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职业分化为视角,以我国重要的粮食主产区吉林省的农民收入为研究对象,基于家庭收人结构构成的多数原则,把经营性收入占主体的农民定义为职业型农民,工资性收入占主体的农民定义为兼业型农民,无经营性收入的农民不作为本书的研究对象,从而将农民分为两类,选取有区别的考评指标,分别从理论视角和实证视角,实现对农民收入问题的分类研究,并对其进行共性分析和差异性比较分析,反映出当前农民收入的新变化和新问题,进而结合政策演变的分类分析提出了一些解决农民收入问题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