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小说文体形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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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谐谑—狂欢体小说

在对新时期小说的文本的广泛阅读中,我们发现一些在文体形态上具有高度相似性的作品。这些作品往往表现为以戏谑、调侃、反讽为主要手段,以以俗对雅,以下犯上,以诙谐对严肃,以狂欢、笑闹来挑衅和解构乃至颠覆正统秩序的尊严为基本特征的一种文体形态。具有这一形态的最为典型的作品为刘索拉的《你别无选择》、徐星的《无主题变奏》、陈村的《少男少女,一共七个》、陈建功的《鬈毛》;王朔的《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顽主》、《橡皮人》、《玩的就是心跳》、《一点正经没有》;刘震云的《故乡天下黄花》、《故乡相处流传》、《故乡面和花朵》、《一腔废话》;王蒙的《加拿大的月亮》、《球星奇遇记》、《恋爱的季节》、《失态的季节》、《踌躇的季节》、《狂欢的季节》;莫言的《红高粱家族》、《丰乳肥臀》、《檀香刑》、《生死疲劳》、《酒国》;徐坤的《白话》、《先锋》、《狗日的足球》;余华的《兄弟》,以及韩东、述评、朱文等晚生代作家的一些作品。这些作品在现行的文学史上显然不可能归为一类,但从文体学的角度看,它们尽管各有个性,但在语言风貌、叙述方式、风格特征以及审美形态诸多方面都有共同的趋向,显然成为“共同的一类”,因此,我们把这些小说称为谐谑—狂欢体小说。

在这里我们使用“谐谑—狂欢”这一组合式概念,主要表明这一文体形态的形成过程。“谐谑”是诙谐逗笑的意思。《词源》言:“诙谐逗趣,犹今言开玩笑。”《现代汉语词典》释义为“(语言)滑稽而略带戏弄”。因此,“谐谑”,主要侧重于语言上的调侃诙谐。“狂欢”借用自巴赫金的“狂欢化”理论。巴赫金在《陀思妥耶夫斯基诗学问题》一书中,对这一理论进行了精彩的阐述,巴赫金认为,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复调小说,从历史文化诗学的角度来看,都属于“狂欢体”小说的一种,而这些小说,都与西方民间的狂欢节有着直接的关联。因此,巴赫金区分了狂欢节、狂欢式、狂欢化三个重要概念。所谓的狂欢节是民间的一种节庆活动,它是一种全民参与的具有打破等级、消除贵贱的欢庆笑闹的仪式性特征的一种活动。所谓的狂欢式,是指狂欢节式的庆贺、仪式、形式的总和。而狂欢化则是指这种狂欢式以及它所体现的世界感受转化为文学的语言,“狂欢式转为文学的语言,这就是我们所谓的狂欢化。我们正是从这一转化的角度,来突出并研究狂欢体的某些因素和特点”[1]。巴赫金从狂欢化理论出发对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的复调性的研究,特别是对拉伯雷小说的狂欢体特征的创造性的精彩研究,都对我们研究中国的这类小说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不过,我们在此使用的这一概念,并非依葫芦画瓢式地照搬,而是部分借用。中国的这类作品与巴赫金所言的狂欢体虽然有着许多相似性,但由于中国没有西方意义上的狂欢节,所以,狂欢化的程度与指向上有着许多的不同。我们必须回到文本,回到活生生的创作实际中去,一切从文本出发,这就是我们的原则。因此,我们将“谐谑”与“狂欢”组合起来使用,主要就是从创作实际出发,强调这些作品的“笑”与“闹”,有些作品笑多闹少,有些作品则闹多笑少,有些则又笑又闹。“谐谑—狂欢体”组合扩大了这类文体的范围,强化了其演化创生的过程性。

关于“狂欢化”的研究,目前已有不少的成果。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单个作家或作品(诸如莫言、王小波、刘震云、王朔、余华等)的研究上。比如有相当多的硕士学位论文涉及这一课题。[2]还有散见的许多论文,也都集中在狂欢化的论述上。[3]综观这些成果,基本上都是运用巴赫金狂欢化理论对某个作家或某些作品的阐发式研究,其套用的痕迹比较明显。目前还基本没有看到,把谐谑—狂欢作为新时期小说的一种体式来进行全面研究的成果,因此,我们的研究应该属于一种开拓性的工作。当然,我们的开拓也是在前人基础上的开拓,在下面的研究中,我们还会不断援引前人的成果,故在此不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