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山东省民间投资对策建议的报告
山东省发改委
针对我省民间投资增速放缓的问题,按照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省发改委组成专题调研组,到有关市、县(区)开展了实地调研,向重点企业开展了问卷调查,汇总了财政、商务、金融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全面分析了我省民间投资运行特点,研究提出了下一步的对策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当前山东民间投资的主要特点
“十二五”以来,随着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总量的持续增加和投资边际效益的不断下降,山东省投资增速呈逐步回落的态势,从2011年的21.8%下降到2015年的13.9%。民间投资与全部投资趋势基本一致,增速逐年降低。但自上年11月起,民间投资增速开始低于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尤其是2016年初,增速出现断崖式回落。2016年1—5月,山东省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808.8亿元,居全国第二位(第一名江苏,19099.55亿元),同比增长10.7%,高于全国平均增速1.1个百分点;但是与2015年同期相比,增速回落了4.0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完成12809.9亿元(比江苏低567.4亿元),仅增长1.1%,同比回落16.3个百分点,已连续10个月回落,增速分别低于全国和江苏2.8个百分点、10.0个百分点;全省民间投资增速与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的差距已拉大到9.6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也回落到76.2%,比2015年同期降低7.3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对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贡献率仅为7.7%,同比降低88.9个百分点。
(一)服务业民间投资持续下滑,成为影响民间投资增速回落的主要因素
1—5月,我省服务业完成民间投资4972.0亿元(比江苏低251.7亿元),同比下降7.4%,比江苏(8.0%)低15.4个百分点。服务业民间投资占全部民间投资的比重为38.8%,同比下降3.5个百分点。从2016年上半年来看,1—2月、1—3月、1—4月、1—5月服务业民间投资分别增长6.5%、-1.7%、-5.4%、-7.4%,呈持续下滑态势。1—5月,服务业民间投资下滑影响民间投资增速回落8.9个百分点,占民间投资回落幅度(16.3%)的55%。
图1 2014年以来山东民间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月度增速情况
表1 2016年1—5月鲁苏服务业各行业民间投资情况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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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零售、房地产、交通运输、水利设施等我省服务业民间投资主要行业均出现负增长,分别下降17.7%、2.5%、13.2%、11.8%。这4大行业民间投资占服务业民间投资的74.2%,其投资增速的下滑,是造成服务业民间投资下滑的主要原因。批发和零售业,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电商对实体商场的分流效应日益显著,传统批发零售行业受到挤压,投资吸引力有所下降。1—5月仅完成投资616.7亿元,下降17.7%,同比回落42.2个百分点,影响服务业民间投资增速回落5.2个百分点,占服务业民间投资回落幅度的22.9%。房地产业,随着行业发展进入调整期,大城市的房地产市场虽有起色,但中小城市仍维持低迷态势,房地产投资缺乏动力。我省房地产民间投资已连续7个月保持负增长态势,2016年1—5月同比下降2.5%,影响服务业民间投资增速回落3.0个百分点,占服务业民间投资回落幅度的13.2%。
租赁商务、信息技术、卫生服务、金融等新兴服务业,虽然民间投资分别增长15.1%、51.5%、24.7%、2.9%,但其投资额仅占服务业投资的9.3%,对服务业民间投资的拉动作用还很有限。
(二)制造业民间投资缓中趋稳,投资结构有待优化
1—5月,我省制造业民间投资6769.1亿元,同比增长4.3%,占民间投资的52.8%,分别比江苏低978.1亿元、8个百分点、5.1个百分点。制造业民间投资增速在经历年初大幅回落之后,连续3个月维持在4.3%左右,呈现缓中趋稳的态势。
但从我省民间投资增长较快的行业来看,制造业投资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我省民间投资增长较快的行业主要是有色、纺织、黑色、食品加工等传统行业,分别增长36.9%、30.1%、25.1%和18.0%,拉动民间投资增长2.2个百分点。而江苏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汽车、医药等先进制造业成为拉动民间投资增长的主要力量,拉动民间投资增长4个百分点。
图2 2015年以来山东批发零售业、房地产业民间投资月度增速情况
图3 2015年以来制造业民间投资月度累计增速情况
表2 2016年1—5月鲁苏对民间投资增长拉动较大的前10个行业对比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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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制造业,我省完成民间投资2656.2亿元,比江苏(4076.9亿元)低1420.7亿元;同比增长5.7%,比江苏(14.0%)低8.3个百分点;占民间投资的比重为20.7%,比江苏(30.1%)低9.4个百分点。其中,我省除了通用设备制造、铁路船舶航空航天、电气机械等行业民间投资增速高于江苏外,其他5个行业增速均低于江苏,特别是电子信息行业我省同比下降11.4%,而同期江苏增长26.9%,相差38.3个百分点。
表3 2016年1—5月鲁苏装备制造业民间投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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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高耗能行业,我省完成民间投资2233.7亿元,比江苏(1652.0亿元)高581.7亿元;同比增长11.4%,与江苏持平;占民间投资的比重17.4%,比江苏(12.3%)高5.1个百分点。其中,我省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民间投资高速增长,同比分别增长25.1%、36.9%和142.4%,分别比江苏高2.9个百分点、1.3个百分点和119.3个百分点。
表4 2016年1—5月鲁苏六大高耗能行业民间投资对比
与此同时,我省制造业结构调整也出现了一些积极变化。过剩传统产业,如化工、炼化、橡胶、造纸等行业民间投资得到有效抑制,分别下滑8.1%、41.4%、11.1%和11.3%;先进制造业,如汽车、通用设备、电器机械、仪器仪表等行业民间投资增速均在10%以上。
(三)民间基础设施投资增速出现回落,呈现稳中趋降态势
1—5月,我省民间基础设施投资完成1186.8亿元,占民间投资比重36.3%,同比增长19.4%,增幅比1—4月回落6.3个百分点。其中,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42.4%,拉动民间基础设施投资增长52.9个百分点;道路运输业增长4.0%,拉动基础设施投资增长0.7个百分点。但是,由于铁路、港口航道、航空、管道、水利等多为垄断性行业,规模大、门槛高,民间资本进入还存在一定体制机制障碍,完成投资76.2亿元,仅占这几个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8.6%,同比下滑40.7%。
表5 2016年1—5月山东民间基础设施投资情况
图4 2015年以来山东民间基础设施投资增速变动情况
(四)民间资本对外投资势头较猛,对民间投资增速回落有一定分流作用
民间投资“走出去”意愿较为强烈,海外并购、国际产能合作、营销网络建设等领域的对外投资快速增长。如海尔56亿美元收购美国通用家电业务、日照岚桥集团5.6亿美元并购了澳大利亚的达尔文港、泉林纸业拟在美国弗吉尼亚州投资20亿美元建设造纸项目等。1—5月,全省实际对外投资73亿美元,增长210%,民间对外投资占比达到73.6%,主要集中在橡胶轮胎、机械制造、纺织服装、家电等领域。虽然民间对外投资体量小、占比低,但持续快速增长,将对国内民间投资起到引导和分流作用。
综合分析,2016年以来,受制造业民间投资趋稳支撑,民间投资降幅逐月收窄,呈现趋稳态势,1—5月民间投资增速比前4个月回落了0.9个百分点,比年初收窄了6.7个百分点。此外,调研发现不少民营企业因“营改增”扩围、虽已发生投资但部分手续正在办理未上报等因素影响,存在部分数据漏报情况,初步估计这类情况约占民间投资的10%。但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市场需求不足与投资效益下滑相互交织,融资困难与财务成本上升相互叠加,企业家信心缺乏与投资门槛较高相互并存,企业盈利能力下降与创新能力不强相互影响,保持民间投资稳定增长面临较大困难,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
二、促进民间投资对策建议
应对民间投资增幅回落,促进民间投资稳定增长,必须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好我省《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稳定社会预期,提振企业家信心,降低企业成本,增强民营经济活力,确保全省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一)优化营商环境,提振企业家信心
1. 开展“千人万企”服务活动
强化宏观经济形势研判和舆论引导,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合理引导企业投资预期。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中选派1000名以上的政策辅导员深入10000家以上企业,围绕政策解读、项目申报、技术指导等,为企业提供“套餐式”服务。
2. 纵深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根据国家企业投资核准目录修订情况,及时修订我省核准目录,争取再取消、下放一批投资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建设项目报建审批事项,促进投资创业便利化;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保留的投资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平台,推动网上并联审批,实行统一收件、联合办理、一次办结的“一站式”网上审批,提高审批时效。
3. 强化政策措施督导落实
围绕国家和省出台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文件,开展全面督导,解决政策落实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落实好民间投资科学发展观考核,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二)深化国企和垄断行业改革,拓宽民间投资领域
1. 设立国资改革发展基金
整合现有国企改革资金,成立国企改革发展基金,与社会资本共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吸纳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改革和项目建设,推进混合所有制发展。
2. 加快垄断行业改革
按照同规则、同待遇、降门槛的要求,进一步深化石油、天然气、电力、通信、铁路等垄断行业改革,选择1-2个垄断行业为突破口,加强顶层设计,进行合理拆分,明确放开领域,完善价格形成机制,为民间投资进入垄断行业拓宽空间。
3. 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兼并重组
组织举办国企与民企对接会,吸引非国有资本通过股权收购、增资扩股、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三)扩大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
1. 加快民营企业技术改造
整合现有技改资金,设立5亿元工业转型升级专项基金,通过激励奖励、风险分担、融资贴息等方式,支持民营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推动传统产业进行自动化、智能化、数字化改造。设立1亿元的军民融合专项资金,用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防科工产品及“军转民”产品研发生产,促进军民融合发展。
2. 激发服务业民间投资活力
深化教育、卫生、养老、文体等社会事业改革,推进管办分离,落实好财政贴息政策,引导民间资本加快进入社会建设领域。扩大服务业引导资金和基金规模,重点引导民间资本投入金融服务、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专业服务、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行业。对年营业收入首超百亿元的服务业企业(房地产业除外),可按其对地方财力贡献的新增部分的一定比例,由各级政府给予适当奖励。切实落实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与一般工业同价政策,减轻服务业企业投资成本。
(四)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增强核心竞争力
1. 实施民营企业创新管理示范工程
在税费减免、信贷融资、土地供应等方面制定个性化的扶持措施,开展民营企业股份制改造规范试点,认定和扶持一批民营企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基地,培育和创建1000家管理创新优秀示范企业、200家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
2. 设立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
参照江苏设立“苏科贷”的做法,设立专项资金,省和市县对符合条件的科技贷款项目分别承担20%的合作金融机构贷款本金损失,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3. 着力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落实省政府关于减轻税费负担降低企业财务支出成本的意见,进一步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精简归并“五险一金”,切实打好降低企业物流、用工、财务等成本的“组合拳”。
(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破解融资难题
1. 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支持
争取将我省列入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支持省级政策性担保基金试点范围,依托山东省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民营企业提供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破解民营企业获取专项基金需地方政府提供担保的难题。做好与国家发改委、国开行、农发行的汇报对接,帮助指导民营企业完善落实前期条件,争取更多民营项目获得国家资金支持。
2.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参照江苏的做法,明确各类金融机构中小企业新增贷款占各项新增贷款比重均不得低于30%。推广淄博“顺位抵押”的做法,创新抵押方式,企业财产抵押后,抵押物财产价值大于抵押债权的余额部分可继续向其他金融机构抵押,降低融资难度。建立健全融资信息对接机制,促进地方政府、银行机构和实体企业沟通对接,促进各方信息共享。完善各类地方金融组织管理办法,稳步发展以民间资本为主体的城商行、农商行和村镇银行,稳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加强企业融资过程中担保、评估、登记、审计、保险等中介机构和有关部门收费行为的监督,取消贷款融资服务中的一切不合规收费。
3. 鼓励各市设立“应急贷”基金
借鉴重庆设立5亿元“应急贷”基金做法,引导金融机构与政府紧密配合,综合运用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展期续贷、分期还款等多样化手段,尽最大可能减少企业因先还后贷而发生的高息“过桥”融资。
4. 支持民营企业直接融资
建立民营企业上市后备名单,落实好上市奖补政策,积极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发行股票、企业债券等方式直接融资。
(六)强化用地保障,化解制约“瓶颈”
1. 适当调整现有用地指标分配方式
根据全省和各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统筹调配,在不同区域之间调剂余缺,促进效益较好的项目尽快落地。充分发挥省级耕地占补平衡交易平台的作用,促进跨区域土地指标交易。开展闲置土地和低效利用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对“批而未建、供而未建、建而未用、用而未尽”等,采取限期开发、搬迁改建、依法收储等方式,让更多低用地率、高产出率的民营投资项目落地。
2. 实行“差别化”供地政策
每年安排30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用于支持科技含量高、税收高、附加值高和投资强度大的高新技术投资项目。在工业园区内建设的物流、研发和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参照执行工业用地政策。凡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引导项目向立体空间发展,通过给予财政资金扶持等手段,鼓励各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前提下,平房建楼房,楼房建多层,节约用地。
(七)创新PPP项目运营机制,加快项目落地
1. 建立健全PPP模式管理体制
落实国家关于推进PPP项目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研究制定PPP项目价格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PPP法规与政策体系,理顺PPP项目管理体制,推动公共物品和服务定价的公开化、社会化和透明化,科学制定涉及项目的财政补贴、经营收费和其他支付对价,稳定项目收益水平,提高项目签约率。
2. 强化PPP模式的推介和引导
搞好PPP项目设计和储备,召开项目对接会,发布项目清单,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已建成项目植入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
3. 拓宽PPP项目融资渠道
用好PPP引导基金和财政奖补资金,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加强政银企对接,支持PPP项目建设。鼓励和支持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以及融资担保机构参与项目策划、融资建设和运营,为PPP项目拓宽多元化、可持续的融资渠道。
调研组成员 赵 锋 宋文华 刘新宇 王 坤 杨云广 王 祎尚 华 陈作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