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四书”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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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章

首节

此言理无终穷,学无止境也,重次节。分言之:首节论贫富之道,二节论学问之功,三节是许其触发之善,合来止“学无止境”一句便了。

“贫富”二字少顿,转出“而”字,便含《注》中意思在。“无谄无骄”(89),不但禁之,使不形于外,并此念亦力为绝之,使不有于中。故子贡以为至。玩《或问》张南轩(90)说可见。

“可也、未若”四字,已伏下节机关。“乐”与“好礼”皆兼内外言,玩注可见。“者”字,以“人”言。

“谄骄”以“接人者”言。《注》“卑屈矜肆”,以“在己者”言,正“谄骄”之实也。

“溺”字宜玩,便发出常人病根。不知所以自守,似由心而达于外。然与上一句一正一反,皆就“心”上说,总是“谄骄”之由。故下用“故”字,接“知自守,则不溺”可知。但尚知有贫富,而未超乎其外耳。

“病”字,亦宜玩。“无谄骄”只是无病了,“乐好礼”方是有好处。

“自守”字重,“知”字尤重。惟“知自守”,故能自守。此是子贡以为至实际即可也。“实际而未能”句,亦在“可也”中,便透出“未若”消息。可见四字一气相接。

心宽体胖,自然不卑屈;安处善乐循礼,自然不矜肆。《大全》辅氏、陈氏、许氏,说此数句甚详,宜玩。“安处善”,“好礼”之实;“乐循礼”,“好礼”之本。

以当然者言谓“理”,以无疵者言谓“善”,以中节者言谓“礼”。“理”者,“礼”之本体;“善”者,“礼”之别名。处善之安,是“好”字外一层;循礼之乐,是“好”字内一层。合言之,总是“好礼”。

子贡货殖亦是有些如此,然毕竟与他人货殖不同。《语类》云:“子贡初年,亦是把贫富煞当事了。”此语要会看,不可作“溺贫富”说。“溺”则不能自守矣。

此节子贡未粘自己,夫子亦是就现成品诣说,今曰“勉其未至”,何也?要知《论语》中如此等语,皆有勉进后学意。圣人从无空空做一场话说了事者,况此处子贡又原是暗以己质乎?

“乐与好礼”,不可看成两人分贴贫、富者。《蒙引》所谓“以其重者言之也”。若“无谄”“无骄”则是两人。《语类》已明。

二节

子贡闻夫子之言,顿有感悟于心,而言之曰“《诗》云云”。云“理无终穷,而学无止境”,其即夫子“可无谄无骄”,而更进之以“乐与好礼”之谓欤?

四“如”字,贴“君子之学”。“其与”二字,正会悟赞欢神情。子贡以“无谄无骄”为至,亦是从此节看出。初时子贡原无此节意,方以彼为至,迨一闻子言,始知道上面更有个“乐与好礼”,便豁然悟得“义理无穷,学问不可少得而遽已”也。故必加“为至”句,方写得出所以闻子言而能感悟之深来。

又,“知”字从下节看出,明揭出来“欲人知”。此节是照上文又推开说也。“义理无穷”三句,紧相粘说,是一时俱知得。

“切琢”是义理之已,从“无谄无骄”生来;“磋磨”是义理之益求其精,从“乐与好礼”生来。玩“无穷”字,是既切而磋之又磋,即琢而磨之又磨,无已时也。

“虽有得”二句,贴“义理无穷”说。然其中便隐着“无谄无骄之不可自足”意。盖处贫富之道,亦义理中之一节也。

白文以“工夫”言“有得”,未可足以“心”言,似是白文前一层。然此注原从白文看出,细玩白文,紧从上节来,便见此即白文之反面,无两层也。至义理无穷,又是切磋琢磨,之所以然,其实亦在白文八字内。

“自以为至”句下得最精,“上乐好礼”是现成造诣,原未说到“工夫”上。赐云“切磋琢磨”,似与上不对针,不知子贡此际大有神会也。盖方以“无谄骄”自诩,认为已至,一闻子言,乃知道上面更有个“乐与好礼”,遂爽然自失,豁然以通,觉得“理无终穷,学无止境”。虽有所得,实未可遽以为足。故以为“切磋琢磨”言之,便见夫子之言实有勉进学者之意。故又以“其斯之谓”终之,苟非有一段意思先在胸中,即闻言,何便感通如是?此种辞气,细玩乃见注语之妙。

黄际飞(91)《合订》云:“此章义理无穷是一意,有得未可足是一意,二意具藏在‘斯’字内。然‘未可足’意,较‘义理无穷’意尤重。使子贡但空空见得‘义理无穷’,而无俛焉。‘日有孳孳’之意,则首节已寓有‘义理无穷’意。夫子告之,子贡知之,但可谓告往知往,不可谓知来也。”

按:此论是恐人误看“又知”句,反忘却本文,然说来遂矫枉过正矣。《语类》云:“公只管缠某‘义理无穷’一句。子贡问‘无谄无骄’,夫子以为‘仅可’,然未若‘乐与好礼’。此其浅深高下,亦自分明。子贡便说‘切磋琢磨’,方是知义理之无穷也。”又云:“《注》中所谓‘义理无穷’者,不是说‘无谄无骄’至‘乐与好礼’处便是‘义理无穷’,自是说‘切磋琢磨’处‘精而益精’耳。”玩此两条,可见“义理无穷”是在下节,上节且无此意,所以《注》加“又知”字于其上。此如何谓之“告往知往”?且此节本文固是说“工夫”,而“义理无穷”意即寓于其中,乃有得未可足之。所以然也,苟非“义理无穷”,如何说个“切磋琢磨”?如何说个“有得未可足”?所以“谓又知”三句紧相粘说,只是一意俱在“切磋琢磨”上见也。以“义理无穷”为上节已有,而下节单重工夫。虽俗讲无此说,而乃出之《合订》《或问》《语类》之人,则贻误后学甚矣,故辨之。

子贡平日不是不解《诗》,亦不是不知“义理”之无穷,但一向他做底工夫尚在浅近一边。故此际只就口头说过,其“知”非“真知”也。惟至此就己所能者一有触发,然后豁然领悟,见解顿异,遂以“切磋琢磨”为言。可见此“知”方不同往日之“知”,故夫子许之耳。

三节

诗词婉意深,非有领悟之姿者不可与言。如赐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告诸往而知来者”,此其识解通达,有非泛泛之颖悟所能比者,其于《诗》也何有?

首句只是承上文,借他所言底《诗》上称赞了一句,不必苦苦描写,意只重在“可与言《诗》”。之所以然处,即下句所云。晚村、稼书(92)两先生发挥此节极精。

不重悟《诗》,亦不单重能悟,是盖许其善悟耳。因论“贫富”,便悟到“学问无穷”上,是其善悟也。

《注》“已言”,谓“义理学问”之一节;“未言”,谓“义理学问”之全体。

白文“往来”字确有所指,与“逝者如斯”注语不同,不必说入原妙。

子贡重学问后一层,《外注》却重前一层,是为学者言。

许东阳(93)曰:“浅深以‘学力’言,高下以‘见识’言。”看来“见识、学力、造诣”,皆包四字内,似亦不必分。

此章本文可为进一步者勉,《总注》特为初学者劝。

通章一片神行,所宜细玩。若但泥其语句,而不求其神理,说来总无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