嬗变中的上海:民生发展与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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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社区公共事务参与

(一)投票参与

居(村)委会换届选举投票是居民社区生活中的要事之一,是否参与居(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居民对居(村)委会的关心和参与程度。在被问及是否在居委会选举换届中投票时,有47.89%的居民表示投票了,52.11%的居民表示没有投票。在被问及是否在村委会选举换届中投票时,有56.01%的居民表示投票了,43.99%的居民表示没有投票。

1.居民年龄与投票情况

参与居(村)委会换届选举投票是18周岁以上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年龄差异使得居民对投票的关注度有所不同,因而参与投票的情况也有所变化。图5-13显示了不同年龄段居民参与居(村)委会换届选举投票情况。可以看出,随着年龄的增长,居民参与投票的比例在上升。18~29岁居民中参与居(村)委会换届选举投票的比例最低,为13.77%;随着年龄的增长,投票比例在50~59岁居民中超过半数,达到了55.68%;70~79岁居民中参与居(村)委会换届选举投票的比例最高,为77.74%。

图5-13 年龄与参与换届选举投票情况(N=6581)

2.政治面貌与投票情况

将居民的政治面貌与参与居(村)委会换届选举投票情况进行交互,可以看出,中共党员中参与居(村)委会换届选举投票的比例最高,为65.09%;其次是民主党派,参与居(村)委会换届选举投票的比例为55%;最后是群众,参与居(村)委会换届选举投票的比例也达到了48.36%。将居民的政治面貌与参与小区业主大会投票情况进行交互,结果基本类似,中共党员的投票比例最高。因此,应当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鼓励中共党员发动身边群众积极参与到换届选举投票中去,行使自己的基本权利。

3.社区归属感与投票情况

居民的社区归属感是指居民对社区是否有家的感觉,社区归属感的高低决定了居民主人翁意识的强弱,因而影响最终参与投票的情况。将社区归属感与居民参与居(村)委会换届选举投票情况进行交互。从结果可以看出,随着居民社区归属感的增强,参与居(村)委会换届选举投票的比例上升。在回答“我对居住的小区/村有家的感觉”时,选择“非常不同意”的居民投票率为26.4%,选择“不同意”的居民投票率为34.05%,选择“一般”的居民投票率为43.49%,选择“同意”的居民投票率为56.41%,选择“非常同意”的居民投票率则达到了63.26%。因此可以看出,上海市居民的社区归属感越强,也就越愿意主动参与到投票中去。

(二)公共活动参与

参与公共活动在此主要包括参与社区公共事务讨论会,向居(村)委会、业委会或物业公司提建议以及参与社区的维权、抗争或冲突活动。

居民在回答是否参与了社区公共事务讨论会时,9.72%表示参与了,90.28%表示未参与(N=6689)。可以看出,居民在讨论社区公共事务上的参与度较低。居民在回答是否会向居(村)委会、业委会或物业公司提建议时,19.92%表示有,80.08%表示没有(N=6701)。可以看出,虽然相较于参与公共事务讨论会来说占比增大,但提建议的比例不足1/5,参与度仍处于较低水平。居民在回答是否参与了社区维权、抗争或冲突活动时,仅2.94%表示参与了,没有参与的比例达到了97.06%(N=6697)。可以看出,在参与社区维权、抗争或冲突活动上,居民的参与度很低。

从这三个层面来看,上海市居民的社区公共活动参与度比较低。居民很少参与公共事务讨论会,参与社区维权、抗争或冲突活动的更是凤毛麟角,仅有部分居民会向居(村)委会、业委会或物业公司提建议。

1.居民年龄与提建议

随着年龄的变化,居民对社区各方面的满意度有所变化,影响着居民向社区提建议行为的改变。随着年龄的增长,不同年龄段中向居(村)委会、业委会或物业公司提建议的比例逐渐增加,到80岁及以上时略有下降。15~19岁、20~29岁居民向居(村)委会、业委会或物业公司提建议的比例低于10%;30~39岁、40~49岁居民向居(村)委会、业委会或物业公司提建议的比例分别为15.42%、18.95%;50~59岁、60~69岁居民向居(村)委会、业委会或物业公司提建议的比例分别为21.59%、25.31%;70~79岁居民向居(村)委会、业委会或物业公司提建议的最多,但也仅达到了27.43%;80岁及以上居民向居(村)委会、业委会或物业公司提建议的占比为21.46%。整体而言,上海市居民中年龄大的居民更愿意向居(村)委会、业委会或物业公司提建议,但80岁及以上居民则可能由于生理等原因,提建议的比例有所下降。

2.居民政治面貌与公共事务参与

公共事务参与更多凸显出居民是否具有主人翁意识。调查结果显示,相比较而言,中共党员参与公共事务的倾向更高。中共党员参与社区公共事务讨论会的比例最高,为24.31%;其次为民主党派,参与社区公共事务讨论会的占比为9.76%;最后是群众,参与社区公共事务讨论会的占比为7.55%。将政治面貌与向居(村)委会、业委会或物业公司提建议以及参与社区维权、抗争或冲突活动做交互,所得结果类似。可以看出,从群众到民主党派再到中共党员,参与社区公共事务讨论会的比例逐渐增加,这可能是因为中共党员具有更高的服务意识和参与意识。

3.居民户籍与维权参与

上海市作为我国的经济中心,对外来人口具有很强的吸引力,不同户籍的居民汇聚此地,对社区的参与情况有所影响。将户籍类型与参与社区维权、抗争或冲突活动的情况进行交互。从结果可以看出,居民参与社区维权、抗争或冲突活动的比例很低。在上海户籍居民中,仅有3.4%表示参与过社区维权、抗争或冲突活动,在非上海户籍居民中参与过社区维权、抗争或冲突活动的更少(1.73%)。相较于非上海户籍居民来说,上海户籍居民参与社区维权、抗争、冲突活动的比例略高。这可能是因为相对来说上海户籍居民的认同感比非上海户籍居民高,另一方面也是由于非上海户籍居民多为租户,较少能参与到社区的活动中。

4.集体效能感与公共事务参与

集体效能感包括社会凝聚和非正式控制两部分,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社区参与的非正式渠道,而这里的社区公共事务参与则主要是指通过正式渠道进行的参与,两者之间是否存在差异呢?从社会凝聚与参与社区公共事务讨论会的交互结果可以看出,随着社会凝聚得分的增加,参与过社区公共事务讨论会的居民所占比例在增加。社会凝聚得分为低时,有3.93%的居民表示参与过社区公共事务讨论会;社会凝聚得分为中时,有6.38%的居民表示参与过社区公共事务讨论会;社会凝聚得分为高时,有13.81%的居民表示参与过社区公共事务讨论会。随着非正式控制得分的增加,参与过社区公共事务讨论会的居民所占比例在增加。非正式控制得分为低时,有2.92%的居民表示参与过社区公共事务讨论会;非正式控制得分为中时,有5.84%的居民表示参与过社区公共事务讨论会;非正式控制得分为高时,有12.76%的居民表示参与过社区公共事务讨论会。整体而言,集体效能感与参与社区公共事务讨论会的比例存在一定的相关性,集体效能感高的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讨论会的可能性更大,集体效能感低的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讨论会的可能性更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