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管理与实务 (2016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案例分析高分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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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题十

某机电安装工程项目开工之前,承包方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了施工进度计划,如图1-8所示,该计划满足合同工期100d的要求。

图1-8 施工进度计划(单位:d)

在上述施工进度计划中,由于E工作和G工作共用一台塔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原计划在开工第25天后进场投入使用),必须顺序施工,使用的先后顺序不受限制(其他工作不使用塔式起重机)。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要求变更设计图纸,使B工作停工10d(其他工作持续时间不变),监理工程师及时向承包方发出通知,要求承包方调整进度计划,以保证该工程按合同工期完工。

承包方提出的调整方案及附加要求(以下各项费用数据均符合实际)如下。

(1)调整方案:将J工作的持续时间压缩5d。

(2)费用补偿要求:

①J工作压缩5d,增加赶工费25000元。

②塔式起重机闲置15d补偿:600元/d(塔式起重机租赁费)×15d=9000元。

③由于B工作停工10d造成其他有关机械闲置、人员窝工等综合损失45000元。

问题

1.如果在原计划中先安排E工作,后安排G工作施工,塔式起重机安排在第几天(上班时刻)进场投入使用较为合理?为什么?

2.B工作停工10d后,承包方提出的进度计划调整方案是否合理?该计划如何调整较为合理?

3.承包方提出的各项费用补偿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监理工程师应批准补偿多少元?

参考答案

1.塔式起重机应安排在第31天(上班时刻)进场投入使用。塔式起重机在E工作与G工作之间没有闲置。

2.承包方提出的进度计划调整方案不合理。应先进行G工作,后进行E工作(图示表达正确也可),因为E工作的总时差为30d,这样安排不影响合同工期。

3.(1)补偿赶工费用不合理。因为工作合理安排后不需要赶工(或J工作的持续时间不需要压缩)。

(2)塔式起重机闲置补偿9000元不合理,因为闲置时间不是15d。

(3)其他机械闲置补偿合理,人员窝工损失补偿合理。

塔式起重机闲置补偿:600元/d×10d=6000元(按第31天上班时刻进场)。

监理工程师应批准补偿:(6000+45000)元=5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