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人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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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促进中国人权保障的具体方式

1.有计划、分步骤推进中国人权保障的发展

为了使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中国采取了有计划、分步骤的人权推进方式。政府制定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将人权保障的要求具体化为各项阶段性指标,并对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将人权发展和改革与国家经济社会建设相结合

中国正处于改革时期,而加强人权保障需要在相关的领域进行相应的改革。中国在推进人权事业发展的过程中,特别注意将其与各项改革工作结合起来。例如,将促进经济权利保障与经济体制改革相结合,将促进社会权利保障与社会体制改革相结合,将促进文化权利保障与文化体制改革相结合,将促进公民和个人权权利保障与政治和行政体制改革相结合。

同时,中国政府将人权发展规划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有机结合起来,将各项人权的保障要求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使人权事业的发展与国家整体的发展相互支持,在社会整体的发展中提升每个人的权利保障。

3.将人权法律保障与政策保障相互补充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实现方式,可以分为法律保障和政策保障。在中国,不仅制定了保障人权的法律、法规,而且制定和实施了保障人权的各种公共政策。

从中国国情来看,中国幅员辽阔,各地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使法律的普遍适用性受到一定的限制,因而需要更为灵活的人权政策加以补充。同时,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和深化改革的过程中,人权保障的立法常常落后于现实人权保障的需求,因此,人权保障更多是以政策规定的方式来实现的。随着中国法治建设的全面展开,会使更多成熟的人权保障政策转化为人权保障立法。

4.协调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权保障之间的关系

人权事业的有效推进需要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条件,其中最重要的两个条件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为各项人权的实现提供物质基础,社会稳定为各项人权的实现提供社会保障。中国在推进人权事业发展过程中,特别注意处理好人权保障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关系,使三者之间相互促进、相互协调,为人权保障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现实基础。

5.全面履行国家保障人权的三项义务

根据联合国人权机构的解释,国家保障人权的义务分为尊重、保护和实现三个方面。尊重主要是指不干涉公民的自由选择;保护是指防止和惩处侵犯权利的行为;实现是指协助或直接提供相应的物质和服务来满足权利需求。中国政府坚持全面而非片面地履行人权保障的这三项义务,充分尊重个人行使合法权利的自由,依法惩治各种侵犯人权的行为,同时积极创造条件促进人权保障水平的稳步提高。

6.根据实践结果调整人权保障方式

检验人权保障方式的合理性,不能只看权利保障的提升程度,还要看权利保障方式的实际结果。中国政府坚持用实践的结果来检验人权保障方式的合理性,特别关注人权保障的推进方式是否能给相关的个人、群体和社会带来实际生活的改善,并根据实践结果对人权保障方式做出及时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