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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地区的居民可以在大陆就业吗?

现实困惑

高某是我国台湾地区的居民,三年前他来到大陆某市就读硕士研究生。2012年5月,高某研究生毕业后,就留在了该市工作,并与某商贸公司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但是该公司并没有到当地劳动部门为高某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2012年11月,该市劳动部门在一次检查时发现了此事。劳动部门对该公司罚款150元,并责令该公司立即为高某办理相关就业手续。请问:港澳台地区的居民可以在大陆就业吗,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呢?

律师答疑

根据我国《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第4条的规定:“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实行就业许可制度。用人单位拟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台、港、澳人员的,应当为其申请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以下简称就业证);香港、澳门人员在内地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应当由本人申请办理就业证。经许可并取得就业证的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台、港、澳人员,实行备案制度。就业证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印制。”由此可见,内地单位在聘雇台、港、澳人员时,应及时为这些人员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否则劳动部门有权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并可以对其作出一定的行政处罚。本案中,某商贸公司在录用台湾居民高某后,一直没有为其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因此劳动部门对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的决定是合法的。

法条链接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

第四条 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实行就业许可制度。用人单位拟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台、港、澳人员的,应当为其申请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以下简称就业证);香港、澳门人员在内地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应当由本人申请办理就业证。经许可并取得就业证的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台、港、澳人员,实行备案制度。就业证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