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理论论文集(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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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面对现实,不断提高法学理论水平[1]

陈守一

纵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短短几年时间里我们法学界的发展情况,不能不使人鼓舞、高兴!如果与“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的情况相比,可以说,随着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加强,我们法学界已得到了惊人的可喜的发展。但是,我又感到,如果从当前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客观要求上看,或者与中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进度相比,我们又不能不承认,无论从理论法学或者应用法学的角度看,我们又处于惊人的落后状态中。

我常常这样想,我们法学理论队伍目前存在着两种老化的问题,即年龄老化,知识老化。这虽然是由于历史的社会的各种原因所造成的,但这是我们的现实,我们不能不面对这个现实去思考和解决问题。当然这个问题不是短期内可以完全解决的。我认为,除大力培养并提拔新生力量外,我们现有的法学工作者应当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大胆地解放思想,充分地发挥潜力,加快步伐,提高我们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水平,勇敢地承担起我们应该承担的相当艰巨的任务。

这次会议讨论的主题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法学体系问题”,这确是一个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的重大问题,也是一个比较复杂而且争论较多的问题。如果希望在这次会议讨论中,即取得“一致的意见”,或者希望能附带地解决法学界存在争论的部分问题(如人治与法治问题、政策与法律问题、法律的定义问题、法律的阶级性和社会性问题、经济法与民法的问题、国际经济法与国际法的关系问题,等等),恐怕是难以达到的。但我想,通过这次讨论会,能做到与会者畅所欲言,把不同的或者不完全相同的观点摆出来,根据“百家争鸣”的方针,展开讨论以至学术性的争论,能统一的就统一起来,否则就留待以后争论。总之,这次讨论会能为今后召开相应的讨论会取得经验,开辟道路,我以为这就是一次成功的会议了。如果只是各读各的论文,各讲各的观点,互不争论或者用一般行政的方法或民主的方法来统一思想,恐怕就不足取了。

借此机会,我还想老生常谈式地提出两点建议,愿与意见相同的同志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