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律师手把手教你搞定劳动争议:人力资源法律风险防范案头工具全书(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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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劳动争议处理需及时,以防后患无穷

【典型问题】

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传票后,用人单位能做什么?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如果未能及时交换证据怎么办?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如果未及时参加庭审怎么办?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如果在法院庭审中未参加庭审怎么办?

【经典案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电话未重视,如何成为被执行人?

柴某是某科技公司的负责人,一日他接到某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电话,称其已经被员工李某申请仲裁,要求其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差额。柴某认为李某离职都快1年了,肯定是诈骗电话,于是没有在意,也没有处理。1年后,柴某接到了某法院的强制执行通知,要求其支付李某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差额5万余元。柴某觉得蹊跷,于是打电话向执行通知的法官询问,这才知道,因为自己没有参加庭审,仲裁委员会已经缺席裁决,而且裁决书已经生效,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审理结果】

本案中,由于被申请人经通知未按时到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缺席裁决,裁决书经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期限到期后,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未执行。因此,申请人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例解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申请人未按时到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缺席判决,如何避免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最容易做到的就是起诉至人民法院,重新启动诉讼。所以,用人单位如果接到电话或者快递涉及诉讼的事项,一定要积极处理,以免耽误最佳应诉时机。

【律师手把手】

用人单位在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应诉通知后,应进行如下事项:

1.提交答辩书。用人单位应在收到申诉状副本后的10日内提交答辩状,提交答辩状与否不影响仲裁庭审的进行。答辩状应针对请求的内容进行,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申诉请求的答辩意见,并依据实际情况,写明事实与理由。

2.提出管辖权异议。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一般情况下,答辩期在开庭时届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会在开庭通知或者举证通知书中载明答辩期限。因此,当事人必须在答辩期届满之前提出,否则将不能再提出管辖权异议。

3.提出反申请。被申请人需要提出反申请的,需在答辩期内书面提出,如果答辩期满后,提出反申请的,将被另案处理,当然在答辩期内提出的反申请,是否合并审理,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4.准备与提交证据。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未及时交换证据,已经超过举证期限未能质证的证据,需到人民法院起诉后,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

5.参加庭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未参加庭审的,需在起诉期限内起诉到法院,启动一审程序,再行参加一审庭审。未参加一审庭审的,需在上诉期内启动二审程序,再行参加二审庭审。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十四条 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当事人逾期提出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因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撤销。

第十五条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庭审辩论终结前提出;当事人在庭审辩论终结后提出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因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撤销。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仲裁委员会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处理,但因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第十六条 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办事机构负责人决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案件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决定。

第三十五条 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

决定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将反申请和申请合并处理。

该反申请如果是应当另行申请仲裁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书面告知被申请人另行申请仲裁;该反申请如果是不属于本规则规定应当受理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向被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被申请人在答辩期满后对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