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精神分析培训实务教程III:什么是精神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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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讲 拉康的“主体”

我怀疑,对你们来说,围绕着弗洛伊德的“我”这个概念,还有很多阴影,看得不甚分明,因而我打算通过解释它不同寻常的一个方面来说服你们。这个总被收入心理学范畴的“我”的概念,首先是弗洛伊德作为生理学家、神经科医生、科学家,在当时的那些领域中,这个概念是被酝酿而出的。它只是更为宽泛的一个结构中的元素。

正如我昨天对你们说的,元素间的关系比元素本身更为重要。比方说,在被称为弗洛伊德第一拓扑的无意识/前意识/意识,这个“我”并不占第一舞台。它同时是前意识与意识,却并不排斥它本身的一部分,也可能是无意识的。

你们看,这个“我”,亦即,这个感知-意识系统,名正言顺地是所有动作行为的施动者、语法上的主语、做出行动的那个。而现在,我将为你们展示拉康这个要做弗洛伊德派的,介绍的是怎样的一套完全不同的关于“我”的理论。


我觉得非常有意思的是这个立场。例如,某人说:“我在这一点上不同意您,但说到底,我想的跟您想的一样。”这句话很难翻译,因为很难说(现场笑)。

拉康认为他所瞄准的是弗洛伊德所讲的东西或事情(chose)本身,言下之意是他听到弗洛伊德说的。弗洛伊德当然是以他的方式说出的,我们也可以用其他方式来讲同一件事。用我们昨天所进入的信号系统(所指、能指、参照)来说,就好比拉康认为他与弗洛伊德用的是同一个参照物,只是他用了另一套能指。

然而,在这个有关“我”的问题上,拉康是以一种完全不同的方式进入他要处理的材料的。在这个位置上,发生了一些精神分析史上独一无二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