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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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最肮脏的,莫过于自尊心

第一次看到这句话,当然是在《失恋33天》里,是小说。

昨晚又看了电影,重温了这段话。

如果说《失恋33天》有什么震撼了我,那就只有这句话。

“世界上最肮脏的,莫过于自尊心。”

日本推理小说家森博嗣在他的“犀川&萌绘”系列里,反复说着一句话:“自尊心,是人所能拥有的唯一的东西。”

这两句话,实质上并无区别。

有朋友说,我是她所有朋友中自尊心最强的那个。

但我自己并没感觉到。

当然,其实这不算是一个褒奖——自尊心最强,本就是“最敏感、面皮最薄、最受不起挫折”的代名词。

而所谓自尊心,也就是佛教所说的“我执”。有了我执,才有我慢,才有贪嗔痴疑。

因为看到好友在日志中提到自己曾收到的手写信,我也想起大学时代写的信来。

我该写过不下二百封信,其中最多的是写给高中时的好友罗君、李君和我曾疯狂爱过的男人漠。而这些信中,我最想追回的是写给罗君的那些。

给罗君的信,很像是英国中世纪那些文人之间的信札。我经常会写上四五天之久,路上遇见了新鲜事写一段,看见了某个景色写一段,有了一点感悟写一段。不连贯,很随意,更像是随笔,只不过有固定的收件人。

自然少不了卖弄聪明。我年轻时写过很多卖弄聪明、抖机灵的东西,因为意识到自己有机灵可以抖,大概年轻时都少不了这样,孔雀总要开屏才会是孔雀。

即使如此,还是很想要回来读一读。

我记得我写过飞过校园的一群白鸽,在操场上踱步过去的一只喜鹊,还有天空云朵的颜色。似乎是写过的,但也记不清了。

“把我当年写给你们的信都还给我”,挂上这个QQ签名就去忙别的了。过了一会儿,罗君和李君没什么反应,漠倒是说了一句话:“还不了。”

嗯,是还不了,都被烧掉了。

即使都还在,我也不忍看。

如果自尊心是最肮脏的东西,也是那个时候,被放在自己脚下踩脏的。

闺密小邓当年说我:“你就像一个落进了陷阱或者泥坑的人,绝望地伸出手,不停大喊着救命,希望他来拯救你。”

也许是。

从小我就觉得自己很成熟,没有过幼稚的时期。只有回顾过去,才会冷汗涔涔。

也曾那样放弃自我,妄想被拯救,妄想以爱情作为云朵,将自己托升于狞恶现实之上。没想到不管卖弄聪明还是贩售可爱,骨子里只是底气不足。

我想你并不爱我。

其实是我并不爱自己。

自尊怎么折堕,全是被自己折堕。

如果自尊也是一粒种子,也只有被踩进最肮脏的淤泥,才有可能开出花朵。

我执是一种毒药,自尊心就是这样的毒药。该用“忘我”来做一针解毒剂。

多吃点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