夫定理或帕累托分布,已经有许多文献从时间、空间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尽管许多实证研究支持齐普夫定理,亦有不少文献否定该假说。此外,关于DPLN分布的验证还是比较缺乏的;同时,在理论上具有普适性的Zipf分布是否能适用于中国城市规模体系?Gibrat法则是否能够很好地解释中国城市规模的动态变化?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有助于更好地解释实际城市规模的分布。

在解释城市规模方面,“大者恒大”的假说是否适用?至少Gibrat法则未否定这种观点;初始城市规模的差异造成了城市发展过程中人口规模的差异,那么,哪些因素影响了城市规模?从经济史的角度看,城市衰落也是一种必然现象,这使得“大者恒大”的观点可能不适用于城市发展;在城市不断发展过程中,不同规模城市构成的城市规模体系如何演进?从新经济地理学的角度分析这个问题,有助于更深刻地理解城市发展问题。

在新经济地理学理论中,规模经济、外部性和知识外溢是经济集聚的主要原因,同时,产业集聚也被认为是影响城市规模的重要原因,因而,从集聚经济视角解释城市规模影响因素和城市规模偏差,均有助于深刻认识集聚经济对城市发展的重要意义,这也可能是城市规模体系满足Zipf法则和Gibrat法则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