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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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与股票交易所

如前所述,英国设立了人类历史上第一家公司——英国东印度公司,该公司属于特许经营的股份制公司(股东集资,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荷兰随后成立的荷兰东印度公司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家发行股票的股份制公司。两种公司形式虽只有一字之差,却有本质的不同。荷兰能够崛起成为世界性大国,与荷兰的创新是分不开的。

荷兰的第一个创新是技术创新,在当时主要是船舶技术的创新;荷兰的第二个创新则是创设了股份公司制度,并由此发展出股票交易制度。

荷兰孕育了世界上第一家股份制公司和第一家证券交易所,阿姆斯特丹因此被誉为“17世纪的华尔街”。之后,荷兰人打造了纽约,使华尔街成为世界的金融中心。无论是地理上的纽约华尔街,还是金融制度上的华尔街,都与荷兰人息息相关。 参见郭勤贵的《危机百年》一书。

荷兰在1602年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股份公司——荷兰东印度公司。为了增强该公司发行股票的融资能力,荷兰政府将一些只有国家才能拥有的权力,折合为2.5万荷兰盾,入股该公司,大大扩大了该公司的权限,增强了其信誉。这些权力包括:授权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东起非洲南端好望角,西至南美洲南端麦哲伦海峡,具有贸易垄断权;具有开战、议和、建立殖民地、夺取海上外国船只、建立城堡及铸造货币等权力。由此可见,荷兰东印度公司是一家特殊的公司,是具有准军事性质的公私合营公司。公司制度的创设,为股票交易创造了条件。

荷兰的第三个创新就是证券交易所。随着股份公司的诞生,股票的发行上市和自由交易成为股份制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需求,客观上催生了进行股票买卖的公共服务组织。顺应这种要求,荷兰在1609年创立了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荷兰东印度公司在1612年率先规定,要兑现公司的股票就要去交易所公开出售股票。英国的公司随后效仿,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进一步扩大。到17世纪中叶,阿姆斯特丹已成长为欧洲的股票交易中心,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已经类似于现代的证券交易所,不仅存在买方与卖方之间的直接股票转让,而且也存在通过证券经纪人进行的间接股票转让。当时已出现了期货交易,出现了“多头”与“空头”,“他们发明了一种新的贸易方式,每年买卖大量的白兰地,但从来不发生货物的移交,买方与卖方的盈利或亏损都取决于在约定的交货日白兰地的价格”(卡洛·M.奇波拉,1988)。

阿姆斯特丹银行和阿姆斯特丹股票交易所的设立,加速了荷兰货币的流通,而阿姆斯特丹随之成为国际清算中心、国际贵金属贸易中心和欧洲股票交易中心更是极大地促进了荷兰货币的流通。货币流动性的增强使得荷兰的利率比其他欧洲国家低得多,有效地支持了荷兰贸易和经济的高速增长,这是17世纪荷兰迅速崛起的一个重要原因。整个17世纪,荷兰的利率降低了一半多,而在欧洲其他金融市场(如英国和法国)上,尽管利率的变动趋势也是下降,但“这些国家从来没有把利率降到足以与荷兰进行有效竞争的程度”(伊曼纽尔·沃勒斯坦,1998)。

与此同时,国际清算中心、国际贵金属贸易中心和欧洲股票交易中心的地位,使得阿姆斯特丹迅速成长为国际金融中心,荷兰货币也逐渐成为世界贸易中广受信赖的货币。荷兰开始在欧洲范围内发行货币,获得了铸造货币带来的巨大收益。

荷兰为现代金融制度做出了三大制度性创新——股份公司、证券交易所、外汇银行(进行货币兑换),使荷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金融大国,阿姆斯特丹成为世界第一个金融中心,荷兰的货币荷兰盾则成为第一种世界货币(类似于当今美元的地位)。正是基于这些金融创新、技术创新及发达的国际贸易,荷兰一跃成为世界大国。

之后,英国引入荷兰的金融制度,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创新,为现代金融做出了重大贡献:国债、中央银行及跨国银行。英国成为第二个金融大国,伦敦成为第二个世界金融中心,英镑则成为第二种世界货币。历经百年风云变幻,伦敦依然是世界重要的金融中心,伦敦证券交易所仍享有盛誉。

荷兰人与英国人先后来到纽约,为纽约带来了荷兰的金融制度、证券交易所、商业文化以及英国的法律规则、市场经济制度,成就了今日纽约的辉煌。当今的纽约华尔街是世界最重要的资本市场,控制着世界金融的命脉。

从荷兰阿姆斯特丹、英国伦敦到美国纽约,可以看出,强大的金融资本市场是强国的标配。完善、发达的股票交易所(证券交易所)为公司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也是风险投资的基础。

[1] 参见郭勤贵的《危机百年》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