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7世纪的法国
17世纪上半期的法国,旧封建阶级日趋没落,资产阶级的经济作用日益增长。但是这个由中世纪市民形成的新兴资产阶级的力量还很软弱,还不能够夺取统治权。因此他们不得不与贵族妥协,共同托庇于君主专制政体之下。专制政体,当时也多少保护资产阶级,使他们在国内不受封建贵族的欺压,在国外不受荷兰和英国的商业竞争的危害。
资产阶级为发展工商业,需要发展科学,必然要与中世纪所遗留下来的经院哲学作斗争,这是我们已指出的。应该说,这种新的社会要求不限于法国,是欧洲许多国家所共有的。
笛卡儿(Rene Descartes,1596—1650)是法国先进的思想家,他最卓越地反映了上述这种要求。他也是杰出的数学家和自然科学家;他所创立的解析几何学含有辩证法因素。他的思想,在许多方面涉及心理学的问题。
笛卡儿的家庭是次等贵族;父亲是一个省议会的顾问。他小时候在一个耶稣会学校学习,喜欢数学和自然科学,深感经院哲学的虚妄。后来充当雇佣军官几年,志不在立功,为的是要多得人生经验。此后长期住荷兰,从事哲学科学著作。他的学说遭到荷兰教权派的反对,认为他是无神论者。最后他到瑞典,不久就死在那里。
笛卡儿不曾直接参加政治活动,在政治上他与贵族统治妥协,不主张革命而赞成缓缓改良。他是天主教徒,但他的思想与教会正统派不相合。
笛卡儿认为方法论、认识论的问题是首要的问题。他说:“没有比知道人类知识是什么和它达到多么远这个问题更重要的有待解决的问题。”笛卡儿的认识论是唯理论。他相信人有“固有观念”(亦称“天赋观念”)。这“固有观念”说是后来被洛克痛驳的理论。
笛卡儿虽然也做过一些自然科学的实验,但不重视实验方法,而偏重数学方法。他以为在数学中,如几何学的公理,是自明的、普遍正确的。因此他主张凡是极明白、极清晰、绝没有理由怀疑的就是真理。这就是他的唯理论的认识论。
笛卡儿没有考虑到数学的公理也是从人类实践中得来的。主观明白性并不能保证思想的正确。与笛卡儿同时代的霍布斯已经批评这个标准说:“任何时一个人觉得毫无怀疑,他就会自己以为达到了这种明白性,并且他会敢于肯定他所不怀疑的话,像完全知道的人一样。所以这个明白性很可以只是一个人坚持并顽强地辩护某一个意见的理由,但这不能够使他知道这个意见是真实的。”这个批评是正确的。
笛卡儿的这个不正确的真理标准使他得到灵魂存在的结论。他的理由是:无论我看什么,或想什么,我可以怀疑我看错了,想错了;看见蜡,其实不是蜡,想外界有东西,其实没有东西;可是,无论如何,看错也好,想错也好,总有个在看、在想的主体。所以这个主体必定是存在的。这个主体就是灵魂。因此他的公式就是:“我思故我在”(他所谓“思”,是广义的,包括一切心理过程)。
笛卡儿认为这些主观上明白的观念,如上面提到的几何学的公理,不是从个人出生以后的经验得来,乃是人的理性中所固有的,也即是人的“固有观念”。除了几何学的公理之外,他认为例如说人有灵魂也是人的固有观念。对空间的知觉也被认为是人的固有观念。这是后来空间天生说(nativism)的先声。
在固有观念的性质上,笛卡儿的意思有点模糊。经过别人辩驳之后,他又说这些观念,虽然不由经验得来,但需要有经验将它引出来,因为人心只有这种观念的可能性,不是有它的实际内容。只有这种观念的可能性而没有内容,这与没有这种观念怎么分别呢?笛卡儿不能自圆其说了。
可以看出,笛卡儿的固有观念说远远地导源于柏拉图的知识即回忆之说。
虽然笛卡儿的唯理论是片面的,但当时他作这个摧毁宗教的信仰先于知识这个蒙昧主义谬论,是具有进步的意义的。
笛卡儿也用他的真理标准得出了心物二元论的结论。
笛卡儿达到了这个结论:世界有上帝。有灵魂(心),有物质。这三个都是不依靠他物而独立存在的东西,即所谓实体,不过绝对独立存在的只有上帝,灵魂和物质只是相对的独立,因为这两个还要依靠上帝才存在。
我们可以撇开上帝不论,只说笛卡儿对灵魂和物质,即心与物的看法。他认为心与物根本不同;心的本质是思维,绝对不占空间(即无扩延性);物的本质是占空间(有扩延性),绝对不思维。心与物是彼此互相独立的。
怎样知道是这样呢?他又是根据他的主观明白性的标准。他认为我们可以设想物质没有其他性质,但不能设想它不占空间,也不能设想它会思维。思维的不是物,就是心;物既不能思维,思维的必定是心。他曾这样说:“这样,因我们不能设想身体会以任何方式思维,所以我们只有理由认为我们所有的一切方式的思维都是属于心。”
思维是高度组织的物质,即人脑的机能。笛卡儿不能设想物质会思维,这只是由于他早年吸收了宗教关于灵魂的说法。笛卡儿认为应该怀疑一切不明白不清楚的观念;他没想到他觉得十分明白清楚的观念也会有错误。
心物二元论,奥古斯丁已经提出,并且笛卡儿的个别论证也与奥古斯丁的相似。但是,他们的二元论的历史意义很不同。奥古斯丁要强调灵魂的重要性,笛卡儿则想使自然现象(包括生理)的研究取得独立的地位。
笛卡儿认为动物只是自动的机械,没有灵魂。人的身体也是自动的机械,但是人又有灵魂,人的灵魂能对这个自动机械起作用。笛卡儿还认为,既然人的身体是机械,就可以用研究物质的方法来研究人的身体的功能。他这个观点使宗教失去干涉生理学研究的理由。笛卡儿认为身体是机械以及他对于人的反射动作的看法,是由于他受了当时机械制造和力学的影响。哈维对于血循环的机械的解释也是这个影响的表现;哈维的这个解释又对笛卡儿起了启发的作用。
反射这个名词起于笛卡儿,虽然他这个名词的具体意思与后人的不完全相同。他认为感官一端有细线,这些细线在另一端与脑内的某些孔道的开口相连;外物刺激感官,拉动这些线,从而拉开孔道口的活塞,让灵活精气从脑流到肌肉,这样肌肉就发生动作(肌肉的动作是由灵活精气带动体内其他流质流入肌肉到相当多后,使肌肉膨胀)。这种机械的动作只是“反射的波动”(他想到光或水的反射波动),灵魂并不参与。他所谓灵魂不参与,就是说,反射动作没有意志参加。
笛卡儿对心身间的关系的看法是心身交感论。
笛卡儿虽然主张身体与灵魂是根本不同的东西,但无法否认他所谓灵魂的作用(如有意动作)与身体不可分离这件事实。他认为灵魂与身体是全部互相结合,互相渗透。可是他又认为灵魂对身体的特别部分起作用。这一部分是松果腺(pineal gland);可以说松果腺是灵魂的驻体办事处。笛卡儿同意当时还流行的意见,认为神经是中空的管。在这管中有两种东西,一种是灵活精气,像风或火那样精微的流质,它的储藏中心是脑室,一种就是上文已说过的细线。人的感官受刺激,这些线被拉动,因而影响松果腺,发生印象,这样灵魂就有感觉。灵魂也可以用松果腺控制精气流动的方向,使它由神经管流到特别肌肉,发生特种动作。人的有意动作就是灵魂控制的结果。
为什么笛卡儿选出松果腺作为灵魂的驻体办事处呢?他的理由不是根据经验。他认为灵魂是单一的(不能有一半或三分之一的灵魂),它必须作用于单一的器官;松果腺是脑中的唯一的单一的器官,从感官来的作用在这个单一体结合而印入灵魂(例如,双眼的作用在松果腺合一)。他认为松果腺位于前后脑室的灵活精气交流的管道上,灵魂在这里可以方便地控制精气流动的方向。实际上,笛卡儿这种论证与他所反对的经院哲学的论证法差不多。也可以看出笛卡儿以为松果腺只是灵魂与身体互相作用的处所,不是灵魂只在松果腺内,灵魂是与身体的一切部分合一的。
笛卡儿对心身关系的看法是错误的,当然就不能自圆其说。照他的说法,他是不自觉地把灵魂看做物质,可以因受触碰而生感觉,又可以控制松果腺,使精气改变方向。受触碰和改变方向需要物质的力,是物质的作用,这样灵魂就变成物质了。其实所谓灵魂的作用就是人脑的作用,灵魂也可以说就是人脑,是物质;不过笛卡儿受了宗教偏见的束缚,不能下这个结论罢了。
笛卡儿并不认为一切心理作用纯粹是灵魂的功能。他认为意志、思维、记忆,是灵魂的活动。此外,“固有观念”也完全属于灵魂的作用。他认为没有脑,灵魂自己也能够存想固有观念。至于其他心理作用则或多或少地牵连身体的作用。例如,感觉、想象、本能都是由于灵魂与身体结合而发生的功能。
笛卡儿认为有些情绪主要是灵魂的作用,有些则是身体对于灵魂的影响。如看小说或戏剧中可歌可泣的情节而内心感到一种理智的喜悦,这是属于灵魂的情绪。其他情绪(如对外物的爱憎)是由于血液和精气的动荡(属于身体的作用)影响灵魂,使灵魂觉得这种情绪。这一类情绪,灵魂不能直接激起,也不能直接抑制,但灵魂可以先设想引起这个情绪的情境而间接激起这个情绪,例如,设想可憎之物而引起憎恶的情绪。
笛卡儿著一书讨论情绪。他以为情绪不是心的主动作用,它也像外物引起的感觉,如声、色等,和体内变化引起的感觉,如饥、渴等,是心的被动态。但情绪又与这些被动态不同,因为人认为情绪特别与心相关连,觉得似乎情绪是在心里头而不是直接由于外物或体内变化。可是情绪又不像意志那样是心的主动作用,而是由身体内灵活精气和血液的动荡所引起、维持并加强,并且情绪比其他被动态更能扰乱灵魂;因此,情绪是混乱而晦昧的。
笛卡儿认为只有六种原始情绪:惊奇、爱悦、憎恶、欲望、欢乐、悲哀。其他情绪,虽然很多,但都是这六种情绪之中的某些种的组合,或是这些情绪的小类。
惊奇是由罕有和异常的事物引起的惊讶,这惊讶使人注意这件事物,也就是使相当的脑内部分和感官维持这件事物所引起的活动姿态。惊奇是一切情绪中最先的,因为人会在还未知事物对自己为利为害之前已经感到惊奇。爱悦是使人要与他认为有益的对象联合的情绪。憎恶是使人要从他认为有害的对象远离的情绪。欲望是想往将来要得到有益的对象的心理激动。欲得这个就是欲免那个,如欲得健康就是欲免疾病;所以欲望包括好像相反的方面,但实际上不是别有欲免或避拒的情绪。欢乐是对现有的有益事物的享受,是愉快的情绪。悲哀是现有的有害事物引起的不安,是不快的情绪。惊奇只由于脑里的变化,没有血液和心脏等的动荡陪伴着,其余五种情绪则都有这些动荡相伴。
笛卡儿在讲人如何可以勤学苦练做到完全克制住情绪之时,说到后来称为条件反射的现象。他说语词本来只是声音,没有意义,但由于习惯的作用会弄得听者只想起语词的意义而不觉察声音自身。事物与情绪的联系也可以移换,并且可以发生一次就移换成功,不须长期重复。例如,忽然碰到喜欢吃的食物里有臭东西,此后就会一见这个食物就厌恶。他说这种现象也见于动物中。
笛卡儿的思想,重要的是他的唯物主义方面。他打击经院哲学和神秘主义的功绩是伟大的。他的唯物主义思想后来由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加以发展。但他的思想有不彻底之处,如以主观明白性为真理的标准,相信有灵魂,有固有观念。
笛卡儿关于反射的观念,对于后来生理学和心理学的发展很有影响。此外,他对心理现象也有一些比较好的观察。
笛卡儿以主观明白性为真理的标准和人有固有观念这种学说在他的生前在英国受到霍布斯的批评,在法国受到伽桑狄(Gassendi,1592—1655)的反驳。伽桑狄在认识论上是经验论者,他的世界观大体是继承伊壁鸠鲁的唯物主义思想。笛卡儿学说虽然在某些方面曾受批驳,但当时依然很流行。
后来西欧的不少思想家都从笛卡儿的二元论出发,想解决二元论所引起的心物关系这个问题;有的人从唯心主义方向来处理,有的人从唯物主义方向来解决。马克思、恩格斯说,笛卡儿“把他的物理学和他的形而上学完全分开。在他的物理学的范围内,物质是唯一的实体,是存在和认识的唯一根据。”(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60页。这里“形而上学”这个名词是指思辨的、抽象的哲学体系而言的)18世纪法国的唯物主义是从笛卡儿的这一方面发展的。荷兰的格林克斯(Ger-lincx,1625—1669)则是从唯心主义来处理这个问题的人之一。他提出逢会论(又译偶因论)。他说外物与人体不是感觉的原因,只是在物与人体正在作用之时上帝使人的灵魂发生感觉。上帝是人的感觉的真正原因,外物和人体的作用只是适逢其会,是偶尔的原因。
马勒伯朗士(Nicolas Malebranche,1638—1715)是另一个逢会论者。他同格林克斯一样,是笛卡儿派的唯心主义者。
马勒伯朗士是法国天主教徒,过着退隐的生活。他读了笛卡儿的书以后,决心研究哲学。他的主要著作是《以真理的追求》(1674年初版)。
马勒伯朗士接受笛卡儿的灵魂与肉体互相独立的思想。他以为不特肉体不能作用于灵魂,使灵魂发生感觉或思想,并且灵魂也不能作用于肉体,使肉体发生动作。上帝是灵魂作用的原因,肉体对于灵魂的作用,和灵魂对于肉体的作用都只是适逢其会的偶因。
由是马勒伯朗士否认知识来自感觉,他认为一切知识都是上帝临时赐予人的。
马勒伯朗士也如笛卡儿一样将心理作用区分为完全属于灵魂(心)的作用,和由于灵魂与肉体结合而起的作用。他认为感觉、想象、情绪属于后类,而思维与意志属于前类。
马勒伯朗士认为人的经验的单位,不是孤立的感觉而是复合感觉,例如,人对于物体的远近大小,不是由于直接看见,而是由于过去经验与当前的感觉相结合,这种结合是立刻的,意识不到的,所以他称为“复合感觉”,又叫做“自然的判断”,意思是指非通常的判断,因为他认为感官只感觉,绝不作判断。自然判断是人明知其不正确也无法不那样知觉的。后来巴克莱在他的《视觉新论》里对于远近在小的知觉所说的话,如称大小视觉随远近而变,马勒伯朗士大体已经说到,不过巴克莱说得更详细罢了,特别是马勒伯朗士没有像巴克莱那样注意触觉在空间知觉中的作用。
马勒伯朗士还观察到知觉是相对的,而这种相对的知觉可以使人适应环境,保全生命。例如,对一个物体的大小的知觉是随知觉者自身的大小和附近的其他物体的大小而变的。对时间的长短的知觉也是相对的,欢乐时觉得时间短,苦恼时觉得时间长。他根据这些观察将知觉(他称为“复合感觉”)与科学相区别,按照科学,客观实在的大小、长短是稳定的。科学是有意识的对客观实在的判断,而知觉则是只为适应实际生活,它所含的判断是人意识不到的,是不随意的。他认为这种“自然判断”是上帝根据光学规律等等的真正判断。这又是把人脑的综合作用归于上帝了。这又是他的逢会论的说法。
马勒伯朗士认为一切联想都由于两个经验的同时或时间接近。他认为相似的联想是由于两件相似的事物有相同的因素。这个共同因素这一次曾与一件事物的其他因素同时发生过,又曾另一次与另一件事物的其他因素同时发生过,因此想起这个事物也会想起那另一个事物。他认为相似联想的基础是灵魂中这两次经验的痕迹有相同的因素,并且相信人脑里有与这些痕迹相当的物质基础。
马勒伯朗士的哲学思想是笛卡儿的世界观的向右转,退到唯心主义。他对心理作用有一些观察,在知觉心理方面有一定的贡献。
逢会论者把一切归于上帝,当然是谬误的,但他们是反对经院哲学的;他们说物质(包括肉体)的作用自成一个系列,用这样的说法来维护进步的自然科学的研究工作。仅就这一点论,也可以说他们都继承了笛卡儿学说的进步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