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行为模式的模仿
人类既然没有普遍的原始的模仿本能,那么是否有一些特定的动作、姿势、声音或者面部表情的模仿呢?
对这个问题,麦克杜格尔首先指出,凡是牵涉到如下本能的反应,如果一个人做出来,每个动作对于他人来说就成为一种情境,自然能使旁观者产生同样的反应。这些本能诸如:逃避与恐惧本能,拒绝与厌恶本能,好奇与惊讶本能,好斗与愤怒本能,自卑与顺服本能,自炫与骄傲本能,父母性本能与柔情。
“一个动物的本能行为能使与它同类的动物做出相似行为”,这句话听来让人心动。但是,自然界的动物是否能够如此简单地行事却令人怀疑。在一些情境下,行为的类似不是处处都能确定的,在好斗与愤怒、父母性本能与柔情这两种倾向上就与事实相反。
看到一个人暴怒,或者两个人互相发怒,不会引起旁观者类似的举动和情感,旁观者只会表现出好奇或惊讶,并围而观之,举世所同。其他哺乳类动物也是如此。当麦克杜格尔教授写下“愤怒激起愤怒”的时候,他想到的可能只是A对B的愤怒行为会激活B对A的愤怒行为。但是下面的情况却不是这样:A从B面前逃跑不会使B也从A面前逃跑;A在B面前退缩,不会使B也在A面前退缩。
爱抚和拥抱孩子是母亲的本能行为,但并不会激活同伴中男人或女人的类似行为。他们不会因此而激起抱孩子、抱母亲、相互拥抱、抱自己的小孩或抱其他人的行为。他们的主要反应未必是母性行为所表现的柔情,而可能是赞许、嫉妒或是娱乐。旁观者看到没有得到温柔待遇的儿童,实际上可能比见到受人宠爱的儿童更容易被激起柔情。受母性精神感动的不是被爱的人或爱人的人,反而是没有得到爱的人。
一个人因看到他人的本能行为而受到影响后会怎么做,无法做出统一的解释。人因注意而小心走近、回避的反应、逐猎的本能,这类动作引起他人类似行为的效力较强。而旁观者看到他人愤怒、争胜、求偶以及母性的爱等行为后引起类似行为的效力却很小。统治与顺服的行为,其效力令人怀疑,很可能随情境的变化而改变。但是,无论如何,我们对此了解得甚少。见到他人顺服的态度后,有时旁观者会格外顺服,有时却格外强硬。见到了本能的行为,是否能引起类似的行为?这个问题应该就各个本能逐一进行研究。
这是一个难题。在一般情境下,儿童经过训练能学会见人跑时自己也跑,见人看什么自己也看什么,这不需要什么原本的趋向。况且,某人(甲)见到某类事物而产生的某种本能行为会影响到另一个人(乙)。而乙产生的行为究竟是对甲的行为的反应还是对事物的反应却是一个疑问。例如,甲怕蛇的行为,可能只是通过引起乙对蛇的注意而间接地引起乙的害怕。乙再次见到甲,他的反应可能就不会像第一次见到时那样,而是发生了改变。这是因为甲的行为中可能包含了某种具有特殊符号功能的行为,因此也引起了乙的不同反应,例如走近或惧怕等。甲受到了惊吓,有同伴在场时就发出危险的信号,而独自一人时就不会这样。乙的反应或许是对危险信号的反应,而并非是对甲的一般惧怕。
旁观者见到别人的行为而做出类似的行为也有一些合情理的例子:见到别人对我微笑,我也微笑;见人大笑,我也大笑;见人叫,我也叫;见人看,我也看;见人听,我也听;见人往某个方向跑,我也跟着跑;见人离开中心点跑,我也离开中心点跑;见人胡闹,我也胡闹;见人安静,我也安静;见人俯伏,我也俯伏;见人逐猎,我也追逐、攻击、扯碎;见人捉拿,我也捉拿。
在我看来,上述情况都是或几乎都是事实。前人所说的“模仿的现象可在大众中发现,在大恐慌、大放纵、大暴乱的情况下能够自觉抵御的只有极少数人”。
麦克杜格尔在第二部分又对特定行为激活旁观者类似的反应做出了说明:
“为了完整起见,需要提及第五种模仿。非常小的儿童对没有情绪和情感表达的动作有时也能模仿。其实,儿童的年龄尚不足以说有什么动作观念,只是故意地自觉模仿。据可靠的观察,发现了如下事实:例如,普赖尔(Preyer)说,他四个月的孩子会模仿噘嘴的动作。没有见到过这种现象的人会认为这纯属偶然,因为没有办法把儿童的这种行为归类到已有的模仿类型中。然而,我在自己的两个孩子身上已经发现了类似的模仿行为。其中的一个孩子在出生后四个月时,看到他对面的人把舌头伸出来,自己也把舌头伸出来,而且不止一次地把舌头伸了出来。在这样小的年龄对这种特殊动作所做出的简单的模仿,要想解释它,除非把它看成是一种很简单的知觉倾向,才能有这种特殊动作的趋向。我们不能说儿童这么早就习得了这样一种倾向,而只能说他在本性中就有了这种内部组织结构。这样一种本性上的倾向应该是一种极其简单的初级本能。每个孩子的这种初级本能都可能为数不少。这种初级本能能够帮助儿童获得新的动作,尤其是言语动作,这种倾向可能很可观。”(1908, p. 106)
人或许真有这些零零碎碎的趋向来复演他人的特殊动作。就是有,也没有人知道这些举动是什么。现在只列举伸舌头这一种,不足以说服人。
总之,模仿的倾向虽然遍布整个人生,而且它们在教育和社会改革上是最有力的势力,人们在生活中又非与它们合作不可,但是,它们大多数都不是原始倾向,因为人不能见了什么行为就复演什么行为,像瞳孔遇到光那样机械式地收缩。要解释模仿,我们只能说,他人的行为能引起观察者特殊的本能反应,或者是观念,或者是动作。而这些反应、观念、动作,经验上已与那样的行为相结合。至于在情境中见到他人所为而自己也做出类似的行为,这种特殊的原始倾向在人类中为数很少。其他的趋向都是习得的习惯,与其他习惯毫无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