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 快速压缩试验
14.3.1 本试验所采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本试验所用仪器设备应符合本规程第14.2.1条的规定。
2 本试验所用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校准应符合本规程第14.2.2条的规定。
14.3.2 快速压缩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试样的制备及安装应按本规程第14.2.3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进行。
2 加压后测记1h时的试样高度变化,并立即施加下一级压力,逐级加压至所需压力,加最后一级压力时除测记1h时的试样变形外,还需测记达到压缩稳定时的百分表或传感器的读数。稳定标准为每小时变形量不大于0.01mm。
3 试验结束后应按本规程第14.2.3条第1款第7项的规定拆除仪器。
14.3.3 资料整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级压力下试样校正后的总变形量应按式(14.3.3-1)计算,结果应精确至0.001mm:
式中:∑Δhi——某一级压力下校正后的总变形量(mm);
(hi)t——某一级压力下固结1h的总变形量减去该级压力下的仪器变形量(mm);
(hn)t——最后一级压力下固结1h的总变形量减去该级压力下的仪器变形量(mm);
(hn)T——最后一级压力下达到稳定标准的总变形量减去该级压力下的仪器变形量(mm);
Ki——校正系数。
2 试样的初始孔隙比应按式(14.2.3-1)计算。
3 各级压力下固结1h试样校正后的孔隙比应按式(14.3.3-2)计算,计算结果应精确至0.001:
式中:ei——某一级压力下固结1h试样校正后的孔隙比。
4 某一压力范围内的压缩系数av和压缩模量Es,应分别按式(14.2.3-3)、式(14.2.3-4)计算。
5 采用直角坐标系,以孔隙比e为纵坐标,压力P为横坐标,绘制孔隙比与压力关系曲线。
14.3.4 快速压缩试验记录应按表14.3.4填列。
表14.3.4 快速压缩试验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