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调查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
对家庭经济状况的调查包括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家庭经济支柱和家庭中的生产决策权三个方面。
由于墨竹工卡县的自然条件适合农业生产,调查对象又是以从事农牧业为主,调查对象的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为农产品的占68.2%,畜产品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仅占4.5%。打工收入已成为家庭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本乡镇打工和外出打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分别占2.7%和12.7%。其他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占11.8%。
家庭经济支柱的调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女性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从调查结果看,丈夫为家庭经济支柱的比重最大,占39.1%,而调查对象本人为家庭经济支柱的仅占8.2%,夫妻共同为经济支柱的也只有14.5%。由于调查对象的年龄全部在15岁以上,未婚女性和老年女性均占有一定的比重,故家庭其他成员(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为家庭经济支柱的比重也较高,占38.2%。由此可见,女性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仍然普遍低于男性。
女性在家庭中的生产决策权也是女性在家庭中地位的重要方面。从调查结果看,本调查项目与家庭经济支柱非常一致,丈夫有生产决策权的比重为37.3%,而调查对象本人具有生产决策权的比重仅为8.2%,夫妻共同进行生产决策的只有16.4%。基于前一项调查同样的原因,家庭其他成员具有生产决策权的比重也较高,占38.2%。因此,女性在家庭中的生产决策权远低于男性。
对家庭经济支柱和生产决策权的调查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妇女的家庭地位。妇女的家庭地位是家庭内部性别平等状况的反映。与社会地位相比,妇女的家庭地位同妇女的关系更直接,有时更能真实地反映出妇女的地位或男女平等状况。从调查结果看,墨竹工卡县农牧区妇女的家庭地位普遍低于男性,但是也必须看到,仍有一定比重的妇女已成为家庭的经济支柱并具有生产决策权,越来越多的妇女和丈夫共同成为家庭经济支柱并一起具有生产决策权,妇女的家庭地位是在不断提高的。
旧西藏,妇女在家庭中处于被忽视乃至被奴役的地位。墨竹工卡县农牧区妇女由于受传统观念影响和传统生产方式的制约,难以像男性那样更多地从事繁重的田间劳作或外出务工赚取更高的打工收入,虽然长年照顾老人孩子和操持繁重的家务,在家庭地位上却仍低于男性。因此,大力发展学校教育,推广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促进妇女传统观念的转变,使她们掌握实用的生产和生活技能,是提高农牧区妇女家庭地位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