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权年鉴2015(总第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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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国著作权司法保护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元年,人民法院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积极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坚定不移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改革,深化司法公开、扩大司法民主、提高司法公信、提升司法权威,著作权司法保护和整个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全国法院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

2014年,全国地方人民法院共新收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95522件和94501件,比2013年分别上升7.83%和7.04%。其中,著作权案件59493件,在2013年案件数出现短暂的下降后又呈迅速上升趋势,同比上升15.86%。人民法院审理的著作权案件中影响较大的有:腾讯公司与网易公司等涉及网络音乐的诉前禁令纠纷、涉及预约挂号软件的杭州聚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等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涉及App Store经营者责任的麦家等作家与苹果公司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等。刑事方面,2014年,全国地方人民法院共新收涉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11088件,比2013年上升18.83%。其中,侵犯知识产权罪案件5242件(假冒注册商标罪等侵犯注册商标犯罪案件4447件,侵犯著作权罪案件735件),同比上升4.4%,同样在2013年较大幅度下降之后开始回升。涉及网络的著作权犯罪问题日益突出,人民法院审理的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张俊雄侵犯著作权罪案、周志全等7人侵犯著作权罪案等,均涉及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影视、音乐作品等而构成犯罪的行为。

总体来说,2014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全面加强,呈现出新特点:案件数量快速增长;审判质效不断提高;审判公开深入推进;审判影响力显著提升。

二、深入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推进审判体制改革

(一)优化调整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

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日益增长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从有利于合理配置审判资源,有利于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出发,进一步明确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授权标准,优化管辖布局。

(二)健全完善科学技术专家咨询机制

为准确查明技术事实,提高技术类案件的审判质效,提高司法公信力,最高人民法院继续加强与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合作,于2014年2月共同召开了“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进科学技术创新发展座谈会暨特邀科学技术专家聘任仪式”,新聘了10名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的特邀科学技术咨询专家,进一步增强了技术咨询专家为专利等技术类案件提供智力支持的力度。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也通过聘请技术专家,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顾问团,推进技术专家陪审制度,健全完善专家辅助人制度等方式,积极探索完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为有效解决技术类案件事实认定的难题开辟了一条新的路径。

(三)继续扩大“三合一”改革试点范围

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试点是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举措。为积极稳妥推进这项工作,加强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最高人民法院于2014年4月专门召开了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坚定信心,共同推动“三合一”改革试点工作迈上新台阶的目标。截至2014年,共有5个高级人民法院、94个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了试点工作。

(四)继续加强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集合各方力量形成保护合力,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为此,人民法院始终重视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以及行业协会等的沟通、交流,加强合作、优势互补,努力构建互联互通的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知识产权整体保护水平不断提高。如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加强与省文化厅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利用诉调对接机制推动MTV音乐作品的付费使用,促进KTV纠纷案件的合理解决。

三、强化指导,维护法律适用统一

保障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统一,增强法律适用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是知识产权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一贯重视加强审判指导,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调研指导,统一法律适用。

2014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了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2013年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深入分析了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明确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指导思想,从更新观念、提升能力、加强保护、强化指导、深化改革、引领潮流六个方面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部署。会议的召开为统一思想,推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不断向前发展指明了方向。

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新技术、新发展带来的知识产权新变革和应运而生的知识产权保护新需求开展调研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推动形成共识,促进司法实际问题的解决。最高人民法院依托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0个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基地和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6个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开展了信息网络传播权司法保护问题、“三网融合”、涉外定牌加工商标法律问题、互联网领域竞争问题、商业秘密、中医中药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等专题调研活动,为依法裁判此类案件提供智力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始终重视发挥典型案例对司法裁判的指引和示范作用,发布《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13)》,对年度经典案件的裁判要点进行总结,促进法律的统一适用;编辑出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案例指导》,及时编发《知识产权审判动态》,增强业务指导的灵活性和针对性;组织开展第三届全国知识产权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打造精品案件。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也深度挖掘案例的价值,将案例指导作为助推审判工作的抓手。

四、坚持制度创新,知识产权法院引领司法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制度性措施。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以改革创新和勇于担当的精神,深入研究、统筹规划,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法院设立工作,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知识产权法院设立,取得了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史上的重大突破。

最高人民法院专门成立知识产权法院设立工作小组,统筹规划知识产权法院设立工作。深入研究知识产权法院的域外经验,结合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现实需求,在多次听取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相关原则、地点、级别、机构、管辖等问题提出框架性意见。2014年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为进一步推进相关改革提出了明确的方向和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起草了《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并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提请审议。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对知识产权法院的机构设置、案件管辖、法官任命等做了规定,为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和运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之后,最高人民法院精心规划指导知识产权法院设立工作,北京、上海、广东三地高级人民法院积极行动,当地党委、政府等部门大力支持,协同推进知识产权法院设立进程。2014年10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知识产权法院法官选任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对法官选任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经过紧张的筹备,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14年11月6日率先成立。12月16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成立。12月28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又会同有关地方法院,及时研究出台各项制度,先后发布了《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关于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等,保障知识产权法院各项工作的规范运行。知识产权法院全面落实各项司法改革措施,率先实行主审法官负责制,探索建立法官员额制度,探索符合司法职业特点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成为中国司法改革的探索者和先行者。

五、着力提升审判队伍司法能力

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的永恒课题,也是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永恒课题。2014年,各级人民法院以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为目标,坚持不懈加强队伍建设,为圆满完成审判工作任务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是打造高素质知识产权审判队伍,促进公正司法的基础。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把坚定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提升队伍素质的根本任务,以扎扎实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组织审判人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审判人员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的目标方向、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进一步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信心和决心。大力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开展审判工作,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筑牢公正司法的能力基础

加强法官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是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事业的重要环节。最高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理论研究学会和基地的作用,针对知识产权审判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积极开展审判理论研究,不断丰富和总结知识产权审判经验;继续以国家法官学院知识产权培训课程为载体,开展对全国法院知识产权法官的业务培训,培训法官近300人。各地法院纷纷加大对知识产权法官的培训力度。坚持不懈加强知识产权法官队伍建设,有力提升了队伍素质,截至2014年底,共有18名知识产权法官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三)加强审判监督管理,筑牢公正司法的制度基础

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审判权力监督运行机制,是促进公正司法的制度保障。各级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抓管理促审判的理念,积极探索符合知识产权审判实际需要的审判监督管理新机制和新方法,以权责明晰、高质高效的监督管理保障审判权的正确行使。加强和完善案件信息管理工作,运用信息化手段对案件审理的重要流程和节点进行跟踪监督。加强和完善审判绩效考核工作。最高人民法院继续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工作,强化精品意识,杜绝和防范有差错案件的出现,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裁判文书制作质量。加强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司法巡查、审务督查和廉政监察员的作用,严格执行法官任职回避制度,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促进队伍清廉、司法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