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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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密友

爱玲并不是死读书的“书虫”。学业给她带来愉快,用功之余,她也是快乐的。与同学们在一起看人、谈天、游山玩水、品尝点心、品评衣着,她也乐不可支。对于这个未来的名作家来说,在大学期间,给她收益最多的不是教室和图书馆,而是香港(包括港大)的社会日常生活,尤其是后来发生的“一二·八”港战。霓虹灯、大酒店、影剧院、各式各样的奇妙故事、欧风美雨、文化犯冲,不同的风习,肤色不同语言各异的来自东南亚和英国的女孩子,都给她深刻的印象。对这些情景人物,她在上海也有些接触了解,但她的主要生活空间是张公馆和教会学校,所接触的范围要小得多。是香港为她提供了观察人生、体悟人性的极佳时空,而她此时亦开始了有意的观察和体悟。

港大同学来源极广,有来自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等东南亚国家的,有来自英国的,也有来自大陆的。学校的本地学生大都是圣斯提反书院毕业的,一个个都是阔小姐。有一位周小姐的父亲与爵士齐名,买了一个离岛盖别墅。有一天她请全宿舍同学去她家别墅玩。张爱玲没有去,原因是——

这私有的青衣岛不在轮渡航线内,要自租小轮船,来回每人摊派十几块钱的船钱。我就最怕在学费膳宿与买书费外再有额外的开销,头痛万分,向修女请求让我不去,不得不解释是因为父母离异、被迫出走,母亲送我进大学已经非常吃力等等。修女也不能做主,回去请示,闹得修道院长也知道了。连跟我同船来的锡兰朋友炎樱都觉得丢人,怪我这点钱哪里也省下来了,何至于。我就是不会撑场面。[57]

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风习,在校园中也显示出不同的性格。在有一年的暑假里,一群与爱玲一样无家可归或不愿归家的姑娘引起了爱玲的观察兴趣。她们本来就住在一幢宿舍,有所认识了解也不难。来自泰国曼谷的玛德莲,会跳妖媚的庙堂舞,“然而家乡的金红煊赫的神离这里很远了。玛德莲只得尽力照管自己,成为狡黠的小奴才”[58]

来自马来西亚的女同学大都有一段修道院教育。爱玲从金桃表演的马来爱情舞和她对服装与面子的敏感中看出:“她生活里的马来西亚是在蒸闷的野蛮的底子上盖一层小家气的文明,像一床太小的花洋布棉被,盖住了头,盖不住脚。”另一个马来西亚姑娘丹女,别人认为她天真。“天真”到时常想到被强奸的可能,整天整夜想着,脸色惨白浮肿。爱玲觉得:“她的空虚是像一间空关着的,出了霉虫的白粉墙小房间,而且是阴天的小旅馆——华侨在思想上是无家可归的,头脑简单的人活在一个并不简单的世界里,没有背景,没有传统。”[59]从个人看到了民族,看到了文化,爱玲的观察精细,分析精当,表达精妙。

有一天,宿舍里来过小偷,一群小女孩的反应不是恐慌,而是欣喜兴奋,像过节一样。她们平时无忧无虑,当遇到小偷一类社会不良的丑恶的现象出现在她们身边时,她们感到了刺激。一个个拥到爱玲的房间门口,叽叽喳喳地问:“爱玲小姐,你丢了什么吗?”充满了期待和喜悦。爱玲不忍扫她们的兴,但又确实没有丢东西,只好歉意地告诉她们。她们略带失望地走了,爱玲却陷入了沉思。她觉得她们的快乐是单纯的甚至单调的,没有边但也显得空洞。虽然在香港较在上海充实快乐,但张爱玲仍然不是很喜欢主动与人交往。“我是孤独惯了的”,多年后她回忆说,“以前在大学里的时候,同学们常会说——我听不懂你在说些什么。我也不在乎。我觉得如果必须要讲,还是要讲出来的。我和一般人不太一样,但是我也不一定要要求和别人一样。”[60]依然是一个有主见、有个性的人。

只有在一个人面前是例外——在港大,爱玲还结识了一个此后相好了几十年的女朋友炎樱。炎樱的母亲是天津人,父亲是锡兰人(今斯里兰卡)。父亲长年经商,家境富有,后来在上海开有珠宝店。她个子小而丰满,有着圆圆的脸蛋、黝黑的皮肤、会撒娇的眼睛。她的性格也是热烈的,给人的感觉永远是火辣辣的夏天。张爱玲常称赞她生得美,一种“大气”的美。她本名叫“莫黛”(Fettina Mohideer),“莫”是姓的音译,黛是因为皮肤黑。后从老师那里得知日本有一种专吃梦的兽叫“貘”,遂改“莫”为“貘”。貘如其人,梦幻而刺激。

可是“貘黛”读来不太好听,有点像“麻袋”,于是又改名为“貘梦”。张爱玲给她取名为“炎樱”,热烈而灿烂,神形兼备。炎樱也觉得张爱玲的名字不好听,总称她为“张爱”。

港战期间,由于战争特殊空气的感应,爱玲画了很多画,由炎樱着色。有幅画炎樱全用不同的蓝绿二色,使爱玲联想到“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的古典意境。

这两位女同学,一个热烈,一个沉静;一个娇小丰满,一个高挑清秀。乍一看,外貌和性格反差很大,但也许正因为如此,形成了心理上之互补效应。何况两个对音乐、绘画、文学、时尚等等这样一些偏重于精神性生活的东西有共同的爱好,她们之间的交往也是审美性的。炎樱形容张爱玲总说其人“斯文”,是个“小姐”,属于仕女型,是她母亲以淑女教导的成果。但她一笑即大笑,这一点她忘了母亲的训导。虽然她们两人性格相异,相处却融和,从无争吵。除了有一次,炎樱在港大时一清早,泼冷水在张爱玲头上,故意将她吵醒。这次张爱玲发脾气了,高叫道:“Damn you!Damn you!”1939年夏天,张爱玲与炎樱结伴自上海去香港。船停在上海港口时,客厅中对座有一妇人,说她很易晕船。年轻的炎樱,听后即以肩膀摇晃起来,她身旁的张爱玲问她何事,她悄声说:“别管,跟我摇。”于是两女孩就联袂左右摇摆起来。摇了不久,对面妇人就站起来,说她晕船,须回房休息了。其实那船停在港口,还没启程呢。五十年后炎樱回忆起这场恶作剧,仍是乐不可支,坐在车里,也高兴得手舞足蹈的,叫人忍俊不禁。可见脱离了父母羁绊的张爱玲,也会有像个顽童的一面。[61]

有一天炎樱说她父亲的一个老朋友请她看电影,要爱玲陪她一块去。爱玲觉得别人请的是炎樱而不是自己,这样去不合适,因此不答应。但炎樱再三说:“没什么,不过是我父亲从前一个老朋友,生意上也有来往的。打电话来说听见摩希甸的女儿来了,一定要见见。”“摩希甸”即Mohideer,炎樱的父姓。于是,爱玲随她同往。到了中环电影院,门口已经有人迎上来,是一个高而瘦的五十多岁的男人,穿一套已经过时的泛黄的白西装。炎樱把爱玲介绍给他说:“希望你不介意她陪我来。”不料他神色窘极,快速地从口袋里掏出两张电影票,往炎樱手上一塞,咕哝了一句“你们进去”,就匆匆往外走。炎樱忙叫:“潘那叽先生,你不要走,我们去补张票。”但他连连摆手,又递上一个纸包,转身消失在人群里。炎樱不好意思地解释说:“他带的钱只够买两张票。”打开纸包,见是两块夹糖鸡蛋的煎面包。爱玲觉得过意不去,好东西吃不进味,电影也看不进去。两人中途退场。路上炎樱说起了潘那叽的身世。他是帕西人(Parsee),祖籍波斯的印度,拜火教徒,是个生意人,与宓妮结婚。宓妮的母亲原是广东一家人家的养女,先跟一个印度人,第三次结婚跟一个叫麦唐纳的苏格兰人,所以自称麦唐纳太太。她认识潘那叽,硬要把大女儿宓妮嫁给他,他也很喜欢宓妮。但宓妮只有十五岁,在校读书,不愿嫁人。母亲骑在她身上打,硬逼嫁人,但很快就离了婚,宓妮把儿子带走了。从此潘那叽先生做生意老蚀本,一蹶不振。后来爱玲还见过宓妮和她的母亲。麦唐纳太太人高马大,六十多岁还很注意打扮,还有一双会调情的眼睛。望着这个一辈子靠与男人姘居生活的女人,爱玲也想着这类女人的命运。没有名分,没有太多的奢望,但凭着自己的努力和委屈,凭着自己的几分姿色和多次涉足男人世界的经验,更凭着朴素的生活愿望与能力,她们也“充实”地走着自己的人生道路。后来,张爱玲以麦唐纳太太、宓妮、潘那叽等人为原型,写了她的第一个长篇小说《连环套》。追溯其起因,则是这一场难忘的看电影的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