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多国模式比较与路径借鉴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一、立法保障

在俄罗斯国企改革和治理转型的过程中,重要特征是官商勾结,即以行政掠夺方式获得国有资产,从而缩短寡头资本原始积累的时间,直接进入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尽管政府为体现社会化参与及公平原则,在私有化初期给企业中每人发放1万卢布的国有资产私有化券,并且对国企内部员工给予优待就业等特殊照顾政策,但由于银行信用、证券市场和实体经济等各级不同类别市场的混乱,以及社会大众普遍缺乏市场意识,私有化证券很快从国企内部员工转移至资本寡头,或被其集中控制。在国企私有化过程中,充满着大量的投机诈骗、寻租腐败和恶势力犯罪。当社会大众还处在懵懂和观望中时,俄罗斯国有资产早已被“原政府官员、外部势力、资本大鳄等”联合瓜分殆尽。新兴资产阶级的原始资本积累,也悄然完成。

于是,通过立法保障国企及国资在俄罗斯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是普京执政时期对经济改革的主要特色。在国家矿物资源开采领域,采取行政立法手段,将开采审批权收归联邦政府。在天然气开采运输领域,国有天然气工业公司依法获得垄断权。在石油石化运输领域,国有石油管道运输公司和国有成品油管道运输公司依法获得垄断权。在电力、铁路、邮政等领域,俄罗斯拥有一系列核心国企,也都依法获得该产业的经济主导权。在核电建设生产、供热以及海港和空港服务等领域,国有核心企业也相应取得垄断地位。扶持大型国企,是打造国家企业集团、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需要,但并不等于俄罗斯放弃市场经济,也不是说政府就可以随意插手国企经营管理,甚至剥夺私人财产。

此外,还对少量民企实行“再国有化”政策,其特点是有偿性和自愿性。政府要向民企的私人所有者支付等值代价,才能重新取得其企业财产的所有权。除非惩罚并没收非法企业财产或所得,否则必须依照市场公允价格,经由双方自愿交易,将私人财产转让给政府部门。民企的“再国有化”,仅限于对国家安全战略有特殊意义的某些大型企业,或联邦垄断资源型企业。要么通过合法程序废除原有的私有化合同,要么依据破产规则竞拍私有化企业财产,还有就是国家按市场价格直接向私人购买前期已被私有化的国有资产,或者依法降低新所有者在私有化企业中的份额,并相应增加国有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