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心理学简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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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

在所谓游戏的行为中确实存在一大部分某种情境与某种反应的原始联结。尽管“游戏”这一名词意义不一,然而无论如何,它都比称作“工作”的事物更近乎本性,更非训练所产生。不过,不经训练,就假定人类有一种产生游戏行为的原始倾向,确实令人费解。这一点在前文讨论其他原始倾向时已经被多次提到。游戏在教育上的价值如何有很多争议,大多是因为定义空泛所致。而且,在游戏中哪些成分是先天的,哪些是后天学来的,也都没有确定。因此,我们不妨先提醒大家游戏的原始倾向不是什么。

人类没有哪个原始倾向是宁做无用的事情而不做有用的事情、宁愿建造空中楼阁而不愿意实事求是的。人类也没有事先准备一堆原始趋向,像玩意儿似的假冒本章和前面几章所列出的哺乳、逐猎、栖避等行为。人类并没有两类本性,一类是务实的,一类是游戏的,两者一来一往,像魔术似的。

人类的大部分游戏是从种种原始倾向中发展而来的。大多数游戏并不是天生的,而是正经的活动。请看前文中的操作、面部表情、发音、种种心理活动和种种身体活动。同样是操作的原始倾向,做水果饼是它,做泥浆饼也是它。从发音来看,它既能发展成语言,也能发展为叫嚣和唱歌。如果能够说明不同于上述特性的大多数原始游戏,那是十分有意义的。

有一部分原始游戏需要另作解释。按上文所述,人的原始倾向好像是一个个分开并各自独立,各自组成一串情境与反应的。这只是为了讨论方便起见。其实,人在任何情境中的反应都是十分复杂的,以至于所发生的反应常常是逐猎、慈爱、操作等情境中的混合反应。例如,一个6岁的儿童看见了一个2岁的儿童,既可能把他看成是一个新奇的事物而好奇地看着他,也可能把他看成是一个小动物而追逐他,还可能把他看成是同类而用手去拍他。一个引起第二重联结的刺激还可能引起不同于上述反应的新反应。因此,这个6岁儿童可能不把那个2岁儿童看作猎物而追逐他、制服他,也不吃他、保护他,而是所谓的“同他游戏”。另一方面,过去人的本性所能适应的整个情境在现代生活中只剩下了一些片段,即在现代文明人所创设的整个生活情境中只保留了过去人生活情境的一些残片。所以,那些原来本该发生的反应也只剩下一些片段。一个人用手指向我胸前一指,如果他不用恐吓的态度对待我,头部不向前、脸上没有怒容、没有凶吼、没有对我嗤之以鼻的表情,那么我的反应当然不同于有那些附加条件时的反应了。同样,生物体内部的情境如果有所改变,也能使一个原始倾向特别像游戏。假如1岁至3岁小孩的生活环境是距今25000年前人类所穴居的野外,那他玩弄一个小东西的方式就很有可能像他父亲对待猎物那样,两者都是实用的而非游戏的。

除了上述情况之外,人类莫非真有所谓的游戏本能?即有种种前面没有提到的特殊倾向?例如,为逐猎而逐猎,而不是“真正的”逐猎;为争斗而争斗,而不是“真正的”争斗;为了抱孩子而抱孩子,而不是“真正的”爱孩子?换句话说,造物主在创造人类时就准备让他们求食、争配偶、做母亲,而且在生命初期就把特殊的游戏反应也结合到这些情境上了,既像真实反应而实际却又不是?儿童追逐、逃避、擒捉、角力、骑在家畜身上或其他儿童身上拳打脚踢、揪头发等,见了洋娃娃、玩物就抱抱、爱抚,对这些现象真的需要用那种特殊的游戏本能来解释,或者把它们当作“真的”本能来对待吗?又或者是因为情境复杂,并加上训练而改变了吗?对这几种观点我不置可否。但无论如何,看到人在游戏中的逐猎、争斗、养育、逃避、组织家庭等行为,我就知道训练很早就穿透了人的本能,并把它遮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