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求索与呐喊(评论卷)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法学专家评说“白大褂”现象*

市场经济相对于计划经济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减少规制、减少管理,但是市场经济并不等于取消规制和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某些社会公共事务,政府必须加以规制和管理。没有政府的规制和管理,不要说市场将失去必要的秩序,经济活动难以正常进行,就是人民的生命财产,也难以有安全的保障。 注7

如《法制日报》记者所披露的“白大褂”现象,即是一种政府不可不规、不可不管的现象。因为,其一,医疗、药品行业的专业技术性很强,一般老百姓在与之打交道时难以自我保护;其二,医疗、药品事涉重大,人命关天;其三,此种现象本为“市场失灵”的产物,从而难以通过市场调节解决;其四,公民自治虽有可能解决此类问题,但我国目前尚缺乏这一类公民自治的机制。因此,对这种“白大褂”现象,政府应通过制定相应的法规、规章加以规制,有关行政机关应采取相应措施加以管理。

在政府规制与管理问题上,目前我国有两种情况并存:一方面是许多不应由政府规制、管理的事项,某些政府机关却舍不得放手,规不应规者,管不应管者;另一方面是有些本应由政府规制、管理的事项(如“白大褂”现象),某些政府部门却不闻不问,应规者不规,应管者不管。这是为什么呢?这里面除了观念问题、体制问题,是不是还有某种经济利益因素在其中起作用呢?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其条件应是人民需要,且个人、组织不愿提供或不能提供,而不应是“利”(有利即规之、管之,不忍放手;无利即不规、不管,听之任之)。

“白大褂”现象虽然还涉及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问题,以及目前我国医疗主渠道服务的质量不适应人民需要的问题,但笔者在这里主要着眼于政府的规制和管理问题。希望通过“白大褂”现象引起学术界和实务界对政府规制和管理问题的进一步的重视,以在我国建立起真正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规制和管理制度。

(原载于《法制日报》,19991127,同期还载有其他学者的相关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