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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语解读
1953年6月,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正式提出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同年12月形成了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完整表述:即“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被概括为“一化三改”。“一化”即社会主义工业化,“三改”即对个体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它们之间相互联系,不可分离,可以比喻为鸟的“主体”和“两翼”。其中,“一化”是“主体”,“三改”是“两翼”,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其显著特点是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体现了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的紧密结合,体现了解放生产力与发展生产力、变革生产关系与发展生产力的有机结合。
所谓赎买,就是国家有偿地将私营企业改变为国营企业,将资本主义私有制改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赎买的方式不是由国家支付一笔巨额补偿资金,而是让资本家在一定年限内从企业经营所得中获取一部分利润。
马克思认为,人类历史上生产资料私有制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类,即劳动者的私有制和非劳动者私有制。资本主义私有制是非劳动者的私有制,他们的生产资料是剥夺来的,是资本化了的剩余价值。而小生产者农民的私有制是劳动者的私有制,是靠自己的劳动积累来的。因此,对这两类私有制的改造,原则上应采取两种不同的改造方式。对资本主义私有制除了直接剥夺外,还可以采取赎买的办法。而对小生产者农民的私有制不能采取剥夺的方式,只能通过示范和社会帮助的方式进行。
但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和平赎买资产阶级的设想未能付诸实践。列宁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改造的理论,提出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和平地有代价地把资本主义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但由于俄国资产阶级的不配合,列宁的这种设想也没能变为现实。
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依据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设想,从中国的国情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方式和步骤,最终实现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和平赎买。所谓和平赎买,在全行业公私合营前,采取“四马分肥”的办法,即国家资本主义企业的利润分配为四个部分,工人们还要为资本家生产一部分利润,但这只占全部利润的一小部分,一般不超过四分之一,其余四分之三是为工人(工资福利)、为国家(税收)、为扩大再生产设备(公积金,其中也包含一小部分为资本家生产的利润)而生产的。全行业公私合营后,国家在对公私合营企业中资本家拥有的生产资料进行清理估价、核对私股股额的基础上,采用向资本家支付“定息”的办法,将资本家拥有的私股转为国家所有。
所谓国家资本主义,就是在国家直接控制和支配下的资本主义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之间发生合作关系的新型经济成分,是新民主主义国家利用、限制和改造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主要过渡形式。我国社会主义改造中出现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在人民政府管理之下的,用各种形式和国营社会主义经济联系着的,并受工人监督的资本主义经济。这种资本主义经济不是普通的资本主义经济,而是一种特殊的资本主义经济,即新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它主要地不是为了资本家的利润而存在,而是为了供应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而存在”。“因此,这种新式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带有很大的社会主义性质的,是对工人和国家有利的。”
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有初级形式和高级形式之分: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是国家对私营工商业实行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等;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是公私合营,包括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和全行业的公私合营。
◇重点问题论述
所谓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是指通过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全国政权,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恢复国民经济,大力发展生产力,在条件成熟时对生产资料私有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建立社会主义社会。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思想是中国共产党人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改造中国社会的一次伟大实践,也是对科学社会主义革命理论的重要发展。
科学社会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恩格斯深入研究了欧洲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矛盾,提出了从资本主义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并对资本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思想。列宁领导十月革命取得胜利后,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上,列宁一度产生过向社会主义直接过渡的思想。不久,他意识到,像俄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不能直接实行社会主义政策,而必须经历“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渡”。随后,颁布了一系列新经济政策,力图利用国家资本主义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
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特征可以理解和把握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完成,是我国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时期,这一时期中国社会的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第一,新民主主义社会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而是介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之间的过渡性质的社会。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既有社会主义的因素,又有资本主义的因素。第二,政治上建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第三,经济上存在五种经济成分。即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第四,文化上要发展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由于社会主义的因素在政治上和经济上都处于领导地位并起着决定作用,因此,它属于社会主义的体系,并必然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
新民主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两重性: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主要矛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国各族人民与国民党残余势力之间的矛盾,主要任务是完成民主革命遗留的任务;随着土地改革的基本完成,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逐步成为国内的主要矛盾,主要任务是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是依据列宁关于过渡时期的理论,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的。中国必须走社会主义道路,新民主主义社会要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这在民主革命时期已经明确。但是对于何时过渡,怎样过渡,毛泽东和党的其他领导人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从先搞工业化建设、再一举过渡,到建设和改造同时并举、从彻底完成民主革命起即逐步过渡的发展变化过程。
为什么这个时候对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认识发生了变化,认为需要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从历史发展的实际来看,主要是适应推进中国工业化的需要。在总路线的宣传提纲中,毛泽东加上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实质,就是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成为我们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的经济基础”的内容。“唯一”这个提法反映了当时我们党对我国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还缺乏科学的认识。因为宣传提纲一方面强调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主体是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是发展生产力;另一方面又认为总路线的实质是变革生产关系,是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成为我们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的经济基础。而总路线的提出,表明毛泽东将注意力更多地放在社会主义改造方面,而且越来越觉得社会主义改造的步子慢了。在实际工作中,作为“两翼”的社会主义改造,逐渐走在了社会主义工业化这个“主体”的前面。对“右倾机会主义”和“小脚女人”的批判,直接导致了社会主义改造“要求过急”“改变过快”“工作过粗”等急于求成的偏差。正是由于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成为唯一的经济基础这种认识,导致了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国家建立起社会主义社会后,在相当长的时期里所有制形式过于简单划一,从而对后来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负面的影响。
总之,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反映了历史的必然性,是一条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的路线,体现了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紧密结合,解放生产力与发展生产力、变革生产关系与发展生产力的有机统一。实践证明,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是正确的。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和实践过程,是不断突破苏联模式的束缚,不断解放思想,在理论上超越自我的过程,也是不断认识中国国情和特殊规律,探索适合中国实际情况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的过程,又是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实现中国社会20世纪又一次历史性变革的过程。
在此,应该重点回答在社会主义改造问题上存在的“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20世纪50年代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改造就是为了将非公有制变为社会主义的公有制。而在改革开放中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能不能因此就认为当年的社会主义改造搞早了、搞糟了呢?要科学地认识这个问题,必须正确地认识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改革之间的历史关联。
第一,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改革的目的,都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尽管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前者是为了在中国确立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后者则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它们之间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
第二,无论是社会主义改造还是社会主义改革,都是时代发展的要求,都有其发展的内在必然性,是中国共产党人在中国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历史进程中两个前后相继、不可或缺的环节。没有社会主义改造,就不会有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的确立。同样,没有社会主义改革也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巨大发展。
第三,社会主义改革不是对社会主义改造的否定,而是对社会主义改造的继承、纠正和发展。社会主义改造后期过于急促和粗糙,出现了一些偏差和失误,遗留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在后来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不但没有得到及时纠正和克服,甚至在一些方面又有发展,特别是此后不久出现的人民公社化运动、“大跃进”和经济建设中的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使社会主义生产力没有得到应有的充分发展,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没有能够得到充分的展示。社会主义改革是对社会主义改造的一些遗留及其以后出现的偏差和失误的纠正,并在此基础上继续前进。因此,社会主义改革不是对社会主义改造的否定,也不是要回到改造前的状态,而是对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部分进行调整和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目的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第四,不能因为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出现了某些不足就否定社会主义改造。既要肯定社会主义改造留下的积极成果,也需要妥善地解决社会主义改造中的遗留问题。无论是改造还是改革,都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二者有着内在的、历史的逻辑关系。
对个体农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教材首先分析了个体农业、手工业的特点和改造的必要性。合作化道路是使个体农业和个体手工业达到集体化,从而跨入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农业合作化是发展农业生产力的需要,是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需要。在我国实现合作化的可能性:一是广大农民愿意在党的领导下逐步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二是党有能力领导农民进入社会主义。我国对个体农业和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采取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实行依靠贫下中农、团结中农的阶级路线;采取从互助组到初级社再到高级社,由低级到高级逐步过渡的方法。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教材分析了民族资产阶级的两面性。我国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实现的。1953年国家规定,私营企业所得利润,按国家所得税、企业公积金、职工福利奖金、资方股息红利四个部分进行分配。国家所得税采取累积税率,一般占利润总额的30%左右,归国家所有;企业公积金一般占10%~30%;职工福利奖金一般占5%~15%;股息红利约占20%左右。全行业公私合营后,经过清产核资,资本家领取5%的定息,一共10年。股息红利和定息两项合计,大概有32.5亿元。
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过程中,按照私营企业同国营经济的联系程度和受国家管理、工人监督因素的多少,在实践中逐步推行。在对私营企业实行利用、限制和改造方针的同时,对资本家个人实行团结、教育和改造的方针,使私营企业在转变为社会主义性质的同时,资本家也由剥削者转变为自食其力的社会主义劳动者。
社会主义改造的经验主要是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实现了突破。在国家工业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关系上,创造性地走出了一条工业化和改造同时并举的道路;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方式上,从一举过渡变为逐步过渡、瓜熟蒂落、水到渠成;在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上,突破了先机械化、后集体化的设想,创造出从互助组到初级社,再到高级社等适应不同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地区特点的过渡形式;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上,创造出从初级到高级的各种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实现了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避免了“流血革命”;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同时,把资本家也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在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上,形成了国营经济、公私各管经济、集体所有制经济三足鼎立的新格局。集中到一点就是:在一个政治经济文化落后的农业大国里,走出了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新路子,解决了社会变革与物质基础、和平过渡与阶级斗争的矛盾问题。
对于社会主义改造中的失误和偏差,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进行了分析:主要是“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至于长时间遗留了一些问题”。产生失误的主要原因是,当时对我国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还没有来得及形成科学的理论,对什么是社会主义还没有完全搞清楚。因此在社会主义经济模式的选择和理解上过于单一,追求单一的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在公有制的实现形式的选择和理解上,过于简单化,只注意到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这两种基本的实现形式;对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农民个体生产和私人资本长期存在的必要性和积极作用,也缺乏正确的认识。
在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中,有两个事实是世界历史上各种革命大变动中罕见的:一是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中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如此复杂、困难和深刻的社会变革,不仅没有造成生产力的破坏,反而促进了工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二是这样的变革不仅没有引起巨大的社会动荡,反而极大地加强了人民的团结,并且是在人民普遍拥护的情况下完成的。拿我国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同苏联的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和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时期相比可以看得很清楚,情况完全不同。一般来说,在急风暴雨的大革命时期和社会阶级关系大变动时期,社会的动荡和生产力的暂时下降是常规,而中国社会主义改造却打破了这种常规。
因此,整个来说,就其成绩和失误比较起来,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中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如此复杂、困难和深刻的社会变革,促进了工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这的确是伟大的历史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