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特区研究(2019年第1期/总第12期)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一 《意见》提出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40年前,中国历史性地选择了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起点,深圳也历史性地成为探索由传统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寻找共同富裕道路的试验田;成为中国对外开放的窗口;成为对中国社会制度变迁产生巨大影响力和示范效应的经济特区。40年后的今天,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化与扩大,深圳再一次担负起推动中国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的重任,即深圳在率先建设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化经济体系方面,在率先营造彰显公平正义的民主法治环境方面,在率先塑造展现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现代城市文明方面,在率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的民生发展格局方面,在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方面发展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可以说这既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道路的内在逻辑在深化改革及制度变迁方面的路径与轨迹。

“先行示范区”的本质内涵就是率先实践探索与先行制度创新,而深圳正是最好体现这一本质的地区。回顾历史,在改革开放之初,“先行先试”是深圳经济特区的“先天”品格,党中央赋予经济特区许多优惠政策,非均衡发展战略赋予深圳经济特区“优先改革权”,渐进式改革开放赋予深圳经济特区“试验权”,这些都是深圳经济特区拥有不朽之生命力的原因。40年前,深圳经济特区凭借“先行先试”的政策,在全国率先开启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伟大实践。在“先行先试”的政策指导下,深圳经济特区不仅把价值规律、市场竞争、劳动力商品、股票利息等最基本的市场经济概念“输送”到全国,而且在神州唱响“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这样石破天惊的口号。40年后的今天,“先行示范区”这一新时代的新使命,在肯定深圳经济特区在中国社会制度变迁中的独特功能与历史贡献的同时,又向深圳提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的任务与要求。

如果说40年前建立深圳经济特区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其“先行先试”的实践,探索由传统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以及寻找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那么40年后的今天,作为中国最典型、最成功的经济特区,深圳“先行先试”的实践目的则是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这一更加广阔而深远的目标,即深圳要在中国社会深化改革的历程中、在创新型国家建设中、在拓展中国对外开放新格局的进程中、在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的布局中,继续发挥“先锋队”“排头兵”的作用,继续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

可以说,“先行先试”与建设“先行示范区”二者既逻辑相连,又使命相继。没有曾经“先行先试”的成功实践,就不会有今天建设“先行示范区”的新使命与新担当;而要完成“先行示范区”建设这一深化改革使命,就离不开“先行先试”这一固有的特区品质与精神。对于深圳而言,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不同时代赋予了深圳经济特区不同的功能与使命,因为改革开放在我国不同的历史阶段所体现的改革内涵不同,所以深圳经济特区在功能与使命的承继性上也有了新的变化,例如,由率先改革开放到率先深化改革的转变,由完成社会转型到带动社会全面发展的转变等。但是,无论“先行先试”,还是建设“先行示范区”,二者的本质都是“率先”改革。

要了解党中央创办经济特区的战略意图的关键,就要明白经济特区对中国改革开放和制度变迁意味着什么,而深圳正是最早、最成功践行党中央战略意图的经济特区。

经济特区作为自上而下的正式制度安排,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探索理念下,形成了中国渐进式改革的重要实践模式,而“先行先试”“率先示范”“敢闯、敢干”的改革精神又构成了这一重要实践模式的内涵与品质。如果说非均衡发展是面临约束的一种发展方式,那么渐进式改革则是面临约束的一个发展步骤,作为同一改革过程中相互支撑、相互推动的两个方面,它们共同保证了中国在改革开放历程中,由强制性制度变迁主导的诱致性制度变迁的自然发生;保证了中国社会经济转型从局部向全局的稳步推进;保证了体制内自我改革与体制外推动改革的有效结合;保证了经济的市场化与全方位改革的渐进式发生与实现;保证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相互协调。这种符合中国国情的改革实践,证明了中国道路的实践价值与现实意义。

党中央创办经济特区的战略意图告诉我们,经济特区在中国绝非一个暂时的经济现象,也不单纯是特殊政策的产物,更不是一种权宜之计。作为特殊政策的产物,它完成了中国社会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探索与示范使命;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它是在一个非均衡发展的大国里,以最小的代价找到了社会转型的最佳路径;作为渐进式改革的重要实践模式,它降低了中国改革开放的风险,并提高了制度变迁的成效;作为中国道路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以有序建立政策性增长极(经济特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大湾区)的方式,不断释放足以改变、形成中国经济新格局的“集聚效应”与“扩散效应”,成为中国社会实现现代化的一条具有制度成效的“捷径”。作为拥有自由贸易试验区、位于粤港澳大湾区的中国最成功的经济特区,深圳从“先行先试”到建设“先行示范区”的转变,既很好地践行了党中央创办经济特区的战略意图,又卓有成效地诠释了党中央创办经济特区的重大意义。

党中央创办经济特区的战略意图还告诉我们,经济特区的建设绝不只是打造一座城市。经济特区是中国社会制度变迁路径的“探索者”;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先行者”;是中国道路发展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经济特区的成功实践,证明人类社会发展的道路或模式不止一种,中国向世界提供了一条有别于西方社会发展模式的道路,这条道路不仅使中国人民对社会主义制度充满自信,也获得了广大人民对改革开放的普遍认可与支持。所以,中国经济特区的形成,其意义远远大于一座城市的形成;经济特区的发展,其意义远远重于一座城市的发展;经济特区的影响力,也远远超过一座城市的影响力。我们只有把对经济特区的理解与研究放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才能说明、认识、理解经济特区的独特作用与使命;才能寻找到中国制度变迁的演进路径;才能发现中国道路的理论机理;才能寻找到“中国奇迹”发生的原动力;才能真正说清楚经济特区为什么会以这种路径,为中国社会的制度发展提供了一条可复制的发展道路,从而才能真正理解党中央创办经济特区的战略意图。

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城市范例,就是要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方向,切实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这一重要机遇,践行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根本战略,而深圳拥有40多年改革开放所带来的丰厚物质财富与制度资本,正是这一使命的必然担当者。

深圳经济特区作为最早实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地方,不仅拥有40多年改革开放所积累的物质财富,而且拥有40多年改革创新所积累的精神财富,更有在学习国际经验过程中所形成的良好社会规制和法律环境,这一切无疑都是深圳经济特区在完成新的历史使命时,所拥有的得天独厚的物质财富与制度资本。当然,深圳经济特区要完成新的历史使命,无疑还需要具备并保持经济特区的某些独特品质,以及承担改革风险的大无畏精神和担当情怀,例如,率先改革的勇气、敢闯敢干的魄力、敢为天下先的气概、实现改革的智慧、实施改革的艺术等。对今天的深圳而言,这些精神财富就是创造奇迹的资本!

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三大极点之一,作为国际科创中心建设中最具有辐射力与影响力的引擎城市,今天的深圳不仅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增长极,而且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宏伟框架下,全方位推进改革发展的示范城市。

《意见》的出台再次证明,“先行先试”作为中国社会渐进式改革与制度变迁的操作路径,在推动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的同时,又促进了先行地区制度创新的自觉尝试与实践。此外,“先行先试”还保证了制度变迁与社会转型从局部向全局的稳步推进,形成了正式制度变迁与诱致性制度变迁相结合的制度变迁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