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节: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1.保护现场,组织调查组
1)事故现场的保护。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首先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稳定施工人员情绪。要做到有组织、有指挥。
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即现场各种物件的位置、颜色、形状及其物理、化学性质等尽可能地保持原来状态,采取一切必要和可能的措施严加保护,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的破坏。因抢救伤员、疏导交通、排除险情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作出标志和记明数据,绘制现场简图,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或摄像。
清理事故现场,应在调查组确认无可取证,并充分记录及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能进行。任何人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掩盖事故真相。
2)组织事故调查组。
①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②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d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d内),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③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④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⑤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⑥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⑦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a.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b.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c.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d.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e.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2.现场勘察
事故发生后,调查组必须尽早到现场进行勘察。现场勘察是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广泛的科技知识和实践经验,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应该做到及时、全面、细致、客观。现场勘察的主要内容有:
1)作出笔录。
①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气象等。
②现场勘察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
③现场勘察起止时间、勘察过程。
④设备、设施损坏或异常情况及事故前后的位置。
⑤能量失散所造成的破坏情况、状态、程度等。
⑥事故发生前的劳动组合、现场人员的位置和行动。
2)现场拍照或摄像。
①方位拍摄,要能反映事故现场在周围环境中的位置。
②全面拍摄,要能反映事故现场各部分之间的联系。
③中心拍摄,要能反映事故现场中心情况。
④细目拍摄,揭示事故直接原因的痕迹物、致害物等。
3)绘制事故图。包括:建筑物平面图、剖面图;事故时人员位置及活动图;破坏物立体图或展开图;涉及范围图;设备或工、器具构造简图等。
4)事故事实材料和证人材料收集。包括:受害人和肇事者姓名、年龄、文化程度、工龄等;出事当天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工作情况,过去的事故记录;个人防护措施、健康状况及与事故致因有关的细节或因素;对证人的口述材料应经本人签字认可,并应认真考证其真实程度。
3.分析事故原因,明确责任者
通过整理和仔细阅读调查材料,按事故分析流程图(图1-3)中所列的七项内容进行分析。然后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者。
分析事故原因时,应根据调查所确认的事实,从直接原因人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再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
4.提出处理意见,写出调查报告
根据对事故原因的分析,对已确定的事故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根据事故后果和事故责任人应负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同时,要制定防范措施并加以落实,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切实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的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
调查组应着重把事故的经过、原因、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以及本次事故教训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等写成文字报告,经调查组全体人员签字后报批。如调查组内部意见有分歧,应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对照相关政策法规反复研究,统一认识。对于个别成员仍持有不同意见的,允许保留,并在签字时写明自己的意见。对此可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直至报请同级人民政府裁决,但不得超过事故处理工作时限。
图1-3 事故分析流程图
事故调查报告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5.事故的处理结案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d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d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d。
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2)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3)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2)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3)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4)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5)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6)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2)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3)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4)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及其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2)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