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教育与家庭教育指导
(一)家庭教育指导≠家庭教育
1.何为家庭?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家庭,每个人也都熟悉我们所谓的家庭指的是什么。不过真正用学术语言来定义它,还是有点难度。来自学术界的专家会从不同的学科背景出发给家庭下各种定义,比如著名的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认为:“父母与子女形成的团体,我们称作家庭。”[1]教育学家陈桂生认为:“家庭是以一定的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组合起来的初级社会群体。”[2]
综合众多专家的观点,我们需要理解关于家庭的几个基本要义:
第一,家庭是人生最重要的场所。
家庭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组成单位,它保证了人类的生存、繁衍和发展的需要,同时它也是人生最重要的场所。朱永新教授认为,人的一生实际上生活在四个地方,分别是:子宫、家庭、学校和职场。而在这四个场所中最长久、最重要的还是家庭,因为家庭在这四个阶段一直存在,这四个阶段与家庭都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
第二,家庭是以婚姻关系形成的社会组织。
家庭是由婚姻构成的,血缘关系是姻缘关系派生出来的。婚姻是社会为双方约定的共同担负抚育子女责任的契约。一旦婚姻结束,正常的家庭随之解体。一个没有孩子的家庭解体要相对简单,而社会对有了孩子而准备离异的夫妻,总是首先明确双方对抚育孩子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然后才慎重地用法律的手段确定孩子的监护人。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中国家庭的离婚率从2002年开始就一路走高。由于婚姻变动而引起的单亲家庭、离异家庭、重组家庭都是影响儿童成长的重大环境因素。
第三,家庭是亲子两代(也可以超过两代)以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形成的社会组织。
父母的姻缘关系自然会带来亲子的血缘关系或者收养关系。无论在哪种关系中,孩子都是家庭中重要的成员。因此,亲子关系也是家庭关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第四,家庭是人,特别是未成年人精神和物质生活的寄托。
对于儿童青少年而言,家庭是他们的出生地,是一个温柔的港湾,是他们最早生活和成长的地方,更是他们的第一所学校,所以父母就是他们的第一任老师。家庭对儿童来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教育功能。儿童正是在家庭学习各项技能才完成了他们社会化的第一步,在家庭中他们学会如何表达、如何自理、如何交往等,家庭生活是他们能步入社会独立生活前的重要阶段。
2.何为家庭教育?
社会学家邓志伟在《家庭社会学》中把家庭的功能归类为:生物功能(生育等)、心理功能(情感慰藉等)、经济功能(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政治功能(小型政府、家长权力)、教育功能(社会化、家庭教育)、娱乐功能、文化功能(习俗、宗教学习)。
谈到家庭的教育功能,自然就引出家庭教育这个概念。在现代社会,家庭教育已成为一个独立的学科,并且已经成为教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家庭的概念一样,众多学者对家庭教育有不同的理解和定义。一般来说,家庭教育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家庭教育概念是众人耳熟能详的,即父母或者其他年长者在家庭内自觉地、有层次地对子女进行的教育(《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学》),这个解释也通常是我们普遍认可的解释。在日常的谈资中,我们提到家庭教育就会自觉的认为是长者对其子女的教育。但是随着时代发展,家庭教育内涵并不只有这些,所以目前家庭教育更多地从狭义走向广义的概念。
马和民教授认为,家庭教育不仅要关注家庭成员之间的影响,还要关注家庭环境因素所产生的教育功能。[3]另外我们还要关注子女在父母教育中对父母的影响以及对父母教育的反馈过程。因为父母和孩子是两个相对的又互为存在条件的概念,父母作为养育者,他们的教育目的、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和手段,都要考虑孩子的年龄特点与个性特点。[4]也就是说家庭教育要了解教育对象的特点,因材施教,否则教育效果就会大打折扣。这也可以理解为什么“天才”不可复制,成功的家庭教育只能学习或模仿,而不能照搬照抄。
深刻理解家庭教育,还必须认识家庭教育的三大特点:
(1)家庭教育是私密教育,是基于血缘与情感的教育。
家庭是在婚姻与血缘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没有婚姻也就没有子女,没有子女也就无所谓家庭教育。我们知道有了婚姻才能诞生孩子,子女与父母有着天然的血缘关系,因此家庭教育还有血缘的基础。当然现今社会,出于某些原因个别家庭会通过领养的方式有自己的子女,那么他们就存在法律上的血缘关系。血缘关系是一种天然的关系,就像动物会保护幼崽一样,父母会出于本能保护自己的孩子,爱护自己的孩子,孩子对自己的父母有着天然的依恋和爱慕,在最初几年孩子完全不能离开自己的养育者。这也是家庭教育区别于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最大的不同。家庭教育可能从孩子还未出生就已经开始发生,并与养育同行,比如胎教。长大之后,即使参与了学校教育以及社会教育,家庭生活仍是儿童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家庭教育仍然会是儿童教育的重要内容。因为血缘的维系,家庭教育会持续终生,只要血缘没有断,情感没有断,家庭教育就会一直持续。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家庭教育不单单指0-18岁儿童的家庭教育,而是终身教育。
(2)家庭教育是生活教育,与家庭的日常生活不可分割。
家庭教育不是严肃的学校教育,它是一种存在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教育关系,它的发生不受空间、时间的限制,更没有固定的方法或者模式,因此有父母与子女存在的地方就可以发生家庭教育。家庭教育可能发生在全家一起吃饭的时候,也有可能发生在全家一起在游乐场排队游玩的时候,有可能发生在睡觉前,也有可能发生在上学的路上,这些场景既是家庭生活的场景,也是家庭教育的情境。家庭教育可以贯穿于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
随着时代的发展,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生活的内容开始越来越丰富,家庭教育的内容也随之开始丰富多样。例如亲子阅读、亲子游戏、出国旅游等家庭生活的形式开始出现并流行。这些看似是简单的家庭生活的内容,其实有很深的教育隐喻。如一些父母会希望通过亲子阅读提高孩子的识字能力和文学功底,亲子游戏中加入了更多的智力因素,让儿童在游戏中发展智力,提高反应及思考力,出国旅游更是如此,家长希望带领孩子一起开阔视野,学习不同国家的民俗风情以及地理知识。随着父母文化水平的提高,父母会单独安排有教育意义的家庭生活内容,并赋予很高的教育期望和教育目标。从这种意义上,家庭教育何尝不是“在生活中感悟教育,在教育中提升生活”。
(3)家庭教育是自然过程,潜移默化且影响深远。
家庭教育是会对儿童一生都有重要影响的教育,深入到孩子血液和骨髓里。每个孩子在走上社会时都带着自己原生家庭的影子。儿童天然会模仿自己的父母,会沿袭家庭环境对自己的影响,或许有些儿童到了青春期开始叛逆,开始反对自己的父母,开始试图挣脱家庭的束缚,开始“做自己”,但是他们仍然不能去除自己身上的家庭烙印,再独立创造一个完全不同的自己。
家长的行为不仅给孩子创设了环境,更给孩子树立了学习的榜样。环境与家长行为本身就有潜在的教育意义。因此家庭教育的发生是潜移默化的。而且这种潜移默化可能影响孩子的一生,人的性格和行为习惯一旦树立,改变就变成很困难的事。有学者提出在家庭教育概念中,涉及三个有关亲子互动的概念——影响、培养和教育。[5]“教育”更显示它的目的性与规范性,“培养”看重的是儿童身体和心理的发展。“影响”则是最关键的,父母对孩子可以产生积极的影响,也可以产生消极的影响,潜移默化、不被完全意识且影响深远。
3.何为家庭教育指导?
家庭教育是教师熟悉的概念,但家庭教育指导这个概念对于教师而言相对陌生。学者胡杰指出:家庭教育指导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主要是以教育对象来区分。狭义的家庭教育指导是指:“由社会通过大众传媒或社会机构,以儿童家长为主要对象,以提高家长的教育能力和水平、改善教育行为为直接目标,以促进儿童身心健康成长为目的的一种教育过程。”狭义的家庭教育指导实际上就是我们传统意义上的“家长学校”的概念,简而言之,就是教会家长如何教育孩子。广义的家庭教育指导则是在教育的对象上给予了发展,它符合现代意义上的家庭教育理论,因为家庭教育的双向互动性,决定了家庭教育指导的对象不仅是家长或者长辈,更应该包括子女。从现实意义上来说,指导子女如何孝敬长辈,接受长辈的教育,在家庭生活以及其他家庭活动中需要遵循的思想和行为准则,乃至如何与家长或者其他长辈沟通,这些都需要家庭教育方法的指导。[6]
在基层学校的一线工作中,我们通常取家庭教育指导的狭义概念,即:由家庭外的社会组织、机构组织的,以家长为对象,以提高家长的教育素质、改善教育行为为直接目标,以促进儿童身心健康成长为目的的一种教育过程。[7]家庭教育指导完全有别于家庭教育,我们用一张图示来直观感受家庭教育与家庭教育指导完全不同。学者李洪曾老师将家庭教育指导从家庭教育中剥离出来,提出了“4421”的家庭教育指导理论框架。即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全过程中涉及4类对象,就是儿童、家长、作为指导者的教师和作为组织管理这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包括4个具体过程,即儿童的发展过程、家长对儿童的教育过程、指导者对家长的指导过程和组织管理者对指导者的组织管理过程。任何一个具体过程都在两种环境下进行,即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以上全部的要素都会受到外部社会大背景的制约。
我们来分析这个概念的时候,必须明确以下几点:
第一,家庭教育指导是家庭以外的组织实施的活动和教育过程。家庭教育指导显然是在家庭外部,而不是在家庭内部。众所周知,学校是家庭教育指导的主阵地。但需要提醒教师的是,家庭外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组织,不单单是学校,可以是妇联、居委、非政府组织乃至企业等其他组织。
第二,家庭教育指导的主要对象是成人,而非儿童。
由于家庭教育指导的主要对象是作为儿童监护人的成人,指导一般在家长工作之余的时间内进行,指导是为家长的家庭教育服务的,因此我们可以把家庭教育指导看作是一种带有师范性的、业余的成人教育。
第三,家庭教育指导有明确的目标。
有学者认为,家庭教育指导目标由直接目标和间接目标两部分组成。直接目标:通过多元化的指导措施,帮助家长建立现代的教育观念,端正自身对子女的教养态度,掌握科学的教养知识,提高自身的教育素养。间接目标:以培养青少年良好道德品质、个性品质为主导,促进青少年全面、和谐发展。指导的具体目标由改进目标与发展目标两部分组成。改进目标是从问题出发,施予必要的教育干预,以达到应有的状态;发展目标是从应有的状态出发,进行必要的教育调整和主体整合,以达到状态的理想化。[8]
第四,家庭教育指导有多样的指导形式与方法。
家庭教育指导形式多样,杨宝忠老师在《大教育视野中的家庭教育》中将家庭教育指导的形式分为个别指导和集体指导两大类。个别指导形式包括:家庭访问、在校接待、单独咨询、电话联系、信件来往、家校联系册和电子信箱等;集体指导形式包括家长会、讲座与报告会、经验交流会、专题讨论会、大众传媒教育开放活动、亲子活动等。[9]
第五,家庭教育指导有固定的内容要求。
站在学校立场,家庭教育指导内容一般包括:(1)向家长介绍、提供有关儿童发展、本学段的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基本规律、理论知识和实际情况;(2)介绍孩子所处年龄段在生活和学习中以及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并提出供家长参考的处理意见和建议;(3)围绕社会热点问题和学校的工作中心与家长交流。
《上海市家庭教育指导大纲》是我国第一部针对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大纲,其中对家庭教育指导的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家庭教育指导的内容应体现时代性,体现新形势下家庭教育的新起点和新特点,反映21世纪知识经济社会对人才的要求。要向家长宣传素质教育的思想,宣传现代儿童观、教育观、人才观,加强家庭美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社会公德教育,讲授不同年龄段儿童和青少年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和个体差异等。”“应具有阶段性。根据不同年龄段儿童家庭教育的特点和容易发生的问题,确定重点指导的内容。”同时上海市还于2009年出台了《上海市0-18岁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大纲(试行)》,大纲中按照不同年龄阶段的划分详细规定了家庭教育指导的内容,具有很好的可参考性和执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