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与本我(精装典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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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到目前为止,研究结果找到了“自我本能”和“繁殖本能”的矛盾。自我本能的终极目标是死亡,而繁殖本能的终极目标是推迟死亡。不过从许多方面来看,我们对这一结果并不满意。更何况,只有自我本能才是保守的欲望,且与强迫性重复相对应。按照我们的猜想,自我本能的目标是回到无机体的状态,它的源头就是让生命出生。虽然繁殖本能的目标也是还原有机体的原始状态,但它的目标是让两个不同的胚胎细胞结合。假如结合无法完成,那么这些被选中的胚胎细胞就会像其他细胞一样死去。只有在这个前提下,繁殖本能才能推动生命体的繁殖,让生命物种一直有新生。繁殖和两个单细胞生物的交配到底会给生命体的发展过程带来哪些重要影响呢?我们暂时无法给出真正的结论。所以,假如之前的所有假说都被证明是不成立的,反倒能够让一切轻松起来了。这就表明,自我本能和繁殖本能并不矛盾,强迫性重复也没有意义了。

让我们回想一下之前提出的假设,看看有没有什么可以驳斥它。我们的所有推论都有一个共同的前提,那就是“每一种生物都存在追求死亡的本能”。这看上去根本不像假设,所以我们并没有想要去论证这一观点。我们已经适应了这样的想法,相关的专业人士也都没有异议。我们之所以这么理解,是因为这个观点让人觉得更温情一些。如果死亡就是生命的最终归宿,还注定要在死前将挚爱的人送走,那人们宁愿相信死亡是大自然所强加的规则,而不是生命体完全可以躲开的偶然。然而,为了能够轻松一些通过生命给予我们的考验,从而产生了这种对死亡本能上的笃定,但其实这或许只是猜想。初始状态的认知情况不是这样的,原始民众从未听说过自然死亡这一概念。他们认为身边的死亡事件的发生是受到了敌人的伤害或邪恶的摧残。如果想要论证这一观念,生物学是求证的最好选择。

如果我们探究了就会吃惊地发现,生物学家们在自然死亡这一论题上的观点也是大相径庭,甚至还在否认死亡这个概念的存在。我们根据“高等生物具有各自的最长寿命期限”这一事实,可以认为死亡与某种本能有关;不过,有一些大型动植物拥有了我们难以想象的长久寿命,这就驳斥了我们刚刚得到的结论。根据威廉·弗里斯的宏伟构想,一切生命现象,包括死亡,都具有时间性,而这些时间节点可以让我们观察到生物和太阳年之间的关系。而且在观察中可以看出来,外界对机体产生影响并迅速积蓄力量,从而导致生命的出生时间提前或延后。这就表明弗里斯坚信的法则并不是改变的唯一的因素,而且他的推论非常不变通。

或许我们可以借用奥古斯特·威斯曼对生命周期及生物体死亡作出的论述。他把生命分成生存和死亡两部分。死亡的部分针对的是肉体,是特定意义上的身体,只有这个部分才有自然死亡的情况。而身体中胚胎细胞或许没有死,这并不是一个绝对成立的推论,前提是胚胎细胞得到了特定的条件支持从而发展成新的个体,或者说细胞能够在一个新的肉体中继续生存。

虽然威斯曼的推论过程与我们完全不同,但他的观点与我们的十分相似,而这是值得我们注意的。威斯曼从形态学的角度对生命物质进行考察,进而发现其中有一部分被死亡控制,即不包括性和具有遗传因素的肉体。胚胎原生质是生存的另一个组成部分,它是生物繁殖的重要元素。我们研究的对象并非有机体,而是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的力量。通过它,我们可以对两种本能进行区分,一种是生命想要终结的死亡本能,另一种则是追求新生的繁殖本能。这一切听起来,就像是在补充威斯曼的形态学理论。

然而,我们在明晰了威斯曼对死亡问题的看法后,这种状似一致的最终观点其实并不一样。威斯曼的观点是,在单细胞生物中,个体和繁殖细胞是同一个,只有在多细胞生物身上,才可以区分出会死亡的肉体和不死的原生质。因此,他相信单细胞生物或许能够永生,在多细胞生物身上才有死亡的概念。这种高等生物出于内在原因会自然死亡,但并非源于生命物质的原始本性,所以不能认为绝对会在生命本质中发生。死亡只是一种暂时的办法,以适应外部条件,因为当身体细胞出现肉体和原生质之分后,追求个体永生就成了一种毫无意义的奢侈。当这种分化在多细胞生物身上出现后,死亡就合理地成为可能。经过这样的推论,高等生物的肉体就因为某种内因在特定时间点会死亡,而单细胞生物则不会。不过,繁殖并不是伴随死亡而出现的现象,它是生物本来自带有的特质。从地球上出现生命起,就依靠繁殖不断产生新的生命直到今天。

其实,从我们的推论角度来说,知道高等生物会自然死亡这件事其实没有用。假如死亡并不是生物的天生特质,而是出生后再出现的特征,那就不存在从生命出现开始就有“死的本能”的说法了。多细胞生物当然有可能因为分化不健全或物质交换不完整而死亡,但这对我们的论题没有任何帮助。比起那种听起来有些陌生的“死的本能”,常人的思维更愿意接受这种死亡观点和它的推导方式。

我认为,由威斯曼系统引发的讨论并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的结果。有些学者又想起了哥特在1883年提出的观点,他认为死亡是繁殖的直接结果。在哈特曼看来,尸体这种象征着生命物质的部分死亡并不是真正的死亡,个体发展的结束才是。如果这个推论暂且成立,那么单细胞生物同样存在死亡。在它们身上,死亡与繁殖是共生共存的,但我们却更容易注意到繁殖而忽略了死亡,这是因为繁殖中幼体直接接收了母体的物质。

后来,学界又对利用实验研究单细胞生物生命物质的永生特征产生了新的兴趣。美国人伍德鲁夫用草履虫做了一个实验。草履虫属于纤毛虫纲,靠分裂繁殖。伍德鲁夫饲养草履虫,每次都取出其中的一部分放到清水中。到实验结束时,草履虫总计繁殖了3029代。新生的草履虫像它们的祖先一样,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没有丝毫衰老和退化的迹象。假如这些数据足够合理和坚实,就可以证实单细胞生物确实可以永生。

然而,别的研究者却得出了不同的结论。卡尔金斯、毛帕斯等人的研究结果与伍德鲁夫不同:在草履虫多次分化后,它们的身体变小,素质变差,甚至器官不全,如果没有任何的弥补措施,它们都会得到一个死亡的结局。通过这样的论述,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单细胞生物在衰老阶段后,也会像高等生物一样走向死亡。这就不符合威斯曼的观点了,因为他坚信死亡是生物后天获得的特征。

我们可以从这些研究中提炼出两点事实,为我们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一,假如草履虫在尚未衰老的时候可以交合再分开,那么它们就可以避免衰老,重获新生。这种低等动物的交合如同威斯曼所说的“两性融合”一样,仅限于两个个体进行物质交换,与繁殖没有任何关系。不过,这也是高等动物性繁殖行为的最初形态。当然,其他的外界所给予的刺激感,如温度的上升、营养液成分的改变或液体晃动,也可以产生类似于交合带来的补救效果。我们可以试着回忆一下雅格·罗布做过的著名实验:他利用化学刺激,促使海胆卵开始分裂,而这种现象原本只在受精后才会出现。第二,自然死亡很可能就是单细胞生物生命的最终结局。导致伍德鲁夫的实验结果和其他人存在差异的原因是他把新生的所有草履虫都放到了新的营养液里。假如他不这么做,就可以像其他研究者那样,看到草履虫在多次繁殖后逐渐衰老的现象。他认为,草履虫在营养液中新陈代谢所产生的废弃物造成了致命伤害。他甚至用真凭实据证明了只有草履虫自己的排泄物才能导致最终的死亡。因为如果草履虫生活在充满其他生物排泄物的溶液中,它是可以顺利繁殖的。但是如果它们不断集聚在同一营养液中,最后肯定会走向死亡。因此,如果草履虫独处,就会因为无法完全清除自己的排泄物而死亡,高等生物同样也会。

这时就会产生新的质疑,通过研究单细胞生物来解释自然死亡到底成不成立。当然,单细胞生物的原始结构为我们揭示出重要的关系:虽然我们在单细胞的身上找到了特定的关系,但形态学特点在高等生物身上才体现。不过,如果我们不执着于形态学,转而从动态视角来思考,那么单细胞生物到底会不会自然死亡,就不必执着了,因为在它们身上还没有可以断定永生特质和死亡特质的坚实证据。从一开始,那些把生命体追寻死亡的本能一直在影响生命体,只是想要继续生存的力量与这种本能的作用力的对比不那么明显,所以我们才不容易发现它。此外我们还注意到,生物学家的观察结果表明,单细胞生物中的确可能存在导致死亡的内因。就算单细胞生物真的如威斯曼所说会永生,那“死亡不是生物的本能”这一判断也只支持了死亡的显性表现,仍然无法对死亡倾向的存在表示否定。现在看来,我们根本无法从生物学角度论证“追求死的本能是不存在的”这个原定目标。只要论证的结构足够完整,我们就可以认为死的本能是存在于生命体原生本能中的。即便这样,威斯曼对“肉体”和“原生质”的区分依然十分接近我们对“死的本能”和“生的本能”的区分,他们同样具有巨大的价值。

我们可以认为再对欲望二元论进行进一步讨论。通过对爱华德·赫林对生命物质过程论述的研究就可以看出,生命体中有两种过程其实是在矛盾中工作的:一种是建设性过程,即同化;另一种是破坏性过程,即异化。那么这两种过程有没有什么可以让我们认定生或者死的本能的存在合理性?在此,我还要提醒一点,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进入了叔本华哲学的范畴。他认为,死不仅是生的目的,也是生的最终归宿,而繁殖本能代表的则是生的意志。

接下来我们需要一个清晰的头脑进行进一步分析。普遍观点认为,从单细胞变成多个细胞是为了延长寿命才整合成生命机体,也就是多细胞生物。这样的话每个细胞在整体中都可以为其他细胞提供帮助,就算有些细胞被迫死亡,这个多细胞生物也不会因此而走向死亡。我们在上面说过,两个单细胞生物的交合能够使它们焕活新生,以维持其更长久的生命。我们可以试着把精神分析的力比多理论与细胞间的关系联系在一起。这样来说,每个细胞中“生的本能”都在别的细胞身上去调节它们“死的本能”,从而达到维持自己的生命的目的,因为别的细胞也以同样的方式帮助它。此外,还有一些细胞在执行力比多任务的时候选择牺牲自己。在神经症学中,我们将个体留下所有力比多,不用它去影响别人的行为叫作“自恋”。毋庸置疑,胚胎细胞是极其自恋的。胚胎细胞需要保存力比多,即“生的本能”的表现,并将其用在之后其他的建设性活动中。如果这个逻辑说得通,那么足以摧毁生命体的癌细胞也是自恋的。病理学认为,癌细胞具有胚胎的生物特征,它的萌芽是天生存在的。因此,我们所说的繁殖本能的力比多,实际上与作家和哲学家口中凝聚一切生命的“性”没有不同。

至此我们可以再研究一下力比多理论的发展过程。通过研究转移性神经症,我们发现了作用于对象的“繁殖本能”与其他欲望互相矛盾。我们对其他欲望没有过多的深入研究,所以暂时将其称作自我本能。在这些欲望中,为个体保全自我的最为重要。对于真正的心理学来说,首要就是大致探求所有欲望的相同点和可能存在的特质,但偏偏就是在这个心理学领域中,我们必须更加谨慎小心。所有领域都可以随意谈论多种欲望或本能欲望,并和大众不断分享这些猜测和假说,就像古希腊哲学家把万物归为“水、火、土、气”四大元素一般。既然难免要猜测欲望,精神分析便采用了流行的将“饥饿和爱”作为关键词的欲望区分方法。最起码这不是无根无据的胡思乱想,也为心理性神经症的分析做出了一些贡献。必须将“性”这一概念以及由此引出的“繁殖本能”扩展开来,直到它将许多不属于繁殖功能的现象都包容进去。但这个思想被公之于众后,在这个严肃且冷漠甚至虚假的世界中,让整个领域陷入了非议之中。

在心理分析对自我意义的探索中,我们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开始的时候,自我只被看作是起了压制、反面和审查作用的主体,也是保护结构的建设者。尽管有些高瞻远瞩的人和批评家们早就对仅将力比多视为作用于对象的生殖本能的能量表示反对,但他们并未说明这一观点是如何产生的,以及它是如何有助于分析问题的。

精神分析在逐渐推进的过程中,发现力比多具有“回归性”,即它会定期被从对象身上撤回,在自我之中重新聚集。通过对婴幼儿时期的力比多发展进行研究,我们发现力比多最根本、最原始的储存容器就是自我,力比多正是从自我出发,并逐渐扩展到对象身上。自我不仅能够成为性对象,还是其中最重要的一员。当力比多在自我之中停留时,我们就说它们是“自恋”的。从精神分析的意义上来说,这些自恋的力比多当然也体现了繁殖本能的力量,其实它就是我们最初承认的“自我保存欲望”。如此一来,我们就不能用一开始以为的“自我本能”和“繁殖本能”的对立去解释一切问题了。有些自我本能拥有力比多的属性,繁殖本能也在自我之中发挥着作用,或许还有其他欲望参与了这个过程。不过,我们完全可以认为“心理性神经症是由自我本能和繁殖本能的冲突导致的”这一旧公式,不涉及任何我们在今天摒弃的内容。之前我们从质量的角度对这两种欲望加以区分,现在只是换成了一种类型学的视角。转移性神经症作为精神分析的主要研究对象,更是自我和力比多作用对象发生冲突的结果。

现在,我们必须着重强调自我保存欲望具有力比多的特殊属性,因为我们鼓足勇气再进一步,把主导一切的性当成繁殖本能的内容,并将作用于自我的自恋型力比多从使躯体细胞相互结合的力比多中单独分离出来。如此一来,我们又遇到了上面的难题:假如自我保存欲望也拥有力比多的特征,那估计就不存在不具备力比多特征的欲望了。至少我找不到例外的情况。但如此一来,我们只好认同一些批评者的意见。起初他们就指出,精神分析用性去解释所有问题。或者,我们只好认同荣格等革新者仓促之间用“力比多”代替“欲望力量”的行为。但事实的确是这样吗?

至少,我们并不想要这样的结论。我们的观点,是以对“死的本能—生的本能”和“自我本能—繁殖本能”的明确区分为基础的。我们甚至一度错误地把“自我保存欲望”归于“死的本能”,但后来我们改正了这个错误。从一开始我们的观点就是二元的,而且这种二元对立在我们用“生的本能”和“死的本能”之间的对立将“自我本能”和“繁殖本能”之间的对立取代以后,就变得更加明显了。但荣格的力比多理论是一元的,他将一切性力量都称作力比多,这种分配肯定会让人有所困惑,不过这对我们没有太多影响。

我们猜测,在自我中不仅存在具有力比多性质的自我保存欲望,还存在别的欲望。原本我们应该有能力发现它们,但实际上,我们对自我的分析一直没有什么进展,现在我们还没有欲望存在的证据,这真是一件憾事。不过,自我中的力比多欲望与其他我们并不了解的自我本能之间一定有某种特殊联系。在我们尚未清晰地认识自恋之时,精神分析就猜测自我本能对力比多元素产生了吸引。但这些可能性都是不确定的,就连我们的反对者也不会考虑它们。更困难的是,迄今为止我们的分析只能证明的确存在力比多欲望,但我们不想就此断定不存在别的欲望。

由于欲望理论仍处于模糊不清的状态,所以排斥任何可能给我们带来启示的想法都是很愚蠢的。“生的本能”和“死的本能”之间鲜明的对立才是我们的出发点。而对象之爱又将第二种对立展现在我们面前,那就是爱与恨的对立。如果能将这两种对立结合起来,由一种推导出另一种,那就太好了!很早的时候我们就知道繁殖本能中有虐待成分。根据我们的了解,它可以独立出来,用一种不正常的方式对一个人所有的性追求加以控制。在被我称为“性器官前期”的发展阶段,它也作为占据统治地位的部分冲动出现了。但如何才能从维持生命的性中,将旨在给对象带来伤害的虐待倾向推导出来呢?虐待行为是一种死亡欲望,自恋的力比多将它从自我中排挤出来,所以才会出现在对象身上——这种猜测难道不是更合理吗?这时,虐待行为开始服务于性功能。力比多在口腔性欲时期,不惜以将对象毁灭的方式,实现爱的掌控。后来,脱离出来的虐待本能,在性器官主导的阶段终于接过重任,即制服性对象、实施性行为,从而达到了繁殖的目的。

我们甚至可以这么说,从自我中被排挤出来的虐待行为,为繁殖本能中的力比多指明了发展方向。接着,后者也陆续来到了对象身上。原始虐待行为中没有被削减或合并的地方,就是爱情生活中产生爱恨矛盾的地方。

假如允许我们做出这样的假设,那就使列举一个死的本能例子的要求得到了满足——尽管这时死的本能已经有所改变。遗憾的是,这种观点非常模糊,甚至有点神秘。肯定有人会怀疑我们为了尽快脱离窘境而不惜任何代价,但我们可以对此加以解释,这并非新的假设,在窘境还没出现的时候,我们就已经这样假设过。临床观察表明,部分受虐欲望与虐待行为互补,是虐待行为对自我发挥反作用的结果。实际上,欲望从对象到自我的转换,与这里新出现的欲望从自我到对象的转换是一样的。其实,把欲望作用于自我的受虐行为,就表现了一种回归早期阶段的退化过程。在此,我们需要修正一些从前对受虐行为过于绝对的论述:我此前要争辩的内容就是受虐行为也可以是原始的。[11]

现在,我们再回顾一下维持生命的繁殖本能。我们在研究单细胞生物时发现:即便两个个体在融为一体时没有完成交合,也就是说没有发生细胞分裂就很快重新分开,还是能够产生让细胞变得年轻而强大的效果。在之后繁殖出来的后代中,没有出现退化的迹象,它们对于自身新陈代谢所造成的损害似乎已经有了很好的抵抗力。

我认为,由此推断,性交应当也能起到类似的作用。但两个差别不大的细胞进行融合,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惊人的效果呢?或许上文提到的那个单细胞生物实验可以给我们一个确定的答案:实验中用化学乃至机械接收兴奋感取代交合,表明它的作用原理就是引进新的接收兴奋感。这也符合下面的假设:个体的生命过程源于内在原因,向着消除化学紧张感的方向前进,也就是走向死亡;而与另一不同生命体的融合,能够放大这种紧张感,从而起到了延缓死亡的作用。这种情况有一种或多种理想状况。

既然我们认为,在心理乃至神经系统中占支配地位的是唯乐原则表现出来的这种保持、减弱、消除内部接收兴奋感的追求(也就是芭芭拉·勒夫提出的“涅槃原则”),那么我们就有足够的理由相信确实存在“死的本能”。

不过,我们的思考过程遇到了一个最大的困扰:在繁殖本能中,无法证实最初引起我们注意“死的本能”的强迫性重复。但这类强迫性重复现象倒是经常出现在胚胎的发展过程中。在有性繁殖中,两个胚胎细胞及其生命过程就是在重演有机生命诞生的过程;但繁殖本能想要实现的过程,本质上是两个细胞的结合。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高等生物的生命物质能够永生。

换句话说,了解有性繁殖的出现和繁殖本能的起源是我们的使命。这个任务或许会让外人畏葸不前,也是专家们还没有解决的难题。因此,我们将从众说纷纭乃至相互矛盾的观点中提取可以与我们的思考过程有所联系的内容,并进行简要的概括。

有一种观点认为,繁殖只是生长发育的一个组成部分,即分裂、发芽和抽枝这一系列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所以其中并没有神秘的接收兴奋感。根据达尔文学派的理性思维模式,两个异性繁殖细胞是这样结合的:在两个单细胞生物不经意交合的过程中,显现出了两性融合的优势;在之后的发展中,这一点不仅被保留下来,还被重复利用。[12]因此,“性”的历史并不是十分悠久,促成性交的十分强烈的欲望只是在不断重复某种过去时偶然发生的,却被当成优势一直保存至今。

在这里,我们又遇到了与探讨死亡问题时同样的难题:我们所认同的仅仅是单细胞生物让我们看到的现象,还是说我们能够假定只有在高等生物中才可以观察到的力量和过程,其实来自单细胞生物?在此之前,我们提到的对性欲的看法,几乎对我们的研究没有任何帮助。

人们会提出反对意见:它以最简单的生命体中也存在生的本能为前提,否则与生命轨迹相违背、阻碍死亡的交合,就不应该被保留下来甚至得到进一步发展,而应该被放弃。因此,如果我们不想放弃“死的本能”,就必须让它从一开始便与“生的本能”结伴出现。我们不得不承认,如此一来,我们就要面对两个未知数了。此外,科学对性别的出现没有提出任何假说,也几乎没有任何说法。但在另一个地方,我们却找到了一个非常有想象力的假说。与其说它是科学解释,倒不如说它是一个神话。如果不是它刚好满足我们所追求的一个条件,我绝对不敢在此提及它。这个假说从回归早期状态的需求中,得出了一种欲望。

我指的当然是阿里斯托芬说出的那番理论,详见柏拉图的《会饮篇》。它不但对性欲的来源进行了论述,更提及了它转向对象的重要转变。

“过去,我们的身体与现在不同:首先,人有三种性别,而不是只分男女。还有一种性别是他们的结合……也就是雌雄同体……”在这些人身上,每一种身体部位的数量都翻了一倍,也就是说,他们有两张脸、四只手、四只脚、两个阴部等。后来,宙斯下令把他们一分为二。“如同封装水果罐头时把水果从中间对半切开一样……在他们被劈成两半后,相互的渴望又使得这两个部分再度结合在一起:他们伸出手拥抱彼此,在一起纠缠,想要重新合为一体……”[13]

我们是不是应该跟着这位哲学家的脚步,大胆做出下面的假设:生命物质最初被分割成了许多小块,而后在繁殖本能的作用下不断重聚?无机物的化学亲和性,变成了有机物的欲望。在单细胞生物时期,周围的环境里充满了危险的接收兴奋感,但这种欲望慢慢克服了它们造成的困难。单细胞生物在周围环境的作用下,慢慢形成了保护皮层。最后,这些分散的小块构成了多细胞生物,并以高度集中的方式将重聚的愿望转移给了胚胎细胞?我觉得,到此应该告一段落了。

不过,我还是要说几句批判性的思考。可能有人会问:“你相信这些假设吗?”“你在多大程度上相信它们?”我会回答:“我没办法用这些假设将自己说服,也不强求别人相信它们。或者说,我也不知道自己有多么相信它们。”

在我看来,情感意义上的“信服”,在这里没有任何作用。只要一个人愿意,就能跟着一种思想过程的脚步前行。他这么做,也许完全是因为对科学感到好奇;或者只要他愿意,他甚至可以为魔鬼辩护,但却不必向魔鬼献身。我当然知道,我推导欲望理论的第三个步骤,比起前两个步骤(对性概念进行扩展和提出自恋概念),具有更大的不确定性。前两个步骤的创新,都是直接把观察到的内容转化为理论,所以犯错的可能与正常情况下的理论转化相比并不大。当然,我们说欲望具有退化的特征,也是基于我们观察到的内容,即强迫性重复这一事实得出的结论。只是我或许高估了它的意义。但假如想把这一思想坚持到底,就不得不反复脱离观察结果,将事实和猜测结合起来。

我们知道,在构建一个理论的时候,越是不断重复上述行为,最终的结果就越是具有不确定性。但这种不确定的程度是难以预计的,人们可能幸运地猜对了,也可能由于走错路而感到羞耻。

在这类工作中,我并不相信所谓的“直觉”。我认为,直觉只是理智保持中立的结果。但是,在与科学和生活中的重大问题有关时,人们是很难保持中立的。我相信,在这样的问题上,每个人都会受到内心的偏见的影响,在不知不觉间被它们左右。面对这么多质疑,我们能做的可能只是在冷静中期待自己的思考努力可以得到好的结果。但我也要补充一句:这种自我批评,并不表示我对不同的观点的容忍度特别高。一方面,人们可以从一开始就对那些与观察结果不相符的理论表示坚决反对;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明白自己的观点也只是暂时正确。我们对“生的本能”和“死的本能”作出了猜测,在对它们进行评判时,出现了许多陌生和不清晰的现象,比如一种欲望遭到别的欲望的排挤,或者欲望从自我转向对象。对此,我们不必感到困惑,这只是由于我们必须使用专业术语,即精神分析的图像化语言。不然的话,我们根本无法对这些现象进行描述,甚至完全感觉不到它们的存在。假如用化学或生理学术语去替换心理学术语,或许我们的描述就没有缺陷了。尽管这两者也是图像化的语言,但人们早已熟悉它们,而且它们也更简单一点。

在这里,我要强调一点:因为必须借助生物学展开论述,我们的猜测中会出现更多不确定的成分。生物学这个领域拥有无限可能,我们或许能从它那儿获得令人惊奇的答案,或者难以猜测它在几十年后将会怎样回答我们的问题。这个答案,可能会摧毁我们精心构建的猜想。如果情况确实如此,也许有人会问:“那我们为何还要记叙这一章节?”“为何还要公布它?”但这里的一些类比、关联和联系,确实吸引了我的注意,这一点是我必须承认的。[14]