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层治理的转型与着力点
(一)基层治理的转型
基层治理既要解决上述痛点、难点问题,又要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为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因此,必须在新时代实现转型发展,这就需要进行全面系统的顶层设计。
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在明确了社会治理与国家治理的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治理体系需要强化的内容,第一次提出了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理念:“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决定》还明确提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基层,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边疆治理,推进兴边富民。”这既是关于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战略部署,也是对基层社会治理转型提出的科学的、系统的、全面的顶层设计。
(二)基层治理转型的着力点
通过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解读,可以发现基层治理转型包括以下十个方面的关键着力点。当然,这十个方面也是基层治理转型的基本标志。
1.完善“七位一体”的社会治理体系。一是党委领导。指党委承担着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角色,统筹总揽全局。二是政府负责。指政府是党的基层治理相关方针政策的落实负责人、政策执行者。三是民主协商。不同治理主体之间必然存在这样那样的价值与利益差异以及思想观念分歧,从而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府将行政化的治理习惯转向运用民主协商方式。四是社会协同。要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同治理功能和行业协会的自律功能,实现政府与其他治理主体的协同治理。五是公众参与。公众参与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同时也是基层治理的一种方式。六是法治保障。随着不同治理主体的参与,公私之间的界限更趋模糊,责任也难以界定,需要通过法治力量规范政府和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以及社区居民等治理主体的参与行为。七是科技支撑。指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硬件保障,无论是民主协商,还是公共服务,都需要通过科技手段实现治理的专业化、科学化、精准化和智能化。
2.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共同体不同于人们常说的组织,组织是刚性的、具有等级层次性,而共同体是柔性化、扁平化的,不仅包含围绕集体目标而开展的集体行动,也包含集体的公共生活,强调基于共同体内共同生活场域与生活体验所形成的强烈的集体认同感、归属感、依赖感。共同体强化个体对共同体内部公共事务和集体行动的自觉性、主动性,更容易催生出投身公共服务的公共精神和无私奉献的利他品格。我国基层治理转型就是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3.完善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基层治理需要共同参与,无论是群众性自治组织,还是群团组织、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基层群众的广泛参与是前提。因此,参与基层治理,无论是社区居民以个人身份的参与,还是以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参与,抑或是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的组织参与,都需要畅通且多元的制度化参与渠道,唯此才能夯实坚实的群众参与基础。该制度化渠道建设的成功与否直接决定了基层治理转型的成败。
4.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自治、法治、德治是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的不同治理方式。自治属于社区的范畴,法治属于国家的范畴,德治属于社会的范畴,三者互为补充、互相衔接、缺一不可,都在党组织的领导之下。其中,自治是基础,法治是根本,德治是引领,党组织的领导是前提。这既是由党的地位、宗旨决定的,也是由基层治理转型的艰巨性和内在要求决定的。一方面,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观念,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执政宗旨,因此,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另一方面,基层治理转型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坚强的领导核心,历史和现实都证明了只有中国共产党才同时具备这样的意愿和能力。
5.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衡量基层治理的成败关键之一是社区治理的效果。因为社区是基层治理最基础的单元,这块治理的“责任田”,需要精耕细作。城乡和社区治理好了,基层治理的基础也就打牢了,也就不会出现“地动山摇”的危险。近年来,通过在社区合理设置治理网格,组建网格员队伍,初步形成了网格化管理与服务的运行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治理效果。在基层治理转型中,网格化管理与服务机制大有作为,还有较大的提升余地。
6.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基层治理是他治、自治、共治的有机统一。其中他治是指政府治理,自治是指居民自治,共治就是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在自治与他治、共治的关系上,他治、自治是充分条件,共治是必要充分条件。其中,政府治理仍然是最基础、最关键的治理主体和治理方式,但仅有政府治理是不够的,只有他治加上自治才可能实现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所以说他治、自治是实现共治的充分条件,有了这个条件,共治的条件基础才是完备的。实现基层治理转型,需要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进而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
7.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末全国内地总人口140005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84843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0.60%,这是我国城镇化率首次突破60%大关,市域社会治理的任务愈加艰巨。因此,必须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缓解城市的治理压力。实际上,若要根除当前基层治理中存在的痛点、难点问题,仅仅针对社区层面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在市域层面统筹谋划、规划实施一个城市的治理现代化建设。
8.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无论是从基层干部的角度,还是从城乡和社区居民的角度,基层治理的有效展开,都必须依靠充足的基层资源。基层资源短缺是长期制约基层治理、也是决定新时代基层治理转型的重中之重,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实践中再次凸显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因此,实现社会治理和服务资源的重心下移,既有助于减轻基层干部的负担,让他们将更多的时间精力聚焦在基层治理服务主责主业上,也有利于充实基层的资源保障,满足基层群众的需求。
9.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建设在教育引导家庭成员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家庭责任的同时,还承载着独特的社会功能,比如影响辐射周围人的思想观念、处事方式和品格修养等。我国深厚的家教家风资源、近几年全国各地涌现的众多实例都是明证。所以,在基层治理中,需要继续发挥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作用。
10.加强边疆治理,推进兴边富民。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全球化、市场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边疆地区社会结构、经济结构和利益结构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再加上受地缘政治环境的影响,边疆地区社会内部矛盾日益严峻。因此,边疆治理直接关系到边疆的稳定发展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边疆地区经济社会充满活力既有利于民族团结,也有利于实现与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此外,基层治理转型也迫切需要加强边疆治理,从而不断推进兴边富民,维护国家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